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懷疑患有癌症,到省腫瘤醫院檢查,整個檢查半個月都沒檢查完,這正常嗎?該怎麼辦?

月掠青絲


家屬一個小小的“懷疑”,要“折騰”醫院半個月,還沒完結,醫院都不急,患者你急什麼?當然,醫院喜歡這樣的“折騰”。

因為,1.你的懷疑不等於就一定有“癌症”的真實存在。

2.越是大醫院,科目分的越細,一個系統沒發現,就到了一個系統,一路查下去,這需要時間和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3.診斷疾病,就如同警察破刑事案件,抓住一點兒蛛絲馬跡,再循跡找出元兇,越是接近真相,難度越是大,困難越是多。

4.患者想要知道結果,而醫院越是想給你一個明晰的結果,醫院反倒將自己“套牢”的越深——查出來,萬事大吉。查不出來,是漏檢還是技術不到位?如果似是而非又如何定性?“是進亦憂退亦憂”,很為難!

總之,癌症的定論不是像普通感冒那麼簡單,錯就錯了,心急沒用!


見腫消世界


對自我懷疑癌症,到處求治做深刻檢查者的幾點忠告。

一,任何人有權自我感覺身體狀況。但是,我們身體隨時發生的各種莫名其妙的異常感覺,各種病變,其原因和機理即使最高級的專家也說不清。而其中的絕大多數異常感覺、某種病變等都是可以不治而愈的小毛病。

所以,把任何小毛病往癌症方面考慮,多半是自尋煩惱。

二,從頭痛到脖子疼到胸疼到肚子疼到屁股疼、腳疼,都是隨時隨地可能發生的。除了有明確原因的,超過70%是心因性疾病症狀。就是來自心理失衡的感覺反應。

這非常準確。

三,任何疼痛不適如果和癌症能夠聯繫起來,在縣區醫院都能立馬做出診斷。這是很沒有技術含量的事。

除非全世界都少見的罕見病。所以,如果縣裡醫院判斷你沒有問題,你就剩下一個問題:心理有病。

四,如果真是因為癌症處於難以診斷的早期,而縣裡醫院無法做出結論,那你的深刻檢查會帶來兩大損失——

第一,你失去了在沒有確診之前,沒有癌症感覺的時候,機體進行自愈逆轉的機會。

超過90%的微小腫瘤發病後,機體就自愈逆轉了。這是美國解剖非癌症死亡者屍體證明的事實。

第二,你真的被高級醫院檢查各種生化指標確診癌症的話,後續治療會葬送你!因為你是一個經不起心理壓力的人。

我們就不說你損失的錢財。

五,癌症早期篩查是一個沒有意義的醫療技術。各國基本都停止了。

所謂早發現早治療提高五年生存率,那是因為癌症本身進展緩慢,五年是“用提前”計算湊出來的。

六,認真看看自己遭遇到過什麼致癌傷害,然後有的話阻斷清除。沒有的話就直接放心,這是最好的自我診斷方法。


春雷滾滾2


首先,省腫瘤醫院啊,病人數量肯定不少,一般都菜市場一樣,不會故意拖著你不出結果。

其次,通過檢查得出一個準確的診斷比治療重要,何況懷疑腫瘤啊,放化療還是手術?錯一步繆之千里,沒有一個正確診斷誰敢進行下一步治療。

另外,有些檢查就是要很長時間的,比如被稱為“金標準”病理診斷就需要一個星期左右,如果考慮癌症或者比較疑難的病例還需要免疫組化或者基因檢測,時間更長,所以醫學沒有那麼簡單,不是想象的問下症狀或照個片,抽個血什麼就能知道是什麼病的。患者家屬焦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隻有醫患之間共同配合才能戰勝疾病!💪


啊長醫生說


正常,我父親也是癌症。當時在隔壁床的一位老人,換了五六家上海的三甲醫院,包括腫瘤醫院,有醫保的情況下,花了三四萬的檢查費,才最後找到癌症部位。


一轉身一輩子便是永遠


作為患者,你必須要明白一點,癌症和普通疾病不一樣,漏診的後果很嚴重!而癌症的診斷,又必須有嚴格的證據,把不是癌症的疾病,診斷為癌症,後果同樣也很嚴重!無論是患者,還是醫院,都無法承受這樣的後果!

所以,題主的問題,就有答案了,懷疑有癌症,既沒能找到明確的證據診斷為癌症,又不能完全排除癌症的可能性,那就只能用更多的檢查手段,甚至反覆多次的檢查,直到確診或排除癌症的可能性!

