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遷協議簽字後四個多月都沒有拿到拆遷協議,房子還被拆了,應該怎麼辦?

張建秋3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們要在兩個方向進行分析。

第一:沒有拿到拆遷協議是指沒有拿到拆遷協議補償和安置

對於這種情況我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徵收方進行申訴,當然我們還可以認為徵收方是未取得被徵收人的情況下拆除了房屋,同時保留一切證據,如果沒有得到結果那麼就要及時諮詢律師,因為時間的關係及早請律師介入案件;

第二:沒有拿到拆遷協議單獲得了應得的補償和安置

這種情況的發生很可能是徵收方工作人員的疏忽大意,第一時間找到徵收方,如果不是徵收方工作人員的疏忽大意那就要向徵收方索要書面說明。


同時,大家要注意,對於徵收拆遷中所簽署的拆遷協議至關重要,如果簽署之後雙方都要持有,如果拆遷方不給被拆遷人協議可直接拒絕簽字。


中師徵地拆遷律師


近來年,由於徵地拆遷打的水深火熱的,很多被拆遷人都在這場戰爭中屢屢受到權益的侵害。補償達不到補償標準不說,竟然還有不發徵地拆遷公告、沒有任何拆遷手續就進行強拆的也是常常發生,拆遷本是利民利國的好事,卻非要演變到對薄公堂的局面。

而在實踐中,有很多簽了協議之後,房子就被拆了,但是卻遲遲拿不到補償款的現象,大大侵害了被拆遷人的利益。而從法律上來講,這也是違法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也就是說,即使簽了協議,要拆房子,那也必須先給被拆遷人足額的補償之後,才能拆遷或者讓被拆遷人搬走。而不是協議已籤就馬上拆房,不管被拆遷人的補償是否到位。

那面對上述簽了字,房子都被拆了,還沒拿到補償的違法情形,被拆遷人該怎麼辦呢?在明律師來教你幾個簡單方法:

一、在面對強制拆遷或是已被強制拆除時,首先以自身安全為重,避免與拆遷人員發生肢體衝突,在面對強拆時找機會報警處理,留下有效證據。已被拆除時先向上級反應情況,如上及部門未作答時可及時委託律師介入調查。

二、及時保存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比如房產證、土地承包證等,並在強制拆遷前,向有關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請公證人員到場,對被拆遷的房屋、屋內財產、地上附著物等狀況做好記錄、登記在冊,並由人員簽名確認,避免在申請賠償時發生爭議。

強制拆遷的行為是對被徵收人權益的最大侵犯,雖然我們國家嚴厲制止強制拆遷,但還是避免不了這種情況的發生,因此,在明拆遷律師建議大家,在遇到強制拆遷、補償不合理時一定要及時的反應,用法律的力量來抵抗不公平的待遇。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協議沒有留一份給你們嗎?這個可以像當地政府諮詢相關事宜的!如果項目合法合規,拆遷肯定是有相關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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