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每年撲殺1000多萬條流浪犬,國內的愛狗人士怎麼看?

對酒當歌該喝就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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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管這個題目對不對。雖然本人喜歡動物,但是不喜歡極端愛狗,所謂的“愛狗人士”。

歐美國一年捕殺一千萬只流浪狗,這個做法並沒有什麼不對。在歐美國家,如果有流浪狗,除非是有人願意收養,不然就得送到動物救助收養中心去。但是動物救助中心也不是慈善王國,他們救助收養的動物,在一定的時間內沒有人收養的話,最後都是被注射死亡的。




流浪貓狗這東西,會對社會產生一定的問題,特別當它們感染了狂犬病,對人類的威脅非常的大!如果有人領養還好,沒有最後註定死亡。儘管說大自然裡每個生物都有生存的權利。但是不管如何,人權永遠大於動物!你餐桌上吃著正香的雞鴨魚肉,人家雞鴨魚就沒有生存的權利了?你就可以隨意殺害?貓狗就不能殺了?


既然流浪貓狗威脅到了人類的生存就必須消滅!而且歐美做的還是非常的人性化了,他們都會先收養一陣子,直到實在沒有人領養的話,那就只能選擇注射死亡了。動物也不會有那麼大痛苦。這個方法其實中國也可以學習。

不知道朋友們怎麼看呢?喜歡的朋友關注一下胖妞哦~


藍貓胖妞


啥也不說了,看看圖片吧!



大俠145002436


多說無用 圖片引起舒適



李佳軒17


支持市區立法養狗.養狗交衛生費交保險費.狗咬人狗主拘留三天至十五天賠償受害人五千至五萬.狗咬傷咬殘狗主判刑入獄三年至五年.狗咬人至人死亡狗主判刑入獄十年以上或死刑。附帶民事賠償.




異想天開76


真能信口雌黃,拿歐美說事,你大國一年撲殺多少,夏天一個西安就多少?再說歐美幾乎都用的安樂死,而我們呢?當街棒殺,水淹,活埋。國外正好和中國相反,說說意大利的一件事,意大利的一個市長下令,不許百姓喂流浪狗,叫民眾告到了法院,法院一審判決,市長敗訴,市長違背了人道主義。這就是國外法律,別說輕易打死狗,不讓喂貓狗都觸犯法律!所以,很多國外的大街上都有給流浪貓狗準備的“吃飯箱。"而且國外遺棄動物會被判刑。在我國呢卻是一個空白。所以早點立小動物保護法,而且必須從根上解決問題,方能解決流浪狗的問題,而不是野蠻的撲殺。比如,取締養殖和寵物市場,給每條狗按芯片,登記,從這些可以找到棄狗的主人,給予重罰。意大利拋棄貓狗判刑一年監禁。而且世界各國在這方面都設有法律,比如,新加坡,曰本,馬來西亞,泰國等。日本如果主人無力養自己的小動物,動保人員接回,但你要付一定的費用。新加坡有專門農糧獸醫局下控制的流浪動物問題的技術援助,處理動物的安康和虐待問題,通過報刊,展覽,教育方式教育怎麼去愛你的動物,做到不拋棄。美國有專門寵舍提供給流浪狗,既人道又保護了動物。所以,我們要借鑑其它國家管理好不文明養犬的人,而不是撲殺狗!


我是小臉貓


歐美每年撲殺1000多萬條流浪犬,請問你是從哪裡聽說這個消息的,是官方消息還是哪裡的數據統計。

首先,我們只知道歐美很多國家都有保護動物的動物法,而且對於那些虐待動物的人都是有法律制裁的。所以很多外國人士都是極有愛心的愛狗人士。



其次,對於有人說歐美每年撲殺1000多萬條流浪犬這個說法,我們這些國內的愛狗人士,只想問這是真實的嗎?還是道聽途說!雖然流浪狗的問題已經導致一些狗患發生,但是是不是真的要撲殺流浪狗,這個最終是要由政府來決定。



最後,流浪狗的問題不是某一個人引起的,也不是文明養狗人導致的,是由很多因素一起造成的,相信政府和有關部門會給出一個最終的解決辦法啊。



希望我的答案能幫助到你,歡迎大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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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寵物的故事


胡說八道!

