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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現在的一些未成年容易犯罪呢?個人感覺三點:
一、法律的“縱容”
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是世界各國通例,只是這種保護的程度不同。我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負刑事責任。”也即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人只對自己實施的這八種嚴重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必須嚴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則,不得突破這一界限。其他犯罪,對於年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年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的處罰輕重程度也不同。其他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也有不少對未成年人起“縱容”作用的條款。不少孩子很小就有“我還小,殺人也不坐牢”的思想,他們並不知道除了不坐牢,犯罪經歷會影響他終身。
我無意否定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保護的積極意義,但是確實有必要重新審視它的實際社會效果,並加以完善。
二、“約束性”手段單一
無論大人小孩,其素質都是三六九等的,個性修養參差不齊。不得不說,我們的導向對於孩子的成長過於理想化,手段過於單一化。神化思想教育功能,似乎孩子真地就是一張白紙,家長、老師寫什麼就是什麼?似乎孩子都是好教育的,世上沒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孩子都可以培養成祖國未來的有用人才。事實上,無論什麼時候,人總是有好中差之分的,不可能整齊劃一全是優秀。所以無論好壞,現在全部放在一個教育環境中。好孩子,在普通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差孩子也同樣。表現再差,即便違法犯罪也不能開除或責令退學,也不能體罰(本人不主張過度體罰),這就使得孩子和家長沒有任何“後顧之憂”。由於教育手段過於單一,造成了學生和家長缺乏對教育主體的敬畏感,老師的主要精力用在管理上,而不是教學上。有的孩子不僅不把老師放眼裡,遇到警察也敢無端怒懟一番。可能這也是校園暴力、“校鬧”事件時有發生的原因之一。改變現狀,個人覺得有必要開闢多樣化、多層次的教育格局,恢復工讀學校、少年管教所之類的機構。分類施教,更有利於提高未成年人的整體素質,有利於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增強學生家長對教育主體的敬畏感。
三、家庭環境造成了孩子易衝動的性格
六十七年代,一個家庭幾個孩子,父母是白天“抓生產”,晚上“促革命”,經常要參加各種學習,“最高指示”傳達不過夜。孩子渴了喝冷水,餓了拔個蘿蔔或扒個地瓜衣袖擦擦就啃起來,睏了隨便找個草垛窩就打呼……這種現狀培養了孩子對艱苦生活的忍耐力,獨立的生存能力。而現在的孩子,多為獨生子女,幾個大人關注一個孩子,凍不著,餓不著,稍有不當就可能使孩子養成任性、自私,經不得一點委屈的習慣,從而形成愛衝動的個性。與此同時也有“留守兒童”,隔代教育,與社會脫節等的問題。
總之,解決一些未成年人容易犯罪的問題,既有法律問題,也有教育手段和家庭教育方法問題,需要綜合研究,加以改革。
本人觀點,歡迎文明評論,否則拉黑。
斷牙虎110
我們先看幾個真實案例。
案例一:女孩喜歡吃喜歡打扮。媽媽總是不給零花錢,可爸爸轉身100、100地給女孩。媽媽很焦慮,因為發現女孩喜歡結交的朋友是鎮上游手好閒的小青年,有男有女。媽媽甚至衝到學校來找老師。為了切斷她跟外面社會青年的聯繫,老師甚至放學之後讓她在辦公室做作業,等媽媽下班之後過來接。可媽媽要上夜班。女孩等媽媽上班,就求爸爸讓她出去玩。爸爸總是放行,還振振有詞,小孩子總要玩的,外面那些孩子能壞到哪兒去?
案例二:媽媽從小對男孩很嚴苛,動不動就打,甚至抓著他的腦袋往牆上撞。男孩每次遇到同學跟他有摩擦就很衝動。初中入學軍訓,排隊操練,他目露兇光,抓著沙土往四周撒。他對老師說,之前感覺好像有同學撒他沙子了。他一直覺得別人看他的眼光異樣,對他不友好。初二,他跟著一個所謂的兄弟,拿水果刀在自己的胳膊上淺淺地劃了40多刀,還對老師說,不疼。
我們不能預言這兩個孩子的將來到底會怎麼樣,可能他們以後還是守法公民。但事實上,女孩初中一畢業,就迫不及待地搬出家,跟所謂的小姐妹去夜總會上班。男孩初三的時候反抗他媽媽,把他媽媽推搡到地上。
孩子的轉變大半原因來自家庭。家長無節制的寵溺縱容,或者父母教育方式的不一致甚至相反,或者家長對於孩子上網沒有正確引導和有效控制,導致孩子看到暴力、色情電影並且模仿。
初中時代正是孩子身體心理大轉折時期,家長對他們失控的話,以後的人生會更加失敗。他們與青少年犯罪只是一線之隔。
綠衣黃裳99
未成年犯罪是一個痛心的話題。
我們時常看到關於未成年犯罪的報道。痛心疾首!祖國的花朵,中國的未來,這麼的年輕,就這麼早的誤入歧途。
什麼原因引起未成年容易犯罪?為什麼現在的未成年犯罪越來越多?越來越年輕?這是社會和家庭都必須思考,必須面對的一個嚴峻問題!
