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路人示意車先走,“車不讓人”被處罰,這件事情你怎麼看?

夜如未央


行人現在都是鋼鐵俠,你看看現在各個路口,原來人車擠一擠就過去了。車讓人一開始,行人就變得肆無忌憚,原來還會讓讓車,怕被撞,現在更是大搖大擺走著 ,蔥定義上說,車讓人得從行人踩上斑馬線那一刻就要開始讓,直到這個人走過自己的車,那麼一個人行道稀稀拉拉不停過人,認真遵守讓人的司機就能等半個小時,想想後面的車隊能有多長?那麼行人是否又因此而稍等片刻扎堆兒過馬路? 禮貌是相互的,政府的初衷是建設文明西安,那知一方的強制文明根本無法帶來另一方的文化禮讓。雖不一磚都拍死,禮貌且感謝司機停車的行人畢竟只有那少數,這是一種無奈的現象。但讓所有機動車都去禮讓這大面積的行人,成本有點高 這個政策,是否喚醒了那些多熟的行人禮讓理解,行成和諧交通呢?顯然並沒有。司機因為制度的制約,罰款扣分等條件的被迫下,慢慢的理解了車讓人,讓人事後也覺得很自豪,畢竟每個人都願意做好事做好人。但是行人用什麼來約束他們的交通行為,理解司機呢?理解讓右轉的車先走,緩解交通,因為無約束,所以不會想。現在的行人,斑馬線燈是紅的也照樣過馬路,但凡一個帶頭,全都過,他們只知道了車得讓著他們,至於他們讓不讓車,無所謂。


王書傑44171523


西安實行“車讓人”馬上就1年了,從一開始的忙亂到現在的逐漸規範,大多司機都已經習慣了這樣的規定。近日有新聞報道稱,一位司機在車讓人時,被路人示意“先走”,結果卻受到交警的處罰……


西安的王先生稱他是首次因車讓人被罰,是被監控拍到的,他說,“我當時車速已降下來,且在得到那位身在斑馬線上的行人表情示意後,才駛去的。”王先生覺得自己很委屈。不過交警大隊民警表示,在監控中沒有顯示“行人示意讓其先過的動作”,因此做了處罰。

其實規定在實施過程中,總會出現一些問題,對此交警也表示,如果駕駛員不滿當前處罰,是可以提起復議和申訴的。

如果王先生真的有過禮讓行人然後被示意“先走”,相信事情在複議之後會有個圓滿的解決。此外,車讓人是一個相互尊重、共同遵守的事情,駕駛員在遵守的同時,也希望行人能夠遵守交規、快速通過。


華商網


西安人說說這問題,自己車在一個路口被拍了兩次,四百大洋就充公了,是思想上不夠重視,自從收到兩個罰單,每過路口,必定小心翼翼,一般情況,都是在左轉或右轉時車與行人相遇。




禮讓行人,是沒有錯的,但實際情況是,大部分行人遵規守紀看紅燈,卻有少數人無視紅綠燈,反正城市裡車速不快,你也不能把我怎樣,每到早晚高峰什字路口最易堵車,大部分因為轉彎車過多,隊排過長,也見交警站在人行橫道線上,指揮車輛通過,本人多年前也做過交警,咱不能吐槽車讓人不好,
但我覺得,在交通流量大的城市道路什字路口,車輛本身就是龜速行駛,在安全的原則下避讓行人通過率要高些,道路的作用是提高通過率,車讓人對道路來說,沒有發揮最大的作用,車讓人,並沒有起到提高效率的作用,為了不被處罰,能慢則慢,好了,不說了。


發現葫蘆頭


前段時間本人在西安一路口有個違章是拍斑馬線未讓行人的,但是實際情況是我前面有一輛車已經是停車讓行了,但是行人示意讓我們車先通過,所以我也緊隨其後的過去了,當時以為沒有什麼,幾天後告知說未禮讓行人,但是當我向曲江法制科申訴的時候交警同志告訴我,不管什麼情況,必須先停車,那就是說行人示意讓車先過的時候第一輛車過去之後後面的每一輛車都需要行人示意後才可通過嗎?如果這樣,那麼請問,就按說的這種情況做的話西安市的緩堵保暢什麼時候能得到解決,就這種現象我想就是限行一半都沒法得到改變,每個沒有紅綠燈路口的斑馬線上行人示意讓車先過的意思也是讓車趕緊走,走完他也可以慢慢過馬路了,也是為他自己安全考慮,我同意你說先停車後讓行,但是請問法制科同志你是否做過現場調研,是否瞭解現場的情況,如果是按交警同志說的這種情況,那是不是沒有紅綠燈路段的情況下後面所有的車都屬於違章,再比如有些行人就站在馬路中間的綠化帶處或者隔離欄處不走,在打電話,或者有什麼別的事不會暫時要決定過馬路的,所有的機動車都要等待嗎?!如果這樣,西安馬路何來的通暢。


嘀嗒噠噠嘀


我也是一名幾十年的老司機了,十六歲就開大貨車,近年禮讓行人,這個事煩我一年多了,我家門口靠市政府,有禮讓線,行人不走,我就堅決不走,有一次,後面的車等急了,我肯定不走,為什麼呢?因為有探頭,就這樣,我們相持大有十分鐘,後面的車變道,我注意他的車號,等下午再到此地,電子顯示上已經有此車信息,xx車不禮讓人,罰多少扣幾分,你說誰錯了。


朱志農417


題中提到的這個話題,是近幾日發生在西安的一個真實交通案例!

