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月光下的背影
記住,能確認勞動關係的合同是《勞動合同》不是《勞務合同》,兩者的法律關係,適用法律是完全不一樣的。
首先我們要明確第一,你為這個公司提供的勞動服務,是怎樣跟你計算報酬的?公司與你口頭約定的是定時發工資,還是完成一個任務之後給一筆報酬?如果承諾的是發工資,有工卡、考勤、同事、公司法人簽署過的文件甚至工資條這一類的東西,你可以走勞動仲裁,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沒有籤勞動合同,那麼沒有籤合同的時間是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賠付的,既然沒按時發工資,那社保肯定也沒給你買,沒買就能要求公司補繳或者全額賠償社保金,沒有籤合同,拖欠工資,無社保,無故解僱,那公司就得給你賠償2倍經濟補償金。
因此,如果能認定為事實勞動關係,公司就得給你賠:雙倍工資+補繳社保或賠償社保金+雙倍經濟補償金
但是,如果被認定為勞務關係,那就直接走法院起訴,無需進經過勞動仲裁。具體能賠多少,怎麼賠,就看法院怎麼判了。
職場媽媽加油站
你好,關鍵看證據。但是勞動仲裁原則上都傾向於保護勞動者利益。可先找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吳逸凡律師
大不大不好說,仲裁很有可能讓你們調解,資方少給點錢。不願意就去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