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無良律師的說法?

無我思


《舌戰》

每個律師都是有良知的嗎?都是正義的?未必!別把律師說得那麼完美無缺。律師也是人不是神。他也有七情六慾,他也想追名逐利。有的律師過度解讀法理法條鑽法律空子怎麼說?有的律師咬文嚼字斷章取義又怎麼說?當然,法律的進步離不開律師們的雄辨。有良知的律師絕不會顛倒黑白,指鹿為馬;利慾薰心的律師才會罔顧實際,是非不分。

諸如周保民等律師,他們能代表正義嗎?他們一上來就對崑山寶馬男被反殺一案指手畫腳,給予騎車男定性防衛過當甚至是故意傷害。看似是正義化身,實則是為了沽名釣譽。為了達到知名度,不惜語不驚人死不休!他們用主觀性來給案件下了結論,生搬硬套法文條規,曲解法例條文,以期渾水摸魚,欺世盜名。進而忽悠平民大眾,達到不可告人之目的。

如果此案交由他們來辯護,再來個葫蘆僧判葫蘆案,後果不堪設想。

好在大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讓牛鬼蛇神們無所遁形。

更好在是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及時定性為正當防衛才讓周保民們失去了追名逐利的機會。

周保民等律師是典型的無良律師。他們是周保黑,為了名利,可以昧著良心去維保黑惡勢力。他們更代表不了正義,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良知!

這些助長惡風的無良律師最終要承受世人唾罵,最終會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裡!


寂寞高手獨倚欄


“無良律師”這個說法,很形象地刻畫出了一批職業律師,其職業道德淪喪,早就沒有了對於法律的信仰,而在內心只追逐掙錢,為了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置當事人權利於不顧,置社會公平正義於不顧。

其實,人心是最好的法律。在良法之治的規則下,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而社會的公平正義是否得到實現,公眾的眼光是雪亮的,人們出於內心樸素的正義理念,完全能夠評判出來。因此,一個合格的執法者,不僅應當嚴格執法,也應當是一個善良的人,對於律師亦然。

從事法律工作,最大的榮光不是掙錢,而是為了實現公平正義,為了實現立法的目的而努力。一個有良知的律師,一定會謹慎履行自己的職責,既要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要有職業底線,遵守職業道德,有所為有所不為。

試想,如果一個律師,利用當事人對法律的無知,刻意“表演”,卻沒有真心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或者在履職過程中,自己就首先不遵守規則,為法律人的職業抹黑,難道還不是無良嗎?因此,既然從事了法律行業,就應共同維護法律人的榮光,做一個有良知的律師。



風雲26610126


首先證明我和周保民素不相識,不存在洗白的因素,關於此案我只能說,不能全怨周保民,是法律規定讓他下了如此判斷,這種判斷在法律界大有人在,他們並不是恨人不死,而是專業的角度去看待,相信此案如果沒有洶湧的公眾輿論司法界人士的推動,很大可能就會是過當防衛,就此案我有我們要擔心的理由,我們看警方給出的通報,第一刀是致命傷,(沒有斃命),最後兩刀砍在車上,我們設想一下,如果第一刀不致命呢?最後兩刀沒砍在車上呢?那該怎麼判決?這個時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當我們生命受到威脅時,你的反擊需要拿捏準度,而不是能夠盡全力去反擊,因為你的反擊細節也許不可能和於大哥相同,這個時候你可能面臨這法律的懲罰,所以說法律如果不加以修改,我們就很難保證下一次不會被判為過當,不要為這一次的僥倖,或是大眾的壓力產生出來的結果而歡呼,我們正當防衛的路還很漫長!


飛翔42762711


第一,當然會有無良律師,那是另外的問題。

第二,律師對崑山案發表意見是基於其對案件的看法,與無良與否無關。該案雖然現在司法機關撤案了,但是撤案合適與否,定性是否正確的問題,在法律屆會一直有討論,不能因為看法不同就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這反映了有些網民的不成熟,思想過於簡單。

如果於海明的角色換成一個有累累前科,渾身刺青的人,那麼所謂大眾輿論又會怎麼看這個案子呢?這些是需要理性思考的問題。

而對於法律屆,對於案件定性只應當看其行為,而不是看起其背景,看他以前是什麼人。

第三,具體本案,爭議很大,別人有不同認識和看法很正常,這個不同看法並不會因為司法機關不處理於案就消失。





風語者7189


支持無良律師的說法。

良心和道德是一個社會應該堅守的底線。而律師作為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者,更應堅守。

“無良律師”很形象地刻畫出了一批職業律師,其職業道德淪喪,早就沒有了對於法律的信仰,而在內心只追逐掙錢,為了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置當事人權利於不顧,置社會公平正義於不顧。

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而社會的公平正義是否得到實現,公眾的眼光是雪亮的,人們出於內心樸素的正義理念,完全能夠評判出來。因此,一個合格的執法者,不僅應當嚴格執法,也應當是一個品行高尚的人,對於律師亦然。

從事法律工作,最重要的是為了實現公平正義,為了實現立法的目的而努力。一個有良知的律師,一定會謹慎履行自己的職責,既要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要有職業底線,遵守職業道德,有所為有所不為。


