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首次領到“身份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领到“身份证”

一項事關億萬農民的改革大事有了最新進展。11月16日舉行的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推進會議,首次為北京市海淀區溫泉鎮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窯頭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井塘股份經濟合作社等10個集體經濟組織頒發了登記證書,這標誌著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了“身份證”。

據介紹,2017年《民法總則》明確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特別法人地位。為落實《民法總則》規定、賦予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地位,經過不斷努力,農業農村部開展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工作,啟用了組織登記證印製標準,並開通了組織登記賦碼管理系統。這也意味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規範化管理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集體經濟組織首次獲得“身份證”,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的縮影。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表示,目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範圍已覆蓋全國1000多個縣市區;全國已有超過13萬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完成這項改革,共確認集體成員2億多人,累計向農民股金分紅3251億元;按照時間表,2019年基本完成清產核資,2021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農村土地等資產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在農村的重要體現。”韓長賦表示,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目標是保護和發展農民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主要內容包括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全面開展集體成員身份確認、加快推進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及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等。

據介紹,改革目的之一是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目前,在全國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財產性淨收入佔比只有2.3%,增長空間和潛力巨大。業內認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要通過將集體資產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量化到本集體成員,建立健全產權明晰、運轉高效的體制機制,為放活資源打下堅實的制度基礎。

開展清產核資,摸清集體家底,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場硬仗,也是改革試點的基礎性工作。據統計,截至2017年底,全國農村集體賬面資產總額3.44萬億元,集體所有的土地資源66.9億畝。黨中央對清產核資工作有明確的時限要求,從2017年開始,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

韓長賦認為,要按照清查核實、公示確認、建立臺賬、審核備案、彙總上報、納入平臺“六大步驟”,對鄉鎮、村、組“三級組織”的經營性、非經營性、資源性“三類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核實,各地要嚴控工作質量,確保農民參與、農民認可。目前,全國清產核資管理系統已經正式上線運行,各地可以登錄系統進行數據填報。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集體成員身份確認。這意味著,每個鄉鎮、村、組集體經濟組織都要對本區域各類人員是否具有成員身份進行確認,這是中央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集體成員身份確認要處理好尊重歷史和兼顧現實的關係。”韓長賦表示,集體資產是各個歷史階段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勞動成果的累積,因此,成員身份確認應當涵蓋各個階段的不同群體,既要尊重歷史,也要兼顧現實。各地要結合實際貫徹落實,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聰明才智,妥善應對新增人口的利益訴求。

折股量化資產搞股份合作,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頭戲,也是難啃的一塊“硬骨頭”。對此,農業農村部制定了“總體部署、重點推進、先行試點、全面展開”的實施路徑,並明確了具體時間節點:50個整地市試點和150個整縣試點單位,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務;3個整省試點單位,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任務。明年,將繼續擴大試點範圍,再選擇10個左右省份開展整省試點、部分地市開展整地市試點。同時,鼓勵地方結合實際自主開展試點,不斷擴大試點範圍,確保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確定的改革任務。(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喬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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