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tle丶King
乘人之危
公司破產是什麼概念你搞清楚沒有?進入破產程序是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才能申請破產,也就是說流動資金不足以償還到期的債務,全部資產已經資不抵債。
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算過賬沒有?降薪讓你多混幾個月,老闆得到了什麼?辭退你老闆又會損失多少?老闆要是知道你在想著拿一個月工資的賠償,真是應該辭退你。再說了,假如如你所說都進入破產程序了,企業資產都不是老闆的了,賠錢給你還是償還貸款,這都是破產清算的事,老闆有什麼損失?你們公司是“有限責任”吧?你是不是期盼老闆負“無限責任”,連家裡的房子也賣了來支付你的損失?
大家在一條船上,如果真進入了破產程序,清算組會隨時請你走人;要是並沒進入破產程序,老闆留著大家無非是想絕處逢生。一起共事這麼久,這時候你不願意跟老闆一起打拼是你的自由,就憑降薪這一條你都可以辭職走。心裡想著離開,還等著老闆辭退你給你補償,這是釜底抽薪、乘人之危,不厚道!
不孤散人
公司要破產了卻又不辭退職工,這是公司想用降薪的方法來讓職工主動離職,如果職工主動辭職公司不需支付職工經濟補償。如果是公司辭退勞動者應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工作滿一年的公司應支付勞動者一個月本人工資的補償;如果不滿6個月按半個月標準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標準支付。所以如果職工自動辭職的話公司是不需要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的。
一般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在給職工降薪前要事先提前通知職工,在職工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降薪,公司不能私自給職工降薪,如果職工遇到這種情況下只有兩種選擇,第一,向勞動部門進行投訴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勞動部門不受理那就進行勞動仲裁申訴到法庭。不過這需要很長的一段過程。第二,如果公司真的要破產了在公司帶著也沒什麼好處,也待不長久,也不會有前途。還不如打算早點離開公司去找一份更好的有前途的公司比較合適!
2018發發發57
如果是破產了,應該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條款,該支付員工多少錢就支付多少,然後再辭退公司員工才對,而不是降薪來解決。
用降薪水來解決問題的,只能說明資金週轉困難。如投資不利的虧損,或者金融危機,等等一些原因公司跌到了低谷期。不得不降低員工的薪水,度過這個低谷期。要留要走就看你個人了,能與公司風雨同舟共同度過,相信公司以後不會虧待你,忠誠比能力更重要。
如果真像你說的公司已經破產了,降了員工的薪水【降得很低】,卻不辭退員工,他是利用了人為心理因素:薪水這麼低,對公司又沒有希望,很多人就自離。到最後也不用支付那麼多錢了。那你可以撥打勞動局的電話,爭取自己的利益。只想著自己不顧及員工的公司也沒必要去維護。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看法,歡迎留言一起討論。我是職場領域創作者,謝謝大家的關注和點贊。
zlj葉子
第一件事情,就是落實準確公司是不是真的要破產了,降薪並不能就代表著公司要破產了,也很可能是公司目前的生產經營狀況出現困難的行為。現在社會捕風捉影、道聽途說的現象比較嚴重,一件事情傳的傳的就變形了,不要成了《”驢”是怎麼死的》中那頭冤死的“驢子”。
第二件事情,就是如果真的是要破產了,那麼你在完成好本職工作的情況下,首要的任務就是做好準備找工作。這時你要準確掌握人才市場的需求等行情,然後進行自我評價,待公司破產清算完成後,有的放矢的尋找下一家單位。
第三件事情,才是賠償問題,如果真的像你所說的這樣,那麼你們公司的目的就是逼迫你們自己主動辭職,這樣公司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這種情況你們就應該進行勞動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薪酬是勞動合同中必備相關條款,用人單位是不能單方面更改勞動合同中所約定的條款。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塞上陝北人
這是公司想要員工主動離職,如果員工主動離職,那麼用人單位就不需要支付給員工經濟補償,以此來降低公司的損失。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應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每工作滿一年應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
具體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應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與此同時儘量收集相關證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改變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降薪等,必須通過書面合同與勞動者達成合意。否則就是違法。
如果協商無果,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以上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具體請到當地相關部門諮詢。
雨中漫步173280992
那就已毒攻毒。破使老闆作出改革救活自己,或自己辭退員工。員工和心,讓它差不出丟東少西……生產工具設置讓它破損或消失?
要是一個好心老闆,就會由此思變,設想公司外進,要是歪心看板就可迫使他宣佈辭退員工。
我就是在惡煙生產工具不合理的狀態下,把車間班組的生產模具工具都拋出了九宵雲外……迫使經理更新改革……(改革了多年不掙錢就有受罰沒人來的車間)。
人有時做事不能總按套路出牌?老闆會控死你?
國民年代,國共談合破裂,毛主席最後決擇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
對理非無進的人,就要踩取非常的手段?以惡自惡?要麼弱為強食的就是自己?死了也沒人了憐?反而背後還說你無能與沒理?懂嗎?
人要做好自己,不損他,她,它人。人若不讓己活,死又何懼?————人,餓死迎風站,凍死不低頭!這是我師哥教我的做人思想!
丫丫4492
1,賠償不賠償,不是企業說了算的,而是由法律說了算。賠償標準是,工齡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但最高補償12個月。
2,月工資標準:最低是工齡期間的平均數,最高是現在拿的工資。
3,“降薪乾耗”是企業轉型或改制的慣用手法。(1)正常上班,以工會的名義與老闆交涉,同時去勞動仲裁部門諮詢,合法維權。
(2)掌握企業財產處置動態,在職工問題處理好之前,儘量不讓隨便處置。
(3)根據自身技能情況,重新謀劃未來。
紅藍推演
公司破產你耗下去也是需要成本的,面臨這種情況,我個人的方法是直接找到公司高管談談,個人補償問題或者個人的安置,我還會談談關於公司清債之後公司的固定資產變賣問題,我會第一時間去爭取固定資產的變賣權,而不是原地等待信息挨宰﹉。
思路要變通不要用“等字決”來解決一切的問題﹉,一個公司破產有啥好怕的。
例如:一頭大象死了,會養活無數只螞蟻,你要想想怎樣當好其中之一的螞蟻就行了,企業破產其實對於經濟學來講也是增長動力。
企業倒閉對於你個人來講,只是換了一個環境,至於損失那都是短期的,要為倒閉做功課,做好倒閉後的“手術刀”,去切割最精良的一塊肉。
-安乃近
給你提供一個信息:以前一些國營企業想私有化的時候,就說企業經營不下去要破產,然後工人降薪降職,然後紛紛辭職或者辭退。完成私有化後,這個企業重新煥發出蓬勃的生機。
給你提供一個思路,絕不書面同意降薪降職。因為企業如果真的破產,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對職工進行賠償,然後才是其他的債務關係。
龍舞51
企業不大氣最好就是自己大氣點,當然這個也要看實際情況,年齡偏大的不好在找工作家有老小的得堅持,這部分人特別容易。年齡小的趁早出來物色好的工作機會,外面的世界的確很大,別在一棵樹上吊死了。現在的企業就是不想出錢出各種損招讓員工自己走。社會就這麼現實,建議別拿青春跟一個過氣的企業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