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默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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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設身處地的告訴題主。本人曾就職於省裡三甲醫院,三乙醫院,因為沒有編制,所以考取了鄉鎮衛生院的編制。為什麼我會選擇編制?因為我親眼見證了我在三甲醫院上班的時候,一個醫生因為連臺手術,歷時30多個小時,下班後就腦幹出血,倒在醫院。然後盡力搶救,撿回來一條命。但是院方根據合同,三個月裡只付給醫生基本工資,然後走工傷程序賠付,三個月後解除合同關係。
而在院內有一個病人是區裡公務員,患了腦腫瘤。但是國家公職人員身份,國家每個月給他時間醫病,工資照發。
答主工作科室是急診科,而且還是一個護士。醫院院長口中和“背篼”差不多的存在。於是危機感襲來。我真的怕有一天我病倒了,什麼都得不到。我被病人殺害了,家人給我開追掉會?算了吧。螻蟻尚且貪生呢。
於是本人努力考事業編,考公務員。考企業。於是就有了三乙醫院工作的經歷。這裡略過,因為和上面沒區別。有幸當年考上了鄉鎮編制。
每個月待遇有財政工資+醫院內績效。貴州一個不大不小的鄉鎮衛生院,到手5,6千把。但是不用擔心什麼後顧之憂了。我看到我們醫院一個前輩,因為糖尿病,於是休假在家,每個月財政工資正常發放。
但是我們醫院合同職工的待遇就是,當你不能正常履職後,醫院會根據合同和你取消合同。雖然他們有交五險,但是意義呢?這就是一個現實的社會。
所以我建議題主,有條件的情況下。合同護士一定去三級醫院或是縣級醫院。工資高,可以自己買一份商業保險。或是考取事業編,公務員。因為鄉鎮的合同護士工資到手最多3500,還得是我們這裡這種病人量多的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