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蒙古小王子
不合理,這個很不合理。
不管哪個法律都不會這樣規定的,哪有供熱和供水是捆綁的。供熱費和供水費都是單獨結算的。就好比用電和用水,你不交電費就給你停水嗎?不可能的。
所以說,不交供熱費就給斷水是不合理的。可以不交暖氣費的。
我們這很多城市都是這樣的,供熱可以不繳費的,不要供熱。以前的時候,不要供熱,只需要繳納一部分所謂的餘熱費。但是現在很多城市都已經取消了,不要暖氣就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而不欠水費的話,是不可以給你停水。
但是很多地方根本就不管這些,很多事情都承包給物業了,物業控制功能,供水,供電,電梯等和人們生活利益相關的東西。物業是做什麼的?是大家請來為業主服務的,可是中國的物業呢,就是大家花錢請來管理大家的,他們沒有服務的意識,只有一個目的,掙錢,不折手段的掙錢。
百姓是無奈的,因為心不齊,對物業無可奈何。很多物業就是知道這一點,所以對待業主怎麼都可以,反正也是供熱了,一戶不交供熱費就少掙一戶的錢,為了掙錢,就是這樣,不交供熱費,就不給你水,不給你電,不讓你用電梯,看你怎麼辦,房子你是搬不走的,你想在這裡住,就乖乖交錢。反正你拿他沒有任何辦法。
對於這種情況,你只能去相關部門投訴了,沒有太好的辦法,至於投訴能有多大作用也不好說,估計很難起效,人家一個物業公司沒點實力能開起來嗎?這個就是社會的矛盾。
既然投訴作用不大,面對不合理,只有全體業主聯合起來,成立業主委員會,開除現在的物業,把對小區的控制權拿回來,然後自己重新僱傭一個好物業,或者自己管理小區,只有這樣才能徹底解決問題。但是很難很難的!
愛唱歌的Miya
物業強制收暖氣費對不對,下面我講一個事例,分析一下對與不對,我們這有個老小區,有400戶左右,當時集中供暖還不普及,新小區交付使用是小區燒鍋爐供暖,這個小區採用的是串聯方式設計施工的第一年供暖有大約100戶左右沒交取暖費,物業沒辦法解決這100戶不給供暖的問題,本來預算4個月的供暖期,3個月用完了取暖費,就結束供暖了,這100戶沒交費也享受了供暖300戶交費的吃了大虧,第二年交費剛過半數,也供暖了,供暖期更短了到了第三年直接很少交費了,供不了暖了,從那年開始再也沒供過暖,鍋爐鏽蝕後,安檢不合格,也不能供暖了,業主家裡看著供暖設備心裡發涼。好好的一個小區就這樣成了渣子小區,很多人低價處理了房子搬走了,可生活不富餘的再買房成了老大難。這件事,業主對物業有意見,物業說業主耍奸不交費,這件事根源開發商設計的是串聯,物業不能切段不要暖的戶,所以交不交費都能供暖,誰不找個理由不交費啊?物業想把事辦好,沒辦法,最後吃虧的是業主。言歸正傳,社會上好多小區是由於業主沒有業委會,物業無權把業主產權的供暖設施向供暖單位辦產權移交。供暖設施如不能達到供熱單位標準,要進行改造升級,費用誰出,這兩個難題,物業繞不過去,那就必須接受供熱條件,如供熱戶數比例,供熱的電,水損耗,物業很難承受,供熱比例戶數越高,物業支付供熱單位的費用越低。可是大多數業主要求供暖,物業服務要讓大多數業主滿意,就必須保證供暖,所以物業一般用了一些不理性的方法,如拖延供暖期,公佈不交費業主名單,讓業主相互做工都交費,或停水,停電。這些做法看似不合法,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要是物業的工作人員,你會怎麼辦呢
手機用戶6l700655261