被處罰車主王先生在西安市區北郊龍首商業街口,因為沒禮讓行人被收到了交通違法短信告知!但事情的本來本來經過並不是“沒禮讓”,說起來還有點冤枉!王先生看見斑馬線有行人通過,停了車做了禮讓,結果行人卻招手讓王先生先行!王先生也沒管那麼多,就直接開車先走,沒想到收到“不禮讓行人”交通違法告知!

當然以上結果王先生已經進行了申訴!

首先為西安的“車讓人”這一舉措,表示支持和點贊!“車讓人”瞬間讓西安的文明指數提升了很高!在全國也贏得了一定的口碑!這不文明指數提升了,大家都變得文明瞭,行人也文明瞭,懂得謙讓了!

其次回到事件本身,作為車主的王先生應該說也做到了“禮讓三先”!已經有禮讓行人的行為,但是再判定交通違法,我認為確實有失公允了!當然王先生也可以通過申訴,對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重新進行判定!



同時也說明西安的車讓人措施確實開展實施的比較到位,從初期交通法律約束強制規範“車讓人”到這種觀念深入人心!人的一些行為就是要靠規範來約束的!


當然更多的還是希望每個交通參與者,不管是車主和路人都能做到禮讓三分,相互謙讓!讓西安這座城市變得更文明!更暢通!


周秦漢唐


車讓人對於提高司機禮讓意識是好事,對於城市文明提升是好事,但對於交通未必是好事,很多時候,還會讓交通堵塞。如何更好協調和解決車讓人與交通的問題,如何讓車讓人更加人性化和自覺化是我們應該進一步努力和改進的方向和目標。

這個事件當中的車主,按照規則,顯然該罰,畢竟沒有禮讓行人。但按照人性化,顯然不應該被罰。如果這種事情延續,那麼本身是希望彼此自覺得事情,變成了必須以罰款來促使自覺的事情,總覺著不妥。

說實話,把不禮讓行人作為違反交通法規並罰錢的其中規定,總感覺很難服眾。從現在來看,大家意識也在逐步提高,司機禮讓行人的態度和行動確實都有,文明提高了不少。


但是,類似於這樣的事情,能不能任性化解決,畢竟不是故意不讓行人的。而話又說回來,行人也有不讓車的時候,那司機們該怎麼辦?

最後,車讓行人,比較容易出現的就是十字路口的擁堵,同時還有行進中的突然剎車造成追尾的可能。


郭一鳴


車讓人先行,西安推出這項規定,確實彰顯了文明。想必開始實行時肯定會錯亂,但逐漸在司機的意識中形成概念,目前已經步入正規。



而目前王先生卻因沒有讓行被處罰,而王先生則指出到人形橫道處已減速要讓行,可是行人示意車輛先行。結果導致被處罰!著實有點委屈。



禮貌讓行固然是文明之舉,但同時也會帶來不必要的困擾,互相謙讓,反而會給其他車輛帶來困擾。



既然實行“車讓人”的政策,司機還應謹慎遵守,雖然可以對處罰提出複議,但何必多添一事呢。

而行人不可因有了該項規定,就橫衝直撞,還應注意車輛,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良好的規章制度需要大家一起遵守!


雙子76


這個確實有僵化適用禮讓行人的嫌疑,不過相信經過複議查證屬實的情況下,該案會得到一個圓滿的處理結果。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有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而本案中王先生之所以沒有禮讓行人先行通過系根據行人的意思表示讓其先行通過。而且實際情況中作為駕駛員我也遇到過行人示意車輛先行通過的情況,對於這類情況還是不應當做出處罰。

當然為了避免類似的誤會再發生,還是應當禮讓行人並示意,待行人通過後再行通過為宜。


麋鹿說法


西安實行車讓人政策也快一年了,得到了很多行人的稱讚,當然很多開車的朋友也都逐漸的習慣了讓路人。其實相關部門實行的這個政策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就顯得不適用了。

這不近日有新聞報道稱,一位司機在車讓人時,被路人示意“先走”,結果卻受到交警的處罰。其實從這兒就可以看出,“車讓人”這個規則還是有弊端的,當然啦,這位車主是可以提起申訴的!

不管是車讓人還是人讓車,大家都需要自覺,因此大貓有以下建議:

1.當看到車讓人的時候,行人應該怎麼做?

當看到車讓人的時候,行人就趕緊走,別墨跡。有一次我過馬路,看到有好幾輛車給一個行人讓路,結果這個行人還悠閒的和旁邊的人在講話。其實行人也需要替車主考慮一下,也許人家有急事,可能就因為這幾分鐘耽誤了接著堵車了,結果誤事了,所以行人也應該自覺一點。


2.司機在開車的時候需要注意的問題

司機在開車的時候一定不能存在僥倖心理,不要覺得我有錢我就不給你讓路,這樣一來吃虧的還是自己。當然啦,如果遇到一些特殊情況能夠申訴的也可以去申訴!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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