汪俊w養本農業科技


這真實反應了目前律師行的現狀,所謂律師靠什麼吃飯?靠官司,只有雙方打的火熱才能體現律師的重要性,律師才能獲得更多的費用,委託人才能更加依賴律師,這一切怎樣才能實現?四個字:哄嚇詐騙。哄,首先哄的你對他產生信任,哄的你與他籤委託書、付前2個階段律師費,一但你簽字付款,你就上鉤了。嚇,當你上鉤後利用普眾對法律細節的不知情進行恐嚇,讓你知道你的責任非常大,將受到法律嚴厲制裁,讓你六神無主。最後詐騙,讓你覺得他就是你的神,你的救世主,他認識關鍵人物,他可以通過各種手段,各種關係讓你少受處罰,當然這都需要錢去疏通關節,慢慢的,到最後你既使發現上當受騙想換人,想讓他退款,對不起,他拿出委託書,逐條告訴你即使你想找其他律師也不能辭掉他,但可兩個,三個律師一同辦案,退款是不可能的,這時你才發現這個狗皮膏藥你是撕不掉了。


羅284696256


法律是為民而生,應該為民所用。在當今社會金錢的誘惑實在太大,驅使不少人在道德底線上越走越遠。不管律師也好法律工作者也罷本應維護法律,保護人民的最大利益,然而在金錢的驅使下這種正義和道德已經在他們的腦海裡逐漸丟失。

現在律師也好法律工作者也好,說他們是法律維護者,還不如說他們已經演變成能熟練使用法律的商人。利用法律武器給自己帶來或創造出更多的經濟利益。道德雖然不能駕馭在法律之上,但在法律的應用上也一定不能缺少道德和正義。

在於海明事件中,我想問問那些說白衣哥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的律師們,你們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脅是冷靜思考,怎樣做是正當防衛,怎麼做又是防衛過當,因為你們專業。我們做不到,因為我們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我們遵紀守法的老百姓,騎自己的車走自己的路,招惹誰了?飛來殺身之禍,還不能反抗,只能跑這就是法律專家支的高招?

為什麼寶馬反殺案,官方沒有公佈屬正當防衛以前,發表支持正當防衛的專家也好,律師也好寥寥無幾?公佈確認於海明屬正當防衛,各方專家都出來大顯神通,發表義正言辭評論!你們既是法律工作者,也是深懂法律的資深人士,早幹什麼去了?

我就一普通老百姓,當我發表評論理性分析支持於海明正當防衛的時候,所為的專家律師回覆我是文盲法盲。我們就普通老百姓大字不識幾個,更別說熟知法律了。老百姓茫然的時候,你們可以出來解讀,真正需要的時候你們在哪裡?

當官方公佈定性了,又有人支持我,說出了老百姓想說的話,更有人轉載說於海明事件一個普通老百姓的看法獲得全民點贊。我真搞不懂了,老百姓需要的時候無人能答,事後諸葛亮倒是不少。我就是說實話的老百姓,不為博取關注!支持請點贊評論!


見證111


無良律師周保名的法律知識簡直是法盲,他想顛覆全國人民的法律常識,它言論法律知識違背正義的宗旨,它的言論不利於法治治國的精神。周保名它的狹窄武斷的法律常識不應該是一個律師。如果是一個正規正當的正當防衛被它周律師搞成了犯罪。中國還有正義之人嗎?那我們只能向他一樣。向惡勢力低頭。應該法律界把他清除法律律師的資格。他根本不配做一個律師。一個沒有正義感的人,怎麼能做律師?好像日本人打過來。在它周保名的眼裡,我們只能做順民。


愛巳隨風


我認為無良律師有三種以下現象:

一、打擊正義的防衛者,打擊以假打假的消費者;

二、鑽正義法律不全的空子,無中生有,造謠生事,幫壞人說話,逃避正義打擊;比如,利用中國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防衛不退讓法》,提倡不反抗,提倡跑開,提倡不追窮寇,目的是放開壞人,讓壞人繼續打好人;

三、律師幫人打官司,打不贏也收律師服務費,有的吃了原告,還吃了被告,一明一暗兩頭收錢。


解德麟


‘有良無良’應由有法律標準的評價,而且,良代表的是律師的職業道德水準,如果給無良下定論,這個無良就應該是,其行為已超出‘律師法’對稱職律師的基本標準,即這個律師是違法的‘訟棍’,如幫助作偽證,洩露被代理人隱私給對方,超標準大量受費,甚至索賄行賄,包打官司,以司法部門有人為幌子,騙取當事人錢財,代理不作為,故意造成當事人損失……等。無良律師一經發現,有權主管機關會依法吊消他的營業執照,取消他的律師資格。因此,不良律師均由有權機關依事實依法定性,其他個人或義憤者卻無權隨意給律師扣帽子。

從寶馬男被反殺一事中,一些人因一律師說了與他和多數人的不同意見,就將其定性為‘不良律師’,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直指律師整體,是不符社會法治要求的,以不同意見推論律師的職業,就是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甚至進行人身攻擊,這是有害的不良風氣,必須收斂和制止,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回像瘟疫一樣違害社會,使親者痛,仇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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