關於蹭暖氣收費之我見。城市裡居住樓房大多數採取集中供熱,熱量是屬於商品,有其特有的價值,衡量的標準是錢。經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測算量化為每平方米月供熱多少錢。在城市裡樓房都是疊加超來的(別墅類獨立戶除外),熱量可以通過介質傳導和輻射。下面以某棟樓都以地管採熱為例:該棟樓90%以上的業主都開通了暖氣,只有極個別戶不開暖氣,如上下樓中間一戶不交暖氣費說他不用熱,這是不現實的,其實該戶上層業主地暖約40%的熱量通過樓板層傳導對流到了該戶。該戶的下層家裡採暖的熱量約15~20%又對頂板進行了加熱,鄰居的隔牆也有約10%的熱量對該不用熱戶進行了加熱。總起來該戶實際採熱量佔到正常交費供熱戶的60~70%。據業內行家在室外氣溫降到零下5度時測量,供熱戶室內達22度,夾在中間不交取暖費戶的室內溫度也達到15~18度。折算成採熱也約佔正常供熱戶的60~70%的熱量。生活在城市高樓叢林裡的居民就要尊從城市樓房群的生活法則,你的家不要供熱其實在蹭別人的熱量,佔了別人的便宜。物業管理方面收你60%的熱量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如果拒絕交蹭熱費,小區給你採取一些強制性措施也很正常,畢竟小區管理制度在不斷完善,總有辦法制裁無賴的人。如不交費戶你單家獨戶住在深山老林裡與別人不搭界,這是山林的生活法則,永遠不會有人要你的蹭熱費。就是你家人光著身體在山林跑來發熱,別人也不會說什麼的。
風冷胡楊林
首先,沒交暖氣費就斷水是不被允許的。另外,北方各地方政府部門都有關於城市供熱方面的相關規定。《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就明確規定了未安裝熱計量裝置的用戶,應當於每年度開栓供熱期開始前向供熱單位交納不少於熱費總額50%的熱費,剩餘熱費在12月31日前須全部交齊。如果是由於供熱質量原因導致用戶室內溫度低於18℃高於16℃的供熱單位向用戶退回30%熱費,低於16℃高於14℃的退回50%熱費,低於14℃的退回100%熱費,不交熱費是不對的。
六六40894
供暖其實也是商家的一種服務行為,你不需要人家供暖當然就不用交取暖費呀,尤其是現在除了少數老舊小區,多說的樓房都分戶供暖了,你不需要這樣的服務只要每年供暖期前跟供暖單位報停就可以了。至於你說的那個物業,不交取暖費就停水的事兒,這個完全是搭車收費行為,這本就是兩碼事,物業沒有權利隨便挺供業戶的用水用電,泱泱大國這樣的老鼠行為早晚要被泱泱了。
君子駕到
最近網上老是討論暖氣費報停要不要繳費的問題,而且因為這個事搞得物業,業主,熱力公司矛盾都特別大,那就直接乾脆取消供暖得了,也沒這麼多問題了,冬天沒錢的硬扛就得了,有錢的自己去裝個供暖或者多買幾臺空調,就不用交啥暖氣費了,也不會有這麼多矛盾了,停車位也一樣,政府要嘛讓開發商把車位的錢平均到房價裡面,要買就全部放開讓開發商賣完了事也不會有這麼矛盾,
望風的蝸牛26
一般講,供熱公司負責供熱到戶,包括管網和用戶端暖氣,物業公司僅負責小區內供水入戶,小區上一端輸水管網歸屬自來水公司,水費由自來水公司收取。
物業收取暖氣費,不交費就停水的情況是不會出現的。除非小區供暖是物業公司自營鍋爐(煤爐或電爐基本已取締),物業收暖氣費是正常的,但是因不交暖氣費而強制斷水是錯誤甚至是違法的。假設業主不用暖氣,開空調取暖或電熱器取暖,為什麼交暖氣費呢?
畔青
首先我不知道貼主是哪裡的 但是現在基本都是熱力公司管的 物業也無權干涉啊 不使用暖氣費可以公眾號申請停報啊 這個暖氣費是熱力公司收取的 物業一般不會管的
ゆ.先生
那些叫囂取消物業的人就像伊拉克,利比亞這些國家的造反派,把國家搞爛以後,他們就銷聲匿跡了。
鳳鳴岐山215855736
為什麼可以不交,難道你是黑社會,還是熱利公司是你們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