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派出所副所長將老師關審訊室7小時事件的看法,輿論吵翻了

簡單回顧一下該事件:湖南株洲育紅小學一名三年級女孩因上學遲到被何姓女教師罰站數分鐘,而女孩兒父親:(株洲淥口派出所副所長)知道情況後,駕駛警車直入學校,將何姓教師帶走,並關入審訊室7小時。就在今天下午,株洲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王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目前,紀委已介入,涉事副所長已被停職,接受調查。

對派出所副所長將老師關審訊室7小時事件的看法,輿論吵翻了

這位父親真是個好父親啊!記得我讀書那會兒是犯錯時被老師打手心,一個錯別字十下,遲到一次十五下,有次竹板都打斷了我也不會告訴父母親的,因為自己明白,犯了錯誤就得接受這種小懲罰。反觀現在的小孩子,個個都是家中寶,爸媽慣著,爺爺奶奶慣著,姥爺姥姥也慣著,小小年紀眼裡就沒有個怕字。

對派出所副所長將老師關審訊室7小時事件的看法,輿論吵翻了

作為一個小學孩子的家長,我覺得罰站是可以接受的啊,犯了錯誤肯定要懲罰,個人覺得,只要不是惡意的辱罵毆打,適度懲罰,我是能接受的。我家孩子也被罰站過,和老師溝通以後,他自己也覺得該罰,並且沒有再因為同一個問題再被懲罰。作為家長要搞清楚想要為孩子做什麼,不是不管什麼原因就護犢子心切,啥事情都做得出來,到時害的不光是自己,還有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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