未成年犯罪,我覺得無乎於以下幾個問題。
網絡時代,各種信息層出不窮,管理不到位。青少年接觸面,接觸渠道非常之廣,非常之多。暴力、色情、遊戲充斥網絡,加上信息良雋不齊,青少年心智未完全發育,辯別能力還不是強,加上現在的青少年模仿能力強,有時為了尋求刺激,稍一不慎,就走向犯罪。
家庭教育的缺失。現在的小孩,含著金匙長大,打不得,罵不得,儼然是小皇帝,小公主。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家長不管,學校老師不敢管,觀念裡是老子天下第一,想幹嘛就幹嘛。甚至有的,幾個家庭圍著一個小孩轉。受不得丁點的委屈,實實在在的養成了一個廢物。你說,長此以往,這樣的孩子能有什麼用,不犯罪才怪!
生活的壓力,迫使更多的青壯年外出打工。留守兒童是越來越多。家有老人的,只管小孩的吃住,只管小孩的冷暖。加上時代的不同,跟不上形勢,教育方面是空白一片。家裡沒有老人的,小孩如同脫韁的野馬,縱橫四野,拉幫結派。你說,這樣的未成年不容易犯罪嗎?
《未成年保護法》的不完善。不像以前的時代,現在生活條件好,青少年吃喝的也好,身體發育的快,十幾歲就有了成年人的體智。嬌輕過縱,但對於未成年人,中國的處罰又過太輕,至使有些未成年嚐到了甜頭,更加的忘乎所以。
未成年犯罪,形勢越來越嚴峻。未成年犯罪,關乎於祖國的未來。
未成年犯罪,不能不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未成年犯罪,不能不引起社會和家庭的反思!!!
大風斗
我今天又看到那條新聞:“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12月2日晚,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鎮12歲男孩吳兵殺死了他34歲的母親陳欣。吳兵父母是較早一批外出打工的人,一年回家一兩次是常態,父母將吳兵交給爺爺奶奶帶,大部分時間和兒子是通過電話連接情感。七歲那年,吳兵放學回家被面包車撞傷面部,流血不止。吳兵爺爺吳建德給吳兵父母打電話,得知兒子傷情不嚴重,他們沒有回來。面對親屬的痛苦和疑惑,吳兵顯得若無其事,他承認自己錯了,但不是什麼大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這段是我複製的)我看完就“我勒個去神邏輯啊!”闡述幾點我的觀點,第一,留守兒童缺乏關愛,人情世故不知為何。第二現在隔代親太多,爺爺奶奶無法灌輸正確思想。第三,有錯就罰這種事現在很多孩子體會不到,因為現在口頭禪是:ta就是個孩子懂什麼?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孩子覺得要不有人兜著,要不打心眼裡覺得無所謂沒有正確的是非價值觀
菇涼生活多嬌
當下未成年犯罪的的事情已經屢見不鮮!原因也是林林總總!我也發表一下個人的一些看法!
1、客觀原因:信息時代,信息通訊過於發達!在當下社會,太多的各種各樣的信息已經出現在當下未成年的生活之中!導致過早的瞭解本不該當下年齡瞭解的一些東西:暴力、消費、遊戲等等!而我們的年代對於生活之外的信息幾乎一無所知!十一二歲還和尿泥玩小遊戲!根本不會接觸更多不好的東西!
2、主觀原因:教育問題!都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長什麼樣,孩子就會有樣學樣!在新聞當中太多的父母縱容自己的孩子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反而不去阻止的!例如:熊孩子推孕婦!導致了孩子沒有一點承擔與責任之心!還有一些是因為父母比較忙,疏於對孩子的管教和教育,孩子缺少他應得的親情,以至於在青春期產生相對很大的叛逆心理!所以在教育方面,一定要多陪孩子,做好榜樣!為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才不會讓孩子走上歪路!
