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雲天劍
黨政、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參公事業單位是肯定會改,而且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第一批完成改革任務的。
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事業單位中完全或者主要承擔行政類職能的事業單位分類類型,主要包括所有的行政執法類機構,和黨委、政府直屬機構,以及一些部門管理機構,包括黨校、檔案局、保密局、招商局、水保局、就業局、社保局、農機局、救助局等。
事業單位參公,是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其參公的依據,就是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明確要求政事分開,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今後也不再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沒有了行政職能,也就沒有了參公的依據。今後,事業單位不再參公。
按照目前正在緊張推進的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為了避免黨政改革出現反覆,要求同步推進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按照完全、主要和分部承擔行政職能,將事業單位分為三類。剝離行政職能後,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撤銷,整合合併到行政機關,例如規劃局、農綜辦、救助局、質檢站、安檢站等;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暫時保留,在下一步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統籌整合,這些單位所佔的比例更多,市縣基本都有四十個甚至更多。
行政類事業單位職能劃轉,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原來在事業單位中承擔行政職能的參公人員,連人帶編制隨職能劃轉到相應的行政機構,其他的參公人員和事業人員、工勤人員隨公益職能暫時保留,或者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以待進一步改革。參公事業人員帶參公事業編制劃轉到機關,由於行政機關只能使用行政編制,因改革出現的混編問題,要求於2020年10月底前通過置換整改完成。
事業單位取消參公屬性後,未能劃轉到行政機關的參公人員,暫時保留身份與待遇,等待進一步深化改革。省考、群團、軍轉等六類參公人員可以在行政崗位和黨委參公崗位之間自由轉任,前提是有空缺的行政編制和崗位。
行政執法改革,已經明確為事業單位,新修訂的《公務員法》草案,也明確了行政執法公務員的概念,和公共管理機構參公的可能,因此,行政執法類事業機構,有可能成為單獨參公的特殊事業單位,目前已經有試點省份按此改革的實例。
真寧腔調
這次機構改革沒有提及參公事業單位,但是參公事業單位確成為較為關注的問題,這是為什麼呢?
中央提出此次黨政機構改革,要同步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很多就是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之所以能夠進行參公管理,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像行政單位一樣,承擔了行政職能。如果說今後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主要承擔公益服務職能,那麼是否意味著,這些事業單位不能進行參公管理了呢?現在誰也說不清楚,要等中央出臺相關的文件,進一步進行明確。很多人可能也留意到,公務員法即將進行修訂,正在徵求各方面意見,事業單位參公管理的重要依據還在,即公務員法修訂草案第一百一十二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如果正式修訂草案通過後,此條依然存在,那麼說事業單位還是存在參公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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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欄思君TT
此次機構改革,參公事業單位會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進行。即使你單位進入機構改革了也無須擔心,所謂機構改革無非就是合併分流大多數都會給出路給飯吃。自82年以來政府機構改革已進行了7次,各類公職人員,由數百萬增至數千萬(有人說8000萬),公職人員已成為社會穩定的基礎,政府擴大公職人員數量對經濟發展也是有益的。我認為用50年的時間,全民公職化是可以期待的,那時大多數社會矛盾將被化解,社會主義將進入高階發展期。
吃茶去9
不會改,等後續政策出臺,目前的公務員法只規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按照國際發達國家的例子,還有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很多參公會歸類到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序列。上海就是這樣子做!
化緣八卦
會改,且會改得徹底,這一部分人極可能按企業用工形式存在。
zgyc80523321
萬改不離其宗,農民你靠邊站,執政者說了算,只能把他們利益改的最大化,八億農民和弱勢群體只能更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