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細則看看自己佔幾項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於2018年12月21日發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讓納稅人最關注的為房貸、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的抵扣細則,小編為您提煉如下:

一、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每月1000元

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償貸期間按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每月800-1200元

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租房: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其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租房: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其他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城市租房:每年9600元(沒有800元)。

三、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每月2000元

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的贍養支出,可以按照納稅人為獨生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納稅人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

四、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具體發佈細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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