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在交通事故賠償金是不一樣的嗎?該怎麼辦?

雲峰10148329


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在交通故事賠償金當中肯定是不一樣的,按道理的情況下,無論是城鎮人口還是農村人口我們都應當一視同仁,而且我們農村人口種著地,下著苦力本來在待遇上就不同,就更不用說教育,醫療,養老問題了,我們就這個暫且不論,本來待遇應該更高呢,結果卻恰恰相反。一般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事故,大家都是怎麼賠償的呢?

實際說明

①今年在東莞遊玩的時候聽說發生了一起事故,就是在遊樂場當中由於遊戲設施的故障,好像是過山車造成了幾名還痛當場駕鶴西去,其中有幾個是農村戶口的,按道理說大家的賠償金應當是一樣的,可是遊樂場的老闆在賠償的時候是按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來賠償的。農村戶口賠償了10萬元,城市戶口賠償了70萬元。


②無獨有偶,這樣的事情不僅僅在東莞這裡發生了,而且在廣州那裡也有一起事故,在同一個夏天,在同一個水池裡面,發生了兩起兒童溺水事件,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的賠償結果還是不一樣的。


難道城市戶口的人就比我們農村戶口的人值錢嗎?還是他們是吃著金子長大的,因此大家不要以為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的賠償金是一樣的,雖然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有時候卻真的平等不下來。


聚焦三農瞭解事實


個人認為這就是典型的“同命不同價”的表現,而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就是我們的戶籍制度,將公民的戶口分為農業戶和非農業戶,造成城鄉居民很難跨越的命運天塹。但也不是所有情形下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的人員在遇到交通事故時賠償金都不一樣。下面就這個案例進行單獨說明並在後面予以展開:

1、交通事故中13項賠償金除了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這兩項城鄉戶口區別較大外,其他11項基本沒什麼差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交通事故中應給與受傷害一方的賠償金包括十三項,具體如下: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

這裡就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單獨說明:

(1)殘疾賠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賠償年限×傷殘係數如果賠償權利人能夠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則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2)死亡賠償金

第29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賠償年限受害人是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賠償年限就減少一年,最少5年。

2、從上面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的規定來看,確實是同命不同價。城鎮和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差太大,造成的賠償金可能會天差地別。但如果滿足一定條件,城鄉居民的賠償金標準也是可以等同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害事故中農村戶口的受害者及家屬如主張按所在地按城鎮居民標準賠償需需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在城鎮有相對固定的工作和收入;

二是在城鎮已連續居住、生活滿一年。

如果能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話,是可以享受城鎮居民的賠償標準。最高人民法院院的《解釋》雖然改變了單純以戶籍來確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做法,現實中仍可能存在即便滿足兩個條件,仍無法按同一標準賠付的。比如說:

城中村和近郊居民。如果出現交通事故,雖然已辦理了居住證、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且為非農業戶口,但由於出具的證明是由村民委員會而不是居民委員會出具,法院仍可能按農村標準賠償。甚至包括城鎮生活已過退休年齡的老人、在城鎮學習的大學生以及長期在城鎮生活無固定工作和收入的農業戶口群體,遇到交通事故時仍按農村標準賠償。

3、交通事故中城鄉居民戶口的差別導致同命不同價。但除此之外,城鄉居民戶籍差別所帶來的不公平現象仍很多。實現同命同價亟待破除城鄉居民戶籍二元制度,保障農民起碼的平等權益。

我國的戶籍制度形成於上個世紀五十年代,是國家計劃體制的一項基礎性制。它把全國居民區分為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兩個等級,導致農村居民中不平等地享受著社會分配的權利和福利。而根據一個官方課題組的調查顯示,到今天,與戶籍掛鉤的個人權利有20多項,涉及政治權利、就業權利、教育權利、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等各個方面。

如果要實現同命同價就必須打破城鄉戶籍的二元結構,從而切實保障農民起碼的平等權益和地位。


eyeballNs


目前的確還有很多地方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但是浙江省從去年開始就已經統一標準了,不管是你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賠償標準一致,這是社會管理上的一種進步,也是發展的方向,希望儘早推向全國。

即使還沒統一標準,農村戶口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也可以按城鎮戶口賠償

只要能證明自己的主要居住地和收入來源是城鎮,那麼就可以按城鎮戶口標準賠償,具體有以下情況:

1.城鎮居住證1年以上;

2.有固定工作,勞動合同,社保等。

3.失地農民。

4.1年以上的個體工商戶。

5.其他可以證明自己經常居住地和收入來源是城鎮的證明。

只要能證明自己,那麼就應該按城鎮戶口標準賠償。


保道筆記


請問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在交通事故賠償金是不一樣的嗎?

首先要告訴題主的是,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賠償標準都是按照人均年收入(人均消費支出)的標準來賠償的,由於農村和城鎮的人均純收入水平不同,所以標準也會不一樣。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會區別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其他項目的賠償都一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於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函》的有關條款規定: 如果是城鎮戶口,死亡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準賠償; 如果是農村戶口,死亡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賠償; 在城市經商、居住、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均為城市,有關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

由此可見,農村戶口與城鎮戶口在交通事故賠償中的區別就是賠償標準的不同,而這個不同主要是由於農村居民在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標準和城鎮居民在人均消費性支出的標準上有所不同所產生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