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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网综合报道据台媒消息,导演钮承泽(52岁)遭一名女性电影工作人员指控性侵,今早前往台北市的警局接受问询,事后公开面对媒体,表示等待一场公正司法审判,同时也说“在司法之外,有一场公审已经在进行了,我已经被判处死刑了,钮承泽已经死了”。
更新:据了解,钮承泽应讯时情绪激动,数度感到呼吸困难,导致警询中断,而他向警方表示,他自认双方互有好感,“是朝着交往的男女朋友”,且当天是女方自行留下,他认为这就是好感的表达,事发至今,他仍然欣赏女方,但不晓得彼此在那个时刻的认知是不同的。不过,女受害人通过媒体否认这一说法,说双方从未约会,并不是男女朋友。
钮承泽在台北市大安分局进行约2个半小时讯问后步出,面对记者回应:“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会尽全力配合调查,静待调查结果。并且相信期待,这会是一场公正的审判。但其实在司法之外,有一场公审已经在进行了,我已经被判处死刑了,钮承泽已经死了。”
接着深深鞠躬后离去回家,依然被大批媒体追逐,他进门前再度朝媒体一鞠躬才关门。
有律师分析,钮承泽涉嫌强制性性交罪,依当地法律至少判刑3年以上,最终可判刑10年。而接受完警方询问后,他可能会被交保候审、限制居住、出境、出海等强制性处分。
涉嫌性侵事件回顾:
据悉,性侵案事发在11月24日凌晨2时许,当时女工作人员独自留在工作室,酒醉之后的钮承泽不断称赞她长得漂亮,伸出狼爪霸王硬上弓,女工作人员被性侵后蜷缩在沙发上,不停哭泣,钮承泽知道自己闯下大祸,不断向女工作人员道歉,但被害女完全听不下,拿起衣物夺门而出,隔天在室友的陪同下到台北市警局妇幼队报案。
据了解,案发当晚被害人回到住处就向室友哭诉,在室友的陪同下,前往台北市妇幼队报案,当时仅说遭人性侵,因惊魂未定无法说出加害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钮承泽,也仍未提供相关证物。由于笔录制作并不完整,警方通知被害人先行验伤后再来妇幼队制作笔录。
钮承泽的友人又说,当被害人报案时,钮承泽已被转告,钮承泽惊觉事态严重,不断传讯息向被害人道歉,希望能息事宁人。但被害人掌握到有利证据后,已于12月5日下午再次至警局做笔录,也提供验伤单、钮承泽简讯道歉截图等证物给警方,并正式提告。
钮承泽12月6日晚声明,表示:“昨晚至今,面对排山倒海的压力,无法入睡,精神状态极差… 但我不会逃避。该我承担的责任,我一定会勇于面对,绝不逃避。 明早八点半我会主动前往大安分局说明事件经过。“自我囚禁36小时后,他果然于今早8点多步出家门,前往警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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