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新!中共中央批准

履新!中共中央批准

据天津北方网消息,中共中央批准:马顺清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马顺清,男,回族,1963年1月出生,系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曾长期在青海省任职,2017年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马顺清简历

履新!中共中央批准

马顺清,男,回族,1963年1月出生,青海西宁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研究生班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

1979.09-1983.07 青海民族学院汉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6.01 青海省门源县青石咀镇干部、副镇长;

1986.01-1989.11 青海省门源县青石咀镇党委书记(其间:1986.09-1989.07 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研究生班学习);

1989.11-1991.08 青海省教育厅政治处主任科员;

1991.08-1994.07 青海省教育厅政治处副主任;

1994.07-1995.05 青海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1995.05-1996.05 青海省教育委员会高教处处长兼外事处处长;

1996.05-1997.06 青海省教育委员会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

1997.06-1998.06 青海省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1998.06-2000.07 青海省西宁市委副书记兼城东区委书记;

2000.07-2000.12 青海省西宁市委副书记;

2000.12-2002.12 青海省西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政府党组副书记、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其间:2000.03-2001.01 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12-2008.01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2006.6-2006.10 在清华大学、哈佛大学公共管理培训班学习);

2008.01-2014.07 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4.07-2015.05 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5.05-2017.03 青海省委常委、省委改革办主任兼省总工会主席;

2017.0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8年任天津市委常委。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七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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