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適用規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規定

第一條 為明確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單位各有關責任人員應按照本規定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 田曉平作為我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統籌安排教學、科研、經營、管理、後勤服務等活動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每學期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工作情況;

(三)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並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裝備;

(七)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第四條 趙群峰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預算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開展日常業務訓練;

(七)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九)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總經辦是我單位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趙群峰兼任部門負責人,趙桂正為專職消防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協助單位領導抓好日常和節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具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 )定期召開重點單位責任人會議,認真檢查、落實各項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強對重點單位的消防管理;

(三)具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具體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訓練和演習;

(四)具體組織日常和節假日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改正。對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

(五)負責編制消防器材購置、維修計劃,並按計劃對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完整好用;

(六)做好火災事故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組織工作,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七)完成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監督本部門員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二)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工作,組織開展崗位防火巡查、檢查;

(三)掌握分管範圍內消防安全狀況,發現火災隱患立即消除,對不能及時消除的應當立即上報,並採取防範措施;

(四)積極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的防火檢查,對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安排整改,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五)火災發生時,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履行職責。

第七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一)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履行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二)定期接受培訓;

(三)參加義務消防組織及演練;

(四)制止違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

(五)發生火災時,應引導學生疏散。

第八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與各部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關於《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確實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研究、部署、落實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制定本規定。

一、單位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研究分析單位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單位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每學期召開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會,並制定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必須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內容詳盡,重點內容有重點標記,會議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防火巡查、檢查規定

為使單位防火檢查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確保檢查實效,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度本規定。

一、實行每日巡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各崗位自查與重點部位抽查相結合的辦法。

二、每日工作時間每2小時一次進行防火巡查,休息時間每日應至少巡查二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巡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三、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歸口管理部門或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

7、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8、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10、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應填寫巡查和檢查記錄,巡查和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

巡查、檢查中應及時糾正違法違章行為,消除火災隱患,無法整改的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並記錄存檔。

防火巡查時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


消防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杜絕火災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單位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第二條 單位應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固定消防宣傳設施,提高廣大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

第三條 單位每年組織一次對全體員工集中消防培訓;對新上崗員工或有關從業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四)消防安全“一暢兩會”(“一暢”指社會各單位必須暢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兩會”指社會各單位從業人員會撲救初期火災、會自救逃生)內容;

(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第四條 單位應積極組織下列人員接受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專業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並應持證上崗;

(四)特殊工種人員,並應持證上崗;

(五)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規定

一、為強化對我單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應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根據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中的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等。

三、單位必須購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燈等合格的疏散設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安全疏散設施。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4、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5、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6、安全出口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範圍內不應設置臺階;

7、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完好;

8、消防安全標誌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9、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有效,發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

10、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

11、在單位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五、安全疏散設施應作為防火檢(巡)查的重要內容。

六、企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每月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檢查(抽查),對應急燈、疏散指示標誌燈的功能進行試驗,發現問題按程序督促整改,保證疏散設施完整好用。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酒店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單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維修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統一負責辦理,配置、維修器材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消防設施、器材。

四、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類型、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五、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要求:

1、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部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2、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週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以及壓力錶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溼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採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3、建築滅火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4、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並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5、因撲救本單位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補充滅火器材。

六、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範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於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應按照相關標準每月進行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並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為有效消除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的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二、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等違反禁令的;

2、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3、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6、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7、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各崗位責任人應當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七、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存在隱患的部位責任人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十、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並整改。

十一、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單位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二、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用火、用電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單位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三、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

四、動火、電氣作業執行人需經消防培訓和其它專業培訓合格,作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動火、電氣作業。

五、單位應加強對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設施等火源的管理,並嚴格落實以下管理措施:

1、任何部門及個人在單位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後方可作業。

2、動火作業應由動火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員始終在現場監護,並向動火執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3、酒店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單位宿舍內禁止使用蠟燭取代電氣照明。

5、及時制止遺留火種等行為,及時清除菸頭等火種或可燃物。

6、單位進行裝修時,應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並設專人監督,裝修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嚴禁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六、用電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採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不得超負荷用電;

3、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4、單位放假時,應切斷單位的非必要電源。

5、停送電時,在確認安全後方可操作。停電時先斷負荷開關,後斷電源開關,送電時先送電源開關,後送負荷開關。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我酒店義務消防隊組織建設,提高義務消防隊的火災處置能力,制定本規定。

二、各部門根據自身情況成立義務消防隊。

三、義務消防隊設隊長1人,副隊長1至2人,由部門負責人擔任。

四、義務消防隊隊長應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及單位有關消防管理規定,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領導工作;

2、組織制定本飯店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演練;

3、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消防安全常識和技能;

4、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檢查、熟悉轄區的消防安全設施情況;

5、發生火災後,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火災撲救,事後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火災調查。

五、義務消防隊人數不應小於部門總人數的30%,重點部位義務消防隊人數不應小於其總人數70%。

六、義務消防隊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單位消防管理制度;

2、向員工宣傳消防安全知識,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3、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在撲救火災中應服從指揮,堅守崗位。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為有效落實、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應包括: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各項職責應由當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承擔。規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各職能小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及其他在崗的從業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如下:

1、滅火行動組:發生火災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設施就地進行火災撲救;

2、通信聯絡組:負責與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之間的通訊和聯絡;

3、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人員正確疏散、逃生;

4、安全防護救護組: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後勤保障;阻止與場所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火災現場,並協助公安消防機構開展火災調查。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學期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單位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五、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

消防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為表彰先進、懲處違章,強化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納入年終考核、評比內容。

