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包袱”,蔡徐坤被告不足為奇,周杰倫的做法最高明!

一個在熒幕前,鏡頭下能夠閃閃發光的明星,背後往往少不了兩類人的支持,一是經紀公司,而後才是粉絲。如果一個偶像沒有經紀公司的培養與包裝,那麼他就出不了道,粉絲也就不知道該從何而來了!但是其實“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經紀公司只是偶像成名路上的墊腳石嗎?其實有你不知道的偶像“包袱”,蔡徐坤被告不足為奇,其實還是周杰倫的做法最高明!

偶像“包袱”,蔡徐坤被告不足為奇,周杰倫的做法最高明!

一開始,所有的偶像都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沒有人氣,沒有粉絲,沒有作品。那麼他們都是如何出道的呢?不管是練習生出道還是通過選秀出道,亦或是直接找公司簽約出道,都逃不了和經紀公司簽約這個環節。也許在沒有成名或者還沒大紅大紫的時候,很多明星會選擇放低要求與公司簽約,這也會導致到後期出現明星受到不一樣的待遇等問題,而蔡徐坤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

偶像“包袱”,蔡徐坤被告不足為奇,周杰倫的做法最高明!

通過《星動亞洲》出道的蔡徐坤與一家經紀公司簽約併成為男團SWIN-S的一員正式出道,可沒想到該公司對蔡徐坤並不好,待遇極差,本是原告把前公司告上法庭的他現在卻被公司反咬一口變為被告。同樣是男團出道的鹿晗也有著相似的經歷,在公司得不到應有的待遇,鹿晗提出解約,卻因違約不得不和公司打官司。

偶像“包袱”,蔡徐坤被告不足為奇,周杰倫的做法最高明!

為什麼這麼多明星都曾與經紀公司有過解約糾葛呢?一開始,明星為了能夠儘快找到一個東家,實現自己的發展,沒有考慮太多。但是當他們走紅以後,要求會越來越高,以至於不滿足現狀,想要追求更高的待遇。但是經紀公司也是以營利為目的,藝人身價升高後就更不可能放人了,而且合約一旦生效,沒有理由再去更改了,因此雙方鬧得不可開交。可是周杰倫在剛出道的時候擦亮了眼,簽了一家比較好的公司,直到合約期滿才離開的。

偶像“包袱”,蔡徐坤被告不足為奇,周杰倫的做法最高明!

其實明星和經紀公司的矛盾也就像我們上班一族和公司的矛盾一樣,難以避免但是可以減少。這個就要我們的當事人擦亮雙眼去選擇公司了,有長遠的目光才行,否則便會一直受到公司的限制,揹著沉重的包袱難以發展個人的事業。另外,其實經紀公司也應該為了在市場上留下一個好名聲,給予旗下的藝人好一些的待遇,畢竟合作共贏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