再見有時後會無期
現今未成年犯罪與現行教育有不可分割的關係。
由於西方狗七狗八的人權自由等歪理邪說的影響,國內少年兒童保護法的約束,助長了少兒的惡習。
學校不敢對學生體罰,也不能重言重語,教師只有教的義務,沒有管的權力。老師只要對學生嚴勵點,家長就到學校鬧事。
少兒在家更是無法無天,父母不在身邊,爺爺奶奶更是把孫子看作心肝寶貝,有求必應,孫子做得再出格也認為有趣,無所謂,父母回家寵得更厲害,無形中更加助長了少兒惡習的漫延。
這樣的教育方式少兒不犯罪就稀奇了,反而犯罪才是情理之中的事。
笑彌勒33
對於這個問題,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第一,計劃生育時期,造成家庭獨生子女普遍化,加上經濟的發展,生活條件不斷提高,孩子形成了三重嬌慣。首先是孩子父母,這是必然現象。其次是更重要的,就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他們也是一個孩子,可以說還沒有稀罕夠,孩子就長大了,而他們自己年齡也才剛到中年,所以拿孫子輩的當成了自己的孩子,過度嬌慣,甚至於孩子父母也做不了他們的主。最後,就是孩子自己了,因為大人長輩的嬌慣,孩子自己也習慣了我是家裡的寶,自己也嬌慣自己。過度的嬌慣,勢必造成教育的缺失,孩子就形成了唯我獨尊的自私性格,而且在他們的思維中,會覺得天大的事情,家長都能幫他擺平,無所顧忌,毫無畏懼。
第二,就是身體的早熟,其實現在的孩子已經不能稱之為早熟了。因為如果是個別孩子過早成熟,那是早熟,可是大部分孩子都成熟了,就不能叫早熟了。而是兒童成熟年齡整體提前了,我們還把他們當做孩子,其實他們已經不再是孩子,這樣就會造成教育和年齡不匹配,也使得孩子的行為沒有相關的法律和規範限制。
第三,就是心理精神成熟,身體的成熟必然也使心理同步成熟,加上現在是信息化時代,很多法律法規以及生活常識信息,孩子甚至比大人知道的還多,很多犯罪的未成年人,在犯罪前就知道自己不用承擔法律責任,這一點是非常可怕的。因為他們已經不是無意識無目的的過失性犯罪,而是有犯罪動機的。
以上種種原因,使得青少年犯罪已經不是偶然現象,如果社會不能針對此現象,完善相關法律,進行警戒制約,今後可能還會更嚴重。
黑白世界33972750
下面我來說一說我的觀點:
一是從生理上講,現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很多未成年人出現早熟的現象,出現生理與心理不相適應的情況,容易誤入歧途。
二是未成年人,特別是在青春期階段,獨立意識發展,而對自己的認識由不充分,不善於控制自己的情況,容易衝動。
三是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思想的腐蝕,容易追求物質生活,愛慕虛榮,容易產生侵害財產類型的犯罪。
四是精神文化領域不良思想的影響,網上黃賭毒、色情暴力的傳播,由於未成年人好奇心強烈,容易因好奇而誤入歧途。
五是家庭的不良影響:
1.溺愛型家庭,使孩子從小自私任性、經不起挫折,一旦自己的需求得不到滿足,容易產生犯罪。
2.暴力型家庭,對孩子經常性打罵,極易造成孩子心理的畸形發展,同時這種暴力行為也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給孩子起到了表率作用,使孩子也崇尚用暴力解決問題。
3.離異家庭,父母草率離婚,使未成年人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到外界去尋求安慰和溫暖,易被壞人利用。
4.留守型家庭,父母常年在外面打工,缺乏與孩子溝通。
六是學校教育的偏失。首先是唯成績論,造成老師的差生關注度不高,容易使他們的自尊心受到傷害,一起失學,過早步入社會,有沒有一技之長,在社會上游蕩,存在不安定因素。
七是社會對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缺乏,使他們法制意識淡薄。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發動全社會的力量積極參與此項工作。
二是完善教育體制,拓展職業教育,使青年人能夠學到一技之長,以便於在社會上立足。
三是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心理輔導,建立心理輔導崗位,在思想上進行誘導,情緒上進行疏導,學習上進行輔導,行為上進行督導,有力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四是引導家庭做好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使他們體會到家庭的溫暖,降低犯罪率。
五是淨化有害環境,特別是堅決清除網絡上的不良內容。
六是加強思想道德教育,使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道德觀和價值觀。
七是建立失足未成年人幫扶機制,避免二次犯罪的發生。
這是我的觀點,如果大家還有什麼好的建議,歡迎留言,我們可以一同探討。
天—遼—地—寧
我看到這個標題,想起1978年的一件事,當時學生打架鬥毆事件經常發生,輕者傷殘,重者死亡。上級要求初中、高中參加一次槍斃罪犯的現場,當時槍斃的是一名高一年級學生。從那以後相當長時間,再也沒有發生打架鬥毆事件,這已經有了問題的答案。現在家長嬌慣自己的孩子,學校老師沒有了懲戒權利,再加法律的寬容,孩子們得寸進尺,出現問題在所難免。
XLS8753
普法工作做的太好了,現在幼兒園小朋友都知道:想犯法,要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