我在澳洲幾年了,從來沒有見過流浪狗,也沒有聽說過屠殺流浪狗之說,原因很簡單:法規很嚴,保護很好,澳洲就是狗狗的天堂。





薩摩大奔jacksonzhang


“假的!假的!我不信!騙人的!西方社會是先進文明!不會幹這個事!”這就是愛狗人士的想法





終經逝去的青春


國內的愛狗人士總愛說國外對待寵物怎麼寬容怎麼寬鬆,對待狗怎麼善良怎麼仁愛!你要記住在國外,你在擁有飼養寵物權力的同時,也要承擔及其嚴格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別總提國外的動物保護和福利法,你看看外國嚴格的犬類管理法律。

美國養犬法律,《惡犬法》《妨礙公共利益法――三吠規定》,美國在其“睦鄰法”中有禁止連續不間斷的狗吠聲的條款,要求狗的主人無論何時都要嚴格控制狗吠,否則就會受到投訴和制裁;在英國,如果犬主未立即按規定清除犬所排的糞便,將會被指控並將面臨高達1000鎊的罰款。

英美等國的法律對養狗人的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因狗致人損傷或其主人疏忽致使他人受到傷害的狗的主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樣虐待狗會受到經濟處罰或法律制裁,甚至入獄,部分州設有關於虐待動物的法律,但是此法律對非虐待的處死不適用。

《惡犬法案》狗的飼養者必須在庭院樹立標牌,提醒過往行人注意;在公共場所,主人必須每時每刻都要為其戴上與上述皮帶和防止咬人的口套。否則一經發現,執法部門有權將其充公或者殺死,並且要視情節輕重追查狗主人的刑事責任,甚至可判入獄90天。

《妨礙公共利益法》(或《睦鄰法》)在居民社區中養犬時,鄰居一般對第一聲和第二聲犬吠是可以忍耐的,但狗叫過第三聲後,鄰居的忍耐力就要耗盡,因此主人一定要想辦法不能讓狗叫第四聲。如果狗主人不能控制連續的狗吠,就要受到相應的制裁。

英國的《危險犬類法案》明確規定,若惡犬傷人,狗主人將面臨的最高刑罰有期徒刑5年;若惡犬傷人致死,狗主人將面臨最高14年的有期徒刑,在英美等國,惡犬傷人,狗主人常會被追究刑責。在美國養狗,住別墅(獨立住宅)的社區是否同意讓養,住公寓(多層或高層住宅小區)的鄰居是否同意讓養,有室友的室友是否同意讓養,租房的還需要房東是否同意讓養。

國外處理流浪狗的方法

一,韓國。韓國養狗的人很少,但總體飼養量卻很大,因為韓國盛行食狗肉之風。被遺棄的寵物犬,也就是流浪狗裡的大型犬很容易被端上餐桌,而小型犬則是無人吃。

很多人以為在動保等組織的抗議下南韓食用狗肉已經消身匿跡,然而實際情況是店被從街上遷到了衚衕裡,店名不帶狗字而已。

經動保抗議後,南韓只是禁止了流浪狗上桌,規範了食用犬疫檢,以及對狗肉館更嚴格的衛生檢查。使南韓人民吃得更放心。而流浪狗則由收容中心統一處死焚燒。

二,澳大利亞。澳大利亞沒有大型食肉動物,因此流浪狗異常猖獗,幾乎沒有天敵。政府鼓勵獵人捕殺流浪狗,以保護行人安全和當地畜牧業。澳大利亞由於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形態,可以說是受犬害最大的國家了。由於遺棄的寵物犬與本地品種繁衍產生的澳大利亞野狗,在當地幾乎沒有什麼天敵。對其本地畜牧業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它們甚至會結群主動獵殺人類。於是澳大利亞鼓勵獵人們獵殺野狗(無主的流浪狗也被視作野狗)在澳大利亞,政府要對流浪狗進行評估,對於身體及心理不適合被普通家庭收養的,會被安樂死。

