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儿该不该和儿子共同赡养老人?

侵日华军在此


出嫁的女儿该不该和儿子共同赡养老人,出嫁的女儿该不该和儿子享受共同的继承遗产的权利?出嫁的女儿该不该一同和自己的哥哥或者是弟弟在父母们面前,一样的得到待遇。



我只问这几点,其实老人是大家的,也不是女儿和儿子单独的。作为一个女儿赡养老人是他的权利,但是最这种和儿子一样有赡养老人权利的女儿。你先拍一拍自己的胸脯,看一看在儿女们继承遗产上你是否一碗水端平,你是否也考虑了女儿的那一份。你如果公正无悔的说我觉得男儿女儿都一样。你会一样待遇的我说那么你就可以像对待儿子那样一样的要求女儿对待你,伺候你。因为这也是女儿的权利你不能得到了遗产还不伺候老人。你不能享受到了应该得到的钱财,还不想尽义务。可
是话说回来,如果说你什么都没有考虑自己的女儿,等到自己的身体不行了,健康出问题了,儿子又推脱责任,不想赡养你的时候,你想着你的女儿,我觉得你是不是有点儿太偏向了。是不是有一些太没有公道了?你应该先反思一下自己曾经做过的事。如果还有挽回的余地,就把应该属于女儿的那一份给人家,然后让这个孝顺你的女儿也别在感情和物质上吃亏。只有这样,你这位老人才做的事,仁至义尽,合情合理。最明白事理的老人,


伊春美食美客


我姥姥有六个儿女,三个儿子三个女儿,她生病的时候女儿们拉着进医院看病治疗,儿子儿媳们都没露过面。后来老人得了重症,舅舅说也不用治疗了,也治不好,后来老人就在家熬了一星期走了……

再说现在养儿防老,很多女儿出嫁之后家里的房产财产全都留给了儿子,按理说该是儿子给老人看病治疗,可是到事上又要求女儿平摊医药费,那当初为什么不把财产平分给女儿呢?既然说生儿生女一样,财产平分也是应该的。

我认为真的遇上事,儿子应该出大部分,女儿可以伺候,出少部分钱来相帮,毕竟那也是自己的父母。当然也要就事论事,如果儿子没有钱,女儿有钱,女儿也不能袖手旁观,这种情况就得看女儿在婆家有多高的话语权了


娜娜7835204225516


我妈上个月住院花了医药住院3万,我媳妇忙前忙后陪床照顾,三个姐就是打打电话问候一下,后来我三个姐每人给了我1000说是孝敬母亲的钱,他们都知道这1000都不够一天的医药费,后来我给他们说你们不用给了,妈的所有费用我自己出,后来他们都不提这个事,通过这个事我很难过,口口声声的孝顺都是给别人听的,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养老都是儿子的事吗?

另外家里是农村的,老人一辈子辛辛苦苦拉扯我们姊妹四个不容易,也没什么积蓄



苗苗20110908


这个问题吧,从法律上讲,是有义务的。从人情上讲,也是可以的。从现实来讲,如果家里有兄弟,多半是兄弟承担,但是女儿出嫁后,逢年过节、父母生日之类的,隔三差五的,是应该要买礼物或是给点钱的,平常的生活当然是家里的兄弟照顾得多一些。但如果父母老了生病了,就需要人天天照顾了,这时怎么办?女儿当然也是应该照顾的。因为生你养你的人是你的父母。如果是家里只有女儿,就算出嫁了,父母也是必须赡养的。我觉得最主要的问题是,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怎么样,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怎么样。父母与孩子关系好,兄弟姐妹关系好,互帮互助,不计较这些得失,谁过得好谁多赡养一些,也没什么的。父母偏心,兄弟姐妹关系不好,大家都是斤斤计较,那么父母老了就会出现很多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家教问题吧。我看到有人说女儿出嫁男方给了彩礼的,所以就可以不管。我们这里,一般男方是要给彩礼的,但是彩礼钱一般女方父母是不会要的,都会给女儿带到婆家去的。所以,作为儿女,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做人还是要尽心尽力吧,能多照顾的就多照顾一点,做到问心无愧就好。


别来无恙


我老家在农村,对农村的情况比较熟悉,但也是只局限我们那一块的区域,我们那里的女儿出嫁后就一般不参与赡养老人,赡养老人任务都是交给自家的兄弟,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就是家里没有男儿的家庭,女方是必须要养老送终,不然老人谁来照管,谁来赡养。

