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首次有了“身份證”

新華社南京11月16日電(記者於文靜、董峻)16日,10個新成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了農業農村部頒發的登記證書,這標誌著我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首次有了“身份證”。

這是記者在南京召開的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推進會議上了解到的信息。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在會上說,2016年底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有集體統一經營資產的村組,特別是城中村、城郊村、經濟發達村等,應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目前,全國已有超過13萬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完成改革,共確認集體成員2億多人。記者從會議上了解到,各地普遍反映新成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迫切需要辦理註冊登記、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而過去已領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證明書(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組織也需要進行換證賦碼。

據記者瞭解,農業農村部將在這次頒證的基礎上,向全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頒發登記證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憑登記證到相關部門辦理公章刻制和銀行開戶等相關手續,以便發揮好管理集體資產、開發集體資源等作用。

下一步,這項改革將依法合規全面確認集體成員身份,積極探索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通過多種路徑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確保2019年基本完成清產核資、2021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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