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出警被攔在收費站?高速:誤會

據@中國消防 11月24日消息,11月24日凌晨2時許,湖北襄陽一貨車追尾罐車致天然氣微量洩漏,襄陽消防支隊出警途徑襄陽北高速收費站時,查看證件齊全後被問各種問題,問清後表示要按程序向上級請示看能否放行。經一段時間交涉才放行。下高速時又遭遇同樣問題。

消防车出警被拦在收费站?高速:误会

@樂山消防 在評論區解釋了消防車通過高速收費口免費的法律依據:《消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消防車、消防艇前往執行火災撲救或者應急救援任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應當讓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費公路、橋樑免收車輛通行費。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消防車、消防艇迅速通行。

消防车出警被拦在收费站?高速:误会

並貼出《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消防车出警被拦在收费站?高速:误会

圖片來自@樂山消防

據看看新聞報道,漢十高速公路管理處工作人員吳先生表示,在調閱監控後他們發現這起事件是一個誤會,並且微博內容與事實有出入,首先消防車上高速時並未被查證問問題,視頻內容是發生在消防車下高速時。其次,收費員並非查詢消防員證件,而是需要消防員出示IC卡。

吳先生進一步解釋說,此次誤會是由於消防車沒有按規矩進出收費站,消防車進入高速時走的是ETC車道,而離開高速時卻沒有走ETC車道,而是走了人工車道,這時消防車司機應出示ETC卡以便收費人員操作,才能正常放行,杆子不是想抬就能抬的,信息化操作需要卡才能實現,所以當時收費員只是要求司機出示卡,而非消防員證件。

吳先生希望車輛都能遵守高速公路行駛規則,信息化操作還是需要大家的配合和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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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聲明:本文為人民日報新媒體平臺“人民號”作者上傳併發布,僅代表作者觀點。人民日報僅提供信息發佈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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