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阜新市人社局獲悉,本市將開展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對於拒不參加勞動保障書面審查或逾期不進行整改的用人單位,將被列為重點執法檢查對象,並依法採取行政處罰措施。
開展審查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全面瞭解掌握用人單位遵守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規範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凡是2016年12月31日前登記註冊或批准成立的全市各類企業單位(含分支機構)和個體經濟組織,市、縣(區)兩級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屬駐阜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單位及其下屬分支機構等均被納入書面審查用人單位範圍。
書面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勞動保障管理規章制度;與勞動者簽訂、履行和解除勞動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尤其是農民工工資、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及節假日加班工資兌付;執行工作時間和綜合計算或不定時工時制度審批;執行職工帶薪年休假情況等情況。書面審查時用人單位應當提交的資料包括:訂立的集體合同和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2016年12月份原始的職工工資發放表或其他憑證等。
此次書面審查以勞動監察機構審查各類用人單位報送的書面資料與到企業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之後,初步對全市企業評出相應的誠信等級,並與工商、金融、住建、稅務等部門的信用信息共享,對企業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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