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惡意逃廢債,逃必抓

惡意逃廢債從本質上來說,是社會失信。為進一步淨化區域信用環境,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維護廣大債權人的經濟利益,紹興公安在去年組織開展專項打擊整治的基礎上,今年按照紹興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繼續深化打擊整治惡意逃廢債專項行動,至7月22日,全市排摸出逃企業97家,立案企業61家,抓獲涉企犯罪嫌疑人55人,上網追逃21人。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建築工頭被逮捕上虞人阮某是建築工頭,2008年他掛靠浙江某建築公司名下承攬了江蘇南通一酒店項目的建設,但在建造了地下室後,阮某認為整體建好後要虧損,就撒手不幹了。

建築公司無奈,只得派公司其他人員進場完成剩餘工程。在最後結算時,建築公司要求阮某承擔300多萬元的損失,阮某不同意,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建築公司向紹興市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2012年12月,紹興市仲裁委裁定阮某應當承擔公司的損失,但阮某一直沒有執行。2013年5月,建築公司向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提出執行申請,執行人員雖然找到了阮某,阮某寫了還款承諾,但承諾一直得不到兌現,後來乾脆人也聯繫不上了。

在打擊惡意逃廢債專項行動中,法院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受理立案後,依法對阮某刑事拘留並逮捕,此案近日將移送起訴。

此次專項行動中,紹興公、檢、法部門加強聯繫協調,出臺了有關集中打擊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的會議紀要,就案件受理、移送等相關工作進行了明確,並印發了《關於做好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辦理相關工作的通知》。“對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的相關規定進行具體細化,具體到法院與公安間的案件移送程序,以便於操作。”紹興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錢國農向記者介紹。

今年以來,紹興法院系統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案件19起,目前,公安機關已辦結11起,其餘8起還在辦理中。

逃往境外也全力抓捕

2010年,柯橋錢清人馬某與當時的錢清拆遷辦副主任胡某合謀,以偽造虛報建築面積方式,騙取鎮政府拆遷款139萬元。當年7月案發,胡某被抓,正在智利的馬某便滯留國外,被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今年,柯橋警方結合“2015獵狐”行動,對柯橋區在冊境外在逃人員進行追捕,其中就包括馬某。柯橋經偵人員查詢馬某的護照時發現,馬某利用新護照經由香港回到紹興。4月29日,柯橋警方根據線索,將正在柯橋一家星級酒店“瀟灑”的馬某抓獲。

今年,紹興警方還勸投1名省公安廳督捕的境外在逃人員。對紹興公安在抓捕境外在逃人員上取得的成績,公安部領導先後兩次批示,予以表揚。

著手打擊高利貸等行為

此次專項行動中,紹興公安除了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方面的犯罪行為與檢、法部門進行協商外,對其他方面的問題進行“類案研究”。

“高息出借行為、無抵押無擔保方式出借資金、以跟蹤等使用軟暴力討債等方面當前較為普遍,這些行為擾亂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影響社會穩定。”錢國農告訴記者,“這些方面相關法律解釋不是很明確,我們草擬了《關於高利借貸等行為應定罪處罰的意見》,對高利貸等7個方面在法律規定內再行明確,已向市中院、市檢察院發函徵詢意見。”

“惡意逃廢債影響的是司法權威和社會誠信體系,我們進行專項打擊整治,就是要形成‘不能逃、不敢逃、不願逃、逃必抓’的威懾力。”紹興市公安局副局長徐明法說,“公安部門的打擊還將繼續,並強化部門聯動,強化線索傳遞核查,形成對惡意逃廢債的打擊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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