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誠信:工程、政府採購和招投標

工程建設領域信用建設。推進工程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工程建設市場信用法規制度建設,制定工程建設市場各方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標準。推進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依託政府網站,全面設立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集中公開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推動建設全國性的綜合檢索平臺,實現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的“一站式”綜合檢索服務。深入開展工程質量誠信建設。完善工程建設市場準入退出制度,加大對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為的企業及負有責任的從業人員的懲戒力度。建立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結果與資質審批、執業資格註冊、資質資格取消等審批審核事項的關聯管理機制。建立科學、有效的建設領域從業人員信用評價機制和失信責任追溯制度,將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列入失信責任追究範圍。

商業誠信:工程、政府採購和招投標

政府採購領域信用建設。加強政府採購信用管理,強化聯動懲戒,保護政府採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供應商、評審專家、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以及相關從業人員的信用記錄標準。依法建立政府採購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對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完善政府採購市場的准入和退出機制,充分利用工商、稅務、金融、檢察等其他部門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強對政府採購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的信用管理。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政府採購管理交易系統,提高政府採購活動透明度,實現信用信息的統一發布和共享。

招標投標領域信用建設。擴大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範圍,建立涵蓋招標投標情況的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體系,健全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進一步貫徹落實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推動完善獎懲聯動機制。依託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及其公共服務平臺,實現招標投標和合同履行等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實時交換和整合共享。鼓勵市場主體運用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評價結果,並將其作為投標人資格審查、評標、定標和合同簽訂的重要依據。

商業誠信:工程、政府採購和招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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