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反轉!經協調,4S店答應再退給車主400元續保押金

N晚報記者 龍 凌

續保押金,對於不少買車的人來說,是一個無法繞開的難題,不想面對卻又必須面對。昨天,晚報報道了嘉興一位車主還清三年貸款,並在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卻無法全額拿回續保押金一事。

此事在晚報記者以及經開區消保委工作人員的努力下,車主已與4S店方面達成和解,4S店方面答應再退給車主部分續保押金。

這件事也給了其他人一些啟示。

車主確實違約

12月5日,在接到車主廖小姐的投訴後,晚報記者馬上與嘉興銀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銀通”)註冊所在地的職能部門——經開區消保委取得聯繫。後來,嘉興市市場監管局經開分局城南街道市場監管所負責處理此事。

12月6日上午10點,廖小姐、城南街道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來到嘉興銀通,與4S店的相關負責人協調此事。

三年都在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嘉興銀通方面為何說客戶違約呢?原來問題出在續保押金收據背面條款的其中一條。

這一條的內容大致是:在這三年期間,客戶每年投保必須與上一年銜接上,否則就算違約。

2015年投保的時間是10月21日,那麼每年10月21日之前廖小姐就得將

錢打給保險公司。2017年10月21日剛好是星期六,她曾經問過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對方稱保險要週一才能生效。那兩天廖小姐沒有用車,就在10月23日將錢給了保險公司。這樣看來,中間就“斷保”了兩天,所以按照收據上的約定就算違約。

“這樣來看,客戶確實違約了。”城南街道市場監管所的工作人員說。

對於違約,廖小姐有不同的看法,認為自己不是故意不投保,而且繼續在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只不過因為特殊原因耽誤了兩天時間,這樣就被扣900元,心裡總是不舒服的。再說當時資料那麼多,誰會一條一條去看清楚,商家難道沒有義務提醒嗎?

最後經過雙方協商,嘉興銀通答應再退給車主400元續保押金

仔細閱讀合同

一直以來,讀者來晚報“汽車你我他”欄目(熱線:82828110)反映續保押金問題的不少,甚至有部分人並不知道這個押金是幹什麼用的。

綜合情況來看,這反映出兩個問題,一是車輛經銷商、金融公司等沒有讓客戶消費得明明白白,甚至有的有意設陷阱,客戶等到明白時已經被套住。

今年7月,一位來自紹興的客戶向晚報“汽車你我他”欄目投訴,稱當時銷售員根本就沒有提到續保押金這筆錢。實際上,與紹興這名客戶有類似遭遇的人並不在少數,他們基本上第二年就會自主去找保險公司投保。結果可想而知,續保押金再也拿不回來了。

另外一個問題則是,客戶在購車時,很多人對各種合同(協議)是不會逐字逐句琢磨的,最後吃盡啞巴虧。

今年8月,湖北的李先生來晚報“汽車你我他”欄目投訴續保押金拿不回一事。後來記者調查發現,他是在東菱汽車買的車,但最後與他籤合同的卻是“嘉興市馳林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馳林”)。按照合同,李先生是向汽車銷售商嘉興馳林購買的汽車,然而收取李先生續保押金的卻是“嘉興市宵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令人無語的是,李先生和當初一起陪他買車的人都不知道這些合同內容。可見,客戶在買車過程中對各種合同的內容忽視到什麼程度。在此提醒廣大讀者,如果要買車,無論是全款還是按揭,一定要將所有合同、資料看清楚、摸透。否則,就有可能留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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