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廣西公檢法機關掛牌督辦的涉黑第一案開庭審理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掃黑除惡|廣西公檢法機關掛牌督辦的涉黑第一案開庭審理

10月29日上午,蘇某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良慶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這起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高級法院和自治區檢察院聯合掛牌督辦的涉黑第一案,歷經8個月的偵查、抓捕、取證和起訴,蘇某成等人最終走上了審判席。此案中,另10名未成年被告人分案審理,將擇期在良慶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

令人髮指的非法拘禁案

2月7日,幾名身穿黑色衣服的青年男子突然來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良慶區大塘鎮村民韋某家中索要賭債。由於韋某不在,幾名黑衣男子將韋某年僅14歲的女兒拉上一輛黑色轎車後離開。

隨後,韋某女兒被帶至大王灘景區附近的山林,遭遇非法拘禁長達6小時。其間,韋某家人被嫌疑人電話威脅索要3萬元才放孩子回家。覺得事情嚴重,韋某家人立即報警求助。

接報後,良慶分局刑偵綜合大隊立即對此案進行調查。經查,韋某因賭博欠下鉅額賭債,被賭場放貸人員多次上門追討。在尋找韋某未果的情況下,參與追債人員強行帶走韋某14歲的女兒實施非法拘禁,甚至使用暴力手段拍攝女孩的裸照及裸體視頻,用以威脅韋某及其家人索要財物。手段之惡劣令人髮指。最終,迫於警方的壓力,該團伙將孩子放回家中。

為查明該團伙的作案方式、組織架構及核心成員,良慶分局抽調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多次前往大塘鎮、南曉鎮、那馬鎮走訪調查。在掌握確鑿證據後,3月14日,專案組兵分三路,同時收網抓捕,行動共抓獲涉案人員13人,現場解救出一名被非法拘禁、強迫賣淫的少女。

被短視頻出賣的涉黑組織

“辦案中,我們發現該犯罪團伙自2017年起,多次以開設賭局拉人參賭的套路,誘使涉賭人員欠下高利貸,再通過暴力威脅、非法拘禁、強迫賣淫、搶劫等手段進行追債,情節十分惡劣且具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徵。”專案組成員、良慶分局刑偵綜合大隊大隊長黃金鴻說。

鑑於案件性質惡劣,專案組對該犯罪團伙展開了抽絲剝繭式的調查。在深挖初期,涉案人員對非法拘禁之外的犯罪行為一概不說、一概不認。直到專案組民警在其中一名涉案嫌疑人微信賬號上發現,其曾發佈過一條涉嫌改造槍支的小視頻,遂以此為突破口展開深入審訊,一個組織結構穩定,成員層次分明,具有明顯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徵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2017年10月,嫌疑人蘇某成建立名為“某某社”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團伙,將總部設在南寧市良慶區那馬鎮自己的家中,先後設立分堂口並發展20多人成為“某某社”總部成員。蘇某成是老大,在組織內擁有最高權力,要求組織成員必須身穿黑衣,統一起居活動並由其安排和指揮實施搶劫、聚眾鬥毆、詐騙、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

為擴大“某某社”的勢力,蘇某成授意“某某社”總部成員建立外圍堂口,先後建立某某社二隊、北堂、金堂、西堂、木堂等堂口,各堂口由堂主建立Q群以拉人入群的方式發展人員。當“某某社”與他人發生爭鬥時,各堂主會根據蘇某成的指令通過Q群召集人手與總部成員一起對外進行談判或鬥毆。

為獲取更多非法利益和擴大勢力範圍,該組織非法制造槍支進行威脅恐嚇。在良慶區一帶開設賭場,以“賭三公”“賭玉米”的方式聚眾賭博,並通過抽水、放高利貸的方式牟利。在那馬鎮村道上設置路障向路過泥頭車勒索財物,組織、強迫未成年少女賣淫,為組織增加經濟收入。

該組織通過上述方式攫取經濟利益,並以非法收入維持組織的日常運作,向總部成員發放報酬。

公訴機關指控多項罪名

2018年3月30日,專案組在蘇某成住所搜出用來開展涉黑組織活動使用的自制槍支13支、砍刀33把。

6月,該團伙涉案的其餘14名成員全部被抓獲歸案。

6月底,兩名受到嚴重侵害的女性受害人經過民警開導,卸掉心理包袱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指證相關犯罪事實。

10月29日,南寧市良慶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以蘇某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團伙非法制造槍支進行威脅恐嚇;開設賭場,並通過抽水、放高利貸的方式牟利;在那馬鎮村道上設置路障向路過泥頭車勒索財物;組織、強迫未成年少女賣淫。

公訴機關認為:蘇某成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非法制造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聚眾鬥毆罪、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強姦罪、詐騙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分別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意見。因此案涉案人數多、涉及犯罪事實多、案情複雜,法庭將擇期宣判。(法制日報 馬豔 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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