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怀抱1岁婴儿坐汽车,孩子被收费,售票员称“有头有脚就收钱”,对此你怎么看?

年方二吧


看完张家口怀来县处理意见,觉的处理的比较急时公证,对车主和售票员是应该教育和普法了。乘客的权利和儿童的权利是不能侵犯的,不能为了多卖一个坐位收钱而违反规定,不遵守行规,不遵守法律。剥夺国家给予乘客的权利儿童的权利。

作者看完文章发了评论,主要从法规上,各方权利上评论,阅读量很多(看图片),评论也很多:大体集中二派,一派是乘客儿童权利不容侵犯,查处的好。占绝大多数。

另一派是养车的车主怕警察查超载,是按“人头”计算的。又少卖一个坐位钱。所以不论大小人收费合理。

其实我国各省市交通部门早有规定条例,文件通知,和客运守则规章,均制定了各省市严格规定,同时从旧规中按年龄到按身高,均做了规定:大体统一在1.2一1.1米以下身高免费,并且只带一个孩子,公路客车按拉运总客人数的10%以内带小孩。也保护车主权利。

如50人座客车可留5名儿童以内,并且可以有坐位或不需要坐位。

这个是各省市根据2009年交通部和发改委文件规定制定。《汽车运价规则》及《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二十五条内容)。

各省市近几年又制定了不同补充规定。但不论怎么改也没改变:1.2米身高以下儿童可享受免费坐车,(乘客只限带一名儿童,)。

由于时间变化,公路运输变化,现在与十年前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客车超载(员)问题提到了日程,过去一台大客车超载几人没多大问题,也就没有矛盾问题,由于近几年几起因超载客车重大事故,目前交警和交通运管是严查超员的,罚款记分很严格,所以客运单位特别是个人承包,挂靠的车主:客车乘坐人员是按“人头”算,不论大人小孩包括怀抱幼儿,超一个不行,这样客车就大小人全收费,全国各地很多地方出现了这种现象,车主钻空收费,乘客和儿童权利无法保障。违被了双方权利和义务。

出现了怕超员怕罚款矛盾。

其实这是二码事:儿童不收费是国家给儿童的权利,世界各国汽车火车轮船均一样。(特殊的飞机不一样且各国没有免费的)。

保护几童权利代表一个国家的未来,一个国家的形象。一个只顾挣钱的车主不是好车主,且违反法规。

由于各省市对公路客运车辆管理比较严格,除营运外,还有公益性,特别是各省市还给予客运车辆每年燃油补贴,(叫法不同)各省补助不同有多有少,过路过桥费也优惠等等政策,比货运车辆待遇要强多了。

但客车的特殊性,要求也严格,车辆年检更严格。生命安全更重要。

不论如何,乘客的权利不能侵犯,儿童的权利更不能侵犯,这也是客运车辆的义务和公益。

谁也有过儿童期,同时也会有下代,关爱下代,也是每个人的义务。

全国各地这种乱收费很多,为了保护乘客权利儿童权利,可举报各县市运输管理处,维护公民权益。



汽车评论员宋贝尔


河北少妇娇,怀中婴儿抱,打算回娘家,路边搭公交。

上了车一辆,少妇两元掏,递给售票员:我买一个票。

售票员好吊,坐着腿儿翘:你是两个人,还要两元交。

少妇忙辨道:这还是毛毛,怎么要买票,真是瞎胡闹。


售票员语塞,急忙又辨狡:我是按座收,有何不周到。

乘客哄堂笑,少妇更气恼:娃又不占座,自然娘会抱。

售票员技穷,无理就发飙:我是按人头,只要有头脚,就得要打票,你想怎么搞。

少妇懒得吵,无奈把钱交,乘客没奈何,只好把头摇。

有人拍了照,发到网上瞧。当地交通局,查实就开刀:车停人下岗,当面把歉道,营运证也扣,全县广通告。



这个售票员,要钱脸不要,嘴巴一张皮,随口乱定调,以为慈禧当,天下一手操,违背常规行,真是有蛮宝。点赞交通局,处理做得好。对待咯号人,就是莫轻饶。否则给点水,它就浪滔滔,只有严惩处,看它咋无聊。


平淡人生一帆顺


据了解,事件发生于12月5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万悦广场发往陈家铺的客运车上,一名被家长抱在怀里的1岁婴儿被要求买车票。

孩子家长:这么大的孩子还要钱吗?

售票员:是呢,我们这儿是按座收钱的。

孩子家长:按座收钱啊,那他(孩子)也没占座啊?

售票员:只要他有头有脚就收费”。

视频中,售票员全程在前面座位上翘着脚玩手机,显得十分从容得意,而除了以上对话外,还隐约能听到周围乘客的笑声。

说实话,听完这段对话,河青君也笑了!因为是真的可笑!