三,美國。很多人提起外國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美國,而舔美國的人群應該知道美國的法律是“人權至上”的。對於寵物狗,在美國基本是被視為私人財產管理的。寵物犬的管理嚴格程度接近英國,違規犬主失去飼養權,犬隻由收容中心收容並尋找新的主人。而對於直接丟棄的寵物犬,美國公民是有權對其開槍的,因為流浪犬可以認定為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威脅。人們有處死流浪狗的權力,也有收容流浪狗的組織,但對流浪犬的收容85%以上是由警察負責的。收容過程中一旦流浪犬做出攻擊行為就會被當場擊斃。10天內無人領養的流浪狗將被毒氣毒死或注射處死。美國用的密封艙也是多次使用的,開艙通風后運走死狗焚燒。

四,英國的強制收容。收容機制類似日本,收容時間要比日本長一些,但是判定機制更嚴格。針對不牽繩子、隨地排洩、吠叫擾鄰等違規一定次數的寵物狗,其主人會被剝奪飼養權力,寵物狗會被視作流浪狗進行收容處理。被收容的流浪狗若在規定時間內沒被領養或者被動保接手的話,會被運往統一的地點裝入一次性密封艙,灌注一氧化碳並焚燒。部分收容所會拒絕動保接手,因為動保有可能會再次丟棄它們。

五,日本的保健所收容機制,保健所收容流浪犬其實主要目的是維持治安,防止流浪貓狗攻擊人或從人手裡搶奪食物時咬傷人。他們有專門的巡邏人員負責在街道上發現流浪貓狗,一經確認便予以收容,或者接收人們主動送去的貓狗。收容的動物通常會在保健所安置3天到一週,如果這段時間沒有人來領養的話,便會不經任何疫檢就被處死。處死方式說是安樂死,但是其實不是注射處死,通常是10只左右關在一個密封艙裡,然後向密封艙注入高濃度的一氧化碳。經過一段時間後,開艙通風,運走焚化。

六,俄羅斯,放任不管理,和我國一樣,沒有關於流浪狗的法律法規,丟棄寵物犬和捕殺流浪犬都是沒人管的。由於國土範圍大,流浪狗在俄羅斯異常猖獗。俄羅斯有著世界上最大的流浪狗捕殺團體,捕殺工具是用氣槍合法射殺,及俄羅斯人最先發明的使用異煙肼片撲殺。

(英國對犬施行安樂死)



赤腳獸醫w


在各個回答的評論區看了一會兒,發現有很多人在對數據的來源,還有真實性表示質疑,然後瘋狂罵,說什麼瞎扯淡,說什麼窮逼養不起狗,,有些髒話轉述都不想重複,我真的想說,你們瞎啊?還是傻啊?真的是s槓精b。

發個數據,來自美國人道協會,每年美國收容所殺死貓狗3-4百萬,不包括虐殺和外面捕殺。而在此之前,曾經過有一年捕殺流浪狗兩千萬的記錄。

這只是美國的數據,歐美每年捕殺一千萬我真覺得少了,還有你們真的愛狗的話,去仔細瞭解瞭解各國捕殺史好嗎,Google一堆,我真的不想去翻看。看完之後還覺得愛狗瘋到無法自拔,並且非要強迫別人愛狗的“人”,別禍害本國人,去國外漂洋過海當養爹人算了

愛狗養狗不反對,但是能不能別像瘋子傻子一樣,影響普通人的生活?我也養狗,每次出門都拉著狗鏈子,怎麼從沒有碰到過罵我的人?現在養狗環境反而被你們這群亂七八糟的蠢東西搞得烏煙瘴氣。

都是些什麼垃圾玩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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