我们那儿结婚时候女方都会向男方选择要一部分彩礼作为父母将自己养大的抚养费,虽然彩礼钱相对比较多,但是父母将女儿从小养大,所用花销远大于彩礼钱,不足以抵消抚养费,彩礼钱就算女儿对父母所要的养老费,反正大家都是这样认为,对于谁家也是这个规定,所以大家也都能接受。



所以赡养老人的重任自然就落到男方的头上,因为农村养儿防老观念比较浓,当然男方就承担起赡养老人任务,而女方一般讲究的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可以不用赡养老人,当然那是以前的观念,都是因为贫穷惹的祸,大家不得不这么做,但现在农村也变富裕了,女儿也参与到赡养老人,只是总体来说还是以男方为主。

按照情理,女方应该是必须要参与赡养老人,毕竟男女平等,都有赡养老人义务,但是在现实中女方都出嫁了,经常远离父母,无法长时间待在娘家,所以照顾父母也不方便,而男方是何父母朝夕相处,自然要承担赡养老人义务,而女方有时间也应该多陪陪父母,毕竟都是自己亲人,岂有不赡养道理。



生态农说


传统习俗里,儿子瞻养老人,女儿没有义务。现代法律,儿女都有瞻养老人义务。

传统习俗里,实际就是父系社会的续延。儿子瞻养老人,当然,老人的遗产即田地、屋宅等由儿子继承。百年之后,阴宅的拜祭,都由儿子、孙子等去完成。同样,祖先的庇护都是儿子、孙子。女儿,则是别人的媳妇。只有与父母的血缘关系,女儿、儿子等这代百年后,就是较疏的亲戚了。因而,很多老人,习俗上都偏向儿子。

现代法律上,儿女都有瞻养老人的义务。当然,老人的遗产,如房子等儿女都有份,除非老人有遗嘱。可是,法律没有规定老人百年之后的拜祭,即百年后,女儿及外孙子女没有拜祭的义务。

现代法律,是服务于人人平等关系,它没有顾及家族、宗族的礼教习俗。可能有所冲突。从实际上,出嫁女儿,瞻养父母有一定困难。当严格按法律要求时,倘若老人卧病在床,出嫁的女儿回娘家瞻养,则会引发姊妹矛盾,宗亲矛盾等。

法律是规定儿女瞻养父母的义务,传统习俗则女儿没有瞻养父母义务。法律规定父母遗产儿女平均(遗嘱除外),传统习俗儿子完全继承父母遗产。这个,儿女观念教育,父母要做到差别化,否则,可能引发儿女为争夺父母遗产等矛盾。倘若儿女都有较强金钱观念时,则是家庭、家族的灾难了。


愤怒野虎


这个问题,争论比较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种观点是:有的人回答说,父母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没有考虑女儿,觉得女儿嫁人了,成家了,不应该分割财产,导致分割财产时,全都分给了儿子,女儿什么好处都没享受到,伤了女儿心。所以,做女儿的,不应该赡养。

第二种观点是:父母从小把你抚养大,不管分割财产的时候,有没有女儿的分,女儿都应该赡养父母,因为,父母小时候把你养大了,付出了很多心血,他们老了,女儿赡养也是应该的。

不应该跟分割财产挂钩,财产是父母的,跟子女无关,他们有权随意处置,想给谁就给谁,女儿不应该拿赡养去和分割财产挂钩。

我个人觉得,两种说法都有点走极端了,女儿赡养父母,是应该,法律也是如此规定,但前提是,父母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应该考虑女儿的感受,不能把所有的财产都分给儿子,老了的时候,才想到要女儿来赡养。

你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问下女儿意见,要不要,要多少,给多少,也可以跟儿女一块商量,才不会引发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更不会产生儿女跟父母之间的矛盾,你不跟他们坐下来商量,私自做主,不管是全部给儿子,还是平分,如果通情达理的儿女,不在意、不在乎,还好,如果在乎的,就会出现各种矛盾,包括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以及儿女跟父母的矛盾。

