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鬧事從寬處罰?專業人士澄清誤區

酒后闹事从宽处罚?专业人士澄清误区

冬季到來,很多人喜歡圍著酒桌喝上兩杯暖暖身子,加上年關將至,各大單位的年會、聚餐也多了起來。“一喝就喝多,喝多就鬧事”還是偶有發生,有人因此受到公安機關處罰,但不少人認為“酒後鬧事”等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從寬處罰。記者採訪了中韓邊防派出所民警和法律界人士後得知,酒後違法犯罪行為能因“酒後”得到從寬處罰,其實是一個誤區。

酒後尋釁滋事打砸酒店

11月中旬,中韓邊防派出所接警稱,轄區一家酒店內有人打架。執勤民警迅速到場,初步瞭解情況:幾名男女在店裡聚餐,期間都喝了不少酒。他們結賬時和服務員發生糾紛,不但摔壞了前臺的物品,還動手毆打了店員。“那幾個人身上酒味特別大。”辦案民警回憶,他們準備將兩名被指認打人的男子和店員口頭傳喚到派出所調查,可兩人不但不配合,旁邊的幾個人還衝上前阻攔民警,兩名女子對民警又抓又撓。民警呼叫了支援,在PTU巡邏特警等警力的協助下,才成功將他們帶離。目前,其中四人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批捕。

“這種酒後鬧事,我們執勤時經常遇到。 ”派出所民警李想告訴記者,2016年4月,一名女子中午和晚上連續喝了兩次酒,獨自乘公交車回家時,非得在站外下車。被司機拒絕後,她還上前搶奪公交車鑰匙。接到司機報警後,民警將其帶回,可這名女子還要動手毆打民警。民警最終以尋釁滋事,對其採取了強制措施。

“酒後”不是從寬處罰的理由

據派出所民警介紹,幾乎每個酒後大鬧的嫌疑人被約束至酒醒後,都會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以前有個大學老師喝多了,因為尋釁滋事被帶到了派出所,醒酒以後痛哭流涕。 ”民警稱,這名大學老師聲稱,他怎麼也想不到自己身為知識分子,竟然會幹出這麼出格的事情,還寫下了數千字的悔過書。儘管如此,他還是因違法行為受到了公安機關處罰。

對於酒後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罰,公安機關和檢察院、法院不會去過多關注嫌疑人主觀惡意性,而是會看行為到底是否構成違法犯罪,或者違法犯罪情節是否嚴重。“身為一個成年人,要對過量飲酒可能產生的後果有所預料,對危險性有所認識。 ”民警告訴記者,喝酒之後違法犯罪行為,並不會因為“酒後”這一情節被從寬處罰。如果是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如果是法院根據《刑法》要作出判決,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處罰的條件中,更沒有“酒後”。 “如果說‘酒後’就能免於處罰,那些酒駕、醉駕司機肇事,豈不是都可以從寬了。 ”法律界人士表示。

“從寬”必須要有補救措施

民警告訴記者,大部分酒後違法行為人在酒醒後都會後悔莫及,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並作出賠償和道歉,取得被侵害人諒解,這些都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的情形。而根據《刑法》,認罪態度好,家人會通過主動賠償取得受害人諒解,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都是從寬處罰的條件。可正因為如此,很多人誤以為酒後能得到從寬處罰。 “其實他們沒有看見,態度好、賠禮道歉、主動賠償、取得諒解等及時的補救措施,才是被公安機關或者法院從寬處罰的必要條件。 ”法律界人士表示。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劉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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