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牢幹部人事檔案“防護堤”

築牢幹部人事檔案“防護堤”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規範完善了幹部人事檔案工作的體制機制、內容建設、日常管理、利用審核、紀律監督。幹部人事檔案是記載幹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業務能力、工作表現等內容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然而,少數幹部為達到一己私利,在檔案上“整容”,擅自篡改、偽造個人信息,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會損害幹部工作的公信力,敗壞幹部隊伍的風氣,甚至汙染一個地方的政治生態。此次印發的《條例》,從根本上剷除幹部人事檔案造假等問題存在的土壤和條件,是推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對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檔案審核的“螺絲釘”要擰得緊。《條例》首次明確提出,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人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乾部人事檔案內容建設,嚴肅填寫,嚴格審核,確保歸檔材料的真實準確。要認真落實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凡動必審”、“凡進必審”要求和聯審機制,嚴把檔案“質量關”、“準確關”、“認定關”,實行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專人負責、持證上崗制度,精心挑選一批政治可靠、作風正派的黨員幹部擔任專職檔案管理員,對報送的檔案資料堅持做到日清日結,及時歸檔,嚴防檔案資料遺失、堆積;凡進入幹部檔案的材料,做到“六不歸檔”,即來源及時間不明的不歸檔,不真實準確的不歸檔,內容不完整的不歸檔,書寫不規範的不歸檔,手續不齊全的不歸檔,沒有保存價值的不歸檔,限期更換或待補辦完手續後再歸入檔案,嚴把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入口關。

抽查核實的“探照燈”要照得亮。《條例》明確幹部人事檔案利用工作要求、範圍和程序,對其審核範圍,內容核問題處理等進行規範,全面落實“凡提四必”要求。對於領導幹部提交的幹部人事檔案,要進行嚴格地抽查複核,定期搞好檔案“體檢”。如果只報告而不核實,只申報而不抽查,難免陷入填報的形式主義,再嚴格的制度也會淪為被拔掉牙的“老虎”。要堅持“凡提四必”原則,每年按一定比例開展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重點對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進行重點抽查核實,對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要進行詳細核實,尤其對房產財產、子女就業、婚姻變化等情況要重點核實 ,防止 “填寫一些事項” 代替“填寫一切事項” 的“金蟬脫殼式”騙局發生。對於存在的問題要開展“回頭看”,力爭不做“夾生飯”,不留“後遺症”。

處罰問責的“鐵鞭子”要揮得響。“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條例》明確要求建立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制度,並對幹部人事檔案工作中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處理等作出規定。要認真落實好《條例》,針對在抽查核實中發現的瞞報、漏報、錯報等問題,要敢於做 “黑臉包公”,敢於較真碰硬,或批評教育,或調崗停職,或降職免職,讓造假者吃不了兜著走。要堅持“誰管理、誰把關,誰考察、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原則,嚴格幹部提拔過程中審核責任,全方位織牢幹部檔案管理制度的牢籠,徹底斬斷縱容造假的“幕後黑手”,讓“假幹部”無處藏身,狠殺幹部檔案造假的歪風。對於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和苗頭性問題,要深究細刨,找準對貪汙腐敗、檔案造假等問題的“切入點”,做到既維護《條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防止“破窗效應”,又要及時挽救幹部,讓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長牙帶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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