這裡有兩個病例,都是出自我自己的病人。

病例一:一個便血的病人,我給做的結腸鏡,在結腸脾曲發現一塊凹陷的菜花樣突起,從形態上看,非常象是結腸癌!但是活檢的結果,沒有癌細胞!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怎麼辦?病理結果顯示是炎症,但形態上又符合結腸癌。如果以病理結果為準,那就會漏掉結腸癌的可能。所以,只能再做腸鏡,再取活檢。再做,活檢仍然是慢性炎症!不放心,又做了一次腸鏡,結果還是慢性炎症!家屬擔心一家醫院的診斷不準確,所以他又到另外一家三甲醫院做了腸鏡,仍然是慢性炎症。四次腸鏡,全都沒有找到癌細胞。如果是這樣,是不是就可以確定不是結腸癌了?但我仍然不放心,雖然病人和家屬強烈反對做第五次腸鏡,要出院,但是我仍然堅持勸說和溝通,終於病人的家屬同意再做一次腸鏡。做腸鏡的時候,我調整了一下思路,覺得前面幾次都是在感覺病變最重的地方取的標本,這次我在旁邊一點,看著病變稍輕些的地方取了三塊標本,最終三塊標本中的一塊病檢發現了癌細胞。最終這個病人成功得進行了手術,隨訪到第六年了,沒有轉移復發。直到現在,病人都感謝我當初的堅持。如果當時放棄了,那就不可收拾了!有一些時候,惡性腫瘤中心區,會有壞死的情況,如果在中心區取病檢,很可能取到的是壞死組織,最好我在邊緣上取了活檢才找到癌細胞。如果是一個沒有理性的患者,反覆給他做了五次胃鏡,可能非要把“過度檢查”這項帽子扣到醫生的頭上了!

第二個病例,是個醫鬧的病例!一個病人,飯後胃脹。我門診上給做的胃鏡,從形態上看,就是胃竇部一個不大一個,也就零點幾公分的潰瘍,常規取了活檢。病理結果是中分化腺癌,收住院我給他做的手術。可問題來了,做完手術,病理科告訴我,沒有找到癌細胞!我讓病理科把病人切除下來的胃組織全切了一遍,折騰了他們一個禮拜,結果仍然沒有癌細胞。最後病人家屬把我給告了,說不是癌症就給做了手術,是“過度醫療”。後來醫學會組織病理專家做了醫療鑑定,把術前和術後的蠟塊都重新做了病檢,證實術前確實是中分化腺癌,術後標本確實沒有癌細胞。又重新做了胃鏡,沒有發現病灶。臨床上,這種情況並不罕見,叫做“一點癌”,或者叫“微小胃癌”。在做活檢的時候,可能就把癌變病灶取乾淨了!鑑定結果判定不屬於誤診!但病人家屬不認同,天天到科室鬧,科裡的電腦都讓砸了。最後沒有辦法,醫院賠了二十萬,我個人扣全年獎金。也許,這個人可以不做手術。可是,如果不做手術,誰又能知道已經完全把癌變組織取乾淨了?這種病人,做手術也是醫生倒黴,不做手術也還是醫生倒黴。後來一個老醫生告訴我,你太傻了,咋不知道保護自己?像這樣的病人,不如把病灶養大了再做,那肯定就沒有可能找不到癌細胞了。可以避免醫療糾紛,可是養大了,那切除的效果就有可能很差,肯定不如早期的效果。這樣雖然避免了醫鬧,也沒有損失,但病人就倒黴了!

所以,通過這兩個例子就可以看出,“過度檢查”,“過度醫療”,真的不是上嘴唇碰下嘴唇就能決定的!題主不要再糾結了!


胃腸小兒外科


我就在江蘇省腫瘤醫院工作。有時病情的複雜性一下做不出診斷也很正常。可以私聊一下看看怎麼回事。



看情況吧。我爺爺是照的CT,當天就出結果。不過是住院檢查、因為是晚期而且轉移擴散了,醫生說沒有住院的必要了,住院五天檢查出來就回家了


潑墨煮茶C


大醫院都是這樣,過度醫療,美其名曰要查的徹底,勞民傷財,讓你也說不出來啥


菩提樹337733


太正常了,你來廣西醫科大學一附院看看,做CT排隊都要20天以上


路歌629


很正常,我前陣胰腺腫大,就折騰了半個月,最後檢查結果是觀查,兩月後複查。一路查完,其實是醫院人多,每天在排隊,在預約,在等,正真看病的時間就幾分鐘。我現在在預約一個看病的號,一週內無號,還不知道那天能約上,還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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