其实,你征求下子女的意见,作为通情达理的儿子,觉得,姐姐或者妹妹也是家里的一分子,即便嫁出去了,也是父母的女儿,也是亲人,一家人。应该享受一部分财产,也会同意的,作为女儿,她也不是真心图你那么一点财产,而是图个心情,你征求她的意见,哪怕象征性的分割一点,也是对她的尊重,她会觉得,父母眼里还有这个女儿,而不是把她当外人,把她当做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其实,这种情况,在城市里,比较普遍,大多数父母,都会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给女儿一部分,主要问题存在农村,这主要是农村父母重男轻女思想导致,加之在农村,父母主要是由儿子来赡养,才出现这样的情况,说白了,还是做父母的思想观念出了问题,没有把子女一视同仁来对待,忽略嫁出去女儿的感受,过度看重儿子,不尊重女儿,偏心导致。

中国很多兄弟姐妹之间、父母之间的矛盾,多数来源于父母的偏见和偏心,如果父母能够一碗水端平,就没有那么多问题,也不会有那么多矛盾了,更不存在赡养的问题。

想想,做父母的从小不重男轻女,即便女儿出嫁后,依然当做亲生女儿,不看轻、不忽视,真心心疼女儿,把女儿当做一辈子的孩子来看待,即便你不分割财产,也不会出现女儿不赡养的问题。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身为子女赡养父母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嘛。

父母的生养之恩大于天,连父母都不愿意赡养的人,会是什么好人吗?

在我国,一直有养儿防老的观点,这不是说养老就是儿子的责任和女儿无关,而是儿子承担着传宗接代的任务,也承担着主要赡养义务,女儿也需要承担次要赡养义务。

在当今社会,不管儿子还是女儿在法律上,对于老人的赡养义务是承担着同样的责任的。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一般儿子获得父母的财产多一点),子女可以商量着让儿子多承担一点赡养义务,女儿少承担一点赡养义务。不要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二发生争吵,这样只会让老人寒心。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趁父母孩还在世的时候好好赡养老人吧,不要计较太多,做到无愧父母,无愧本心即可。


农村大学生


传统观念认为养儿防老,特别在一些农村大都认同儿子养老的观念,一般女儿很少承担养老的责任和义务。

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女儿也加入养老的行列,有些还主动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去住。

我们这里有一户人家,三个女儿三个儿子,不太好的是三个儿子都不孝顺,三个儿媳妇更是恶名远扬。他们的老娘早已经去世,三个女儿害怕老爹在三个儿子家受虐待,便主动提出六个儿女每人赡养两个月。

结果在老大家老人果然受到虐待,不仅每天吃不饱饭,而且大儿媳妇每天都会打老人。送到老二老三家基本差不多,三个女儿忍无可忍,一商量便把老人接到女儿家养,一直到死都没让三个儿子插手。

老人死后三个儿子因为房产大打出手,结果大女儿拿出老人的遗嘱,而且是那种经过公证的遗嘱,声明把他家的房子交给村里盖活动室。

三个儿子自然不同意,当地派出所和县里公安局、法院都来了人调查,最后认定遗嘱有效,村里收归公有。三个儿子和儿媳妇被追究虐待老人的罪行,每人好像还判了半年到一年不等的徒刑。

可见赡养老人并没有一定的规矩,如果儿子孝顺自然以儿子为主,反之女儿也可以,毕竟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


一船小贝


出嫁的女儿该不该和儿子共同赡养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人问这个问题?难道这还需要问吗?不是该不该,是应该!必须!


上去四十年问这个问题一点也不奇怪。因为那时基本就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但自从提倡独生子女后,这再也不是个问题了。估计现在提这个问题的大部分是农村的(首先声明我不是歧视农村,我曾经也是农村人的女儿)女儿,家里还有弟弟哥哥什么的,自己结婚时父母没怎么陪送,甚至要了彩礼还给了弟弟哥哥们,现在父母年纪大了,要求子女共同赡养。感觉心理不平衡,到这里来寻找安慰的吧!


其实,父母生了我们,把我们抚养长大,我们就应该养他们的老,不管儿子女儿。抛开法律要求必须赡养不说,单从孝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得赡养父母不是吗?鸟知道反哺,羊知道跪乳,何况人呢?不用说法律还要求几乎是无条件赡养,也就是说即使父母没抚养孩子,父母老了孩子也有义务赡养。

做人子女,早晚就会做人父母,你对父母怎么样将来孩子也会跟着学,所以我说为了你自己的将来也要好好赡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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