众所周知,1.2米以下儿童乘客车应当免票,这并非只是一个常识,而是有法可循:

2009年9月,国家颁布最新《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规定1.2米以下的儿童乘坐客运车辆免票,1.5米以下购半价票。对此,全国各客运公司应当积极遵守,全力执行。然而在视频中,作为客车售票员,却完全罔顾法规,对1岁婴儿强行收费,视法规于无物。

而从第一次女子问孩子为何收费,售票员称“按座收钱”,当被质疑孩子并未占座为何收费时,售票员又改口称“有头有脚就收钱”!可见在售票员看来,无论为何收费都完全由自己决定,乘客无需置疑,俨然一副

“我说了算”的架势。令人瞠目:到底谁给的她自信?

好在事件经过曝光后,当地怀来县交通运输局第一时间处置,并进行了通报:

从事件爆出,到紧急处置,可以说相关部门行动十分及时,并且调查全面深入,值得肯定。而对于设施车辆和驾驶员、售票员的处理也不可谓不严格。为此河青君诚心给当地交通运输局点个赞!

希望通过此次事件,真能严查此类乱收费问题,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保证乘客的合法权益!


河北青年报


大家好?我是山东威海的我也是一位个体营运业户,我们威海交警规定是二十六的车减去司机,没有售票员只可以载二十五个乘客多一个也不行,也就是说的一个小孩也不行,婴儿她妈妈抱着也不可以,必须留座位,请问你是这婴儿的母亲你会给婴儿买票吗?不买票空一个座位,司机没有收入,不留座位就超员,你让我们怎么办好!


鸟瞰地球y


之所以造成一岁婴儿要收费,是因为交警、路政的执法妄为所致。特别是客运车辆,查得相当厉害的。罚款单说开就开,由不得你半点分辩。置上位法根本不顾。因此,一味责怪售票员,有失公允。


悄悄雨歇


各位的评论很是精彩,一面包车七座,上来两个成年人四个小孩,刚好一车人,如果小孩不收钱,那么司机可能倒贴油钱,请问一下这生意还用做吗?当然我是农村村村通司机,很多时候一个小孩就装着没看见不收钱了,但超载是不行的车载监控齐全,并且警察叔叔可不管大人还是小孩,只能一人一座,司机也要养家活口上有老下有小都不容易!分享一个小故事:我一个普通朋友坐车,带着刚出生几天的孙子去打预防针,也不是高峰期,就不收他俩钱了顺带吧,他非给二个人钱,说:我孙子第一次坐车必须的给钱,我说那么小算了,他说:小也是人啊


随风132881393


这售票是交警的妻子,他老官交警说的只要有头,有手,有脚,有生命就是按头算,超一只手,一只头,也是超载,扣分罚款没商量,这剩车不也是一样,他交警老官说的,她他是按章行事。


浪花147234770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呢?在正常情况下,作为客车售票员,是十分清楚什么人坐车要交钱,什么人坐车无需交钱,但售票员为什么说凡有头有脚都要交钱呢?这是私人贪欲彭涨,利欲昏心所致,一般乘客按人头买票交钱,钱账与人数是相互的,但身高不到1.2米的小孩不用买票交钱,不在人数统计内,也就是说,这部分小孩买票交钱也无需统计上交,而是直接入售票员的私人腰包,所以为了贪欲售票员才说了不是人的话,干了不是人的事。又如客车中途上客也是售票员私捞赚钱的机会,如中途上客至某地规定是10元,售票员却要收12元,其中两元落自己腰包。这两种现象都有勒索的兼凝。要堵绝这种不法现象,必须加强管理加大处罚的力度,发现即重罚开除。


时事关心88


无脑售票员,国家有规定。到1米2收半票,小孩子不收费。难道这点道理都忘了


徐一针见血2号


“有头有脚就收钱!”对于这种乘务员的行为也真是无语了,但相信这种人还是极少数的存在的,不能因为一个人的不当行为去打击整个行业的从业人员,而且相信更多的人是可以按照原则做事,甚至对于抱孩子的人给予提示大家让座帮助。


对于这种行为,相信通过媒体曝光后,其所在单位应该也对其进行了处置,这样的人确实都不应该从事这种公共服务行业,无论赚钱多少,这是一种职业道德,所以被辞退一点都不冤。

之前网络报道的大多都是乘客为难或指责乘务人员的,这个还真是第一次看到,相信以后也极少会再有此类事件发生了,希望人与人之间多一些理解和宽容,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心气不顺就去找她人撒气,这种只能会让别人生气的同时使自己更加生气,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己!


有些公共岗位从业人员确实需要进行道德素质教育,因为她们是面向群众,社会影响也比较广,这是社会文明的展现,所以类似部门也应加以重视起来,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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