三、對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1、全年無火災事故,積極參與消防管理和各項消防安全活動,成績顯著的;

2、遵守消防法規,對查出火災隱患能及時整改,預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健全,消防設施完好無損的;

3、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組織本單位、部門人員定期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培訓工作,事蹟突出的。

4、積極撲滅火災,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1、在一年內發生一次或一次以上火災事故的,除取消該部門評先資格外,還要對責任人給予處理。對造成火災事故的當事人,視其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2、對故意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以及嚴重失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追究當事人的相關責任。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指揮部

指 揮:(事發現場最高負責人)

成 員:有關部門負責人

職 責:A: 及時召集力量,確定現場滅火指揮人, 佈置救人、搶救物資和滅火,並檢查執行情況;

B: 根據火情,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並組織實施;

C: 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的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按照統一佈置,帶領員工貫徹執行;

2、按分工下設四個組:

A:滅火行動組

第一小組(出品部門)

組長:陳 曦

成員:出品部員工等多人

裝備:滅火器、滅火毯、消火栓

第二小組(客房、餐廳部門)

組長:趙群英

成員:當值員工多人

裝備:滅火器、滅火毯、消火栓

第三小組(工程部門)

組長:員開連

成員:當值員工多人

裝備:滅火器、消火栓

第四小組(疏散引導組)

組長:員明生

成員:當值員工多人

第五小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田曉平

成員:當值員工多人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1、火災發生後,首先通過廣播、電話以及喊話等方式、方法向全體顧客、員工報警;

2、由救護組負責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

3、危急情況時可由火情發現人直接撥打火警電話。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後,全體師生員工必須服從統一指揮,不得亂跑、亂竄、各行其是,防止出現混亂現象和意外事故;

2、在疏散引導人員的指示引導下,有組織地迅速撤離到火災區域以外的安全地面;

3、如無固定哨位指示,火場人員可按安全出口指示標誌引導的方向,有組織地沿著疏散通道或疏散樓梯等安全疏散通道撤離火場;

4、已疏散到安全地點的人員,應幫助引導疏散或協助救援。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後,在及時報警、疏散人員的同時,應瞭解掌握著火目標的火災特點,正確採取滅火行動;

2、滅火行動組負責切斷電源,打開水泵,以保障消防用水或準備相應的滅火器;

3、啟動通風排煙系統;

4、儘量利用周圍的室內消火栓及乾粉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打“近體戰”;

5、在滅火過程中,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指揮,並積極

配合,作好善後及後勤保障工作。

治安管理制度

(一)安全責任制度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治安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切實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治安管理。教育員工提高警惕,遵紀守法,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二)驗證登記制度

對放住旅客,要嚴格檢驗其有效證件,做到人證要符,登記內容齊全、準確不漏登、錯登,旅客入住,退宿登記率達到100%,查驗登記主要包括查驗身份證件真偽,登記旅客姓名、證件號碼、戶籍住址以及入住時間等項目。

(三)訪客登記制度。

對前來訪客的非住宿人員,門衛或前臺服務人員應審查登記其身份證件項目,記錄會客來去時間。

(四)值班巡查制度。

設立內保人員,負責門衛。內部安全保衛和停車場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旅館安保人員要加強對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檢查,建立安全檢查記錄簿。按規定應安裝監控系統的旅館監控室,要明確專人值班,並建立監控室值班記錄簿。

(五)旅客遺留物品處理制度

1、旅客遺留的其它物品,應詳細登記後,想辦法歸還旅客,較長時間無法歸還的,應按撿拾物品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2、嚴禁侵佔挪用旅客遺留物品,嚴禁擅自處理違禁品。

(六)可疑情況報告和通緝協查核對制度

旅館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報告本旅館的可疑人員、可疑情況和違法犯罪情況,並注意公安機關的通緝、通報,及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協查工作。

(七)安全防範宣傳制度。旅館從業人員應當主動向旅客宣傳住宿旅館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醒旅客加強自身安全防範。如應當提醒旅客將貴重物品交旅館保管;旅客或訪客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旅客嚴禁在旅館辦尋釁滋事、鬥毆、酗酒、賭博、吸食毒品、賣淫嫖娼或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

企業對發生盜竊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為及時妥善處理發生的各類安全緊急事件,提高緊急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項應急工作的協調開展,確保企業及員工財產和人身安全,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著預防為主,迅速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企業的安全與穩定。在處置突發事件時,要態度明確,區分性質,嚴格紀律,講究策略,措施得力,處置果斷,防止事態擴大。

二、報告制度和程序

1、發生安全事故後,值班人員應及時向企業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視情況迅速撥打110、120、119應急電話(110匪警、120救護、119火警)。

2、值班人員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如下: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已採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認真組織員工疏散到安全地帶,對沒有及時撤出的人員,應極力查找或營救。

3、沉著應對突發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員工的生命和企業的財產安全。

4、各部門應積極主動協助配合領導小組維護好企業秩序,並向上級部門報告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

(二)防範被盜應急預案

1、盜竊事件發生後,立即保護好現場,並通知物業管理部來進行調查,查找被盜原因;

2、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情況;

3、如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應先撥打“110”,並對正

在實施犯罪行為的不法分子預以制止,組織保衛力量將其抓獲交公安部門處理。

(三)侵害員工事件應急預案

1、員工之間發生矛盾衝突,在場人員應加以勸阻,並向值班領導報告,如有受傷人員應及時就醫,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雙方做出相應處分。

2、若有外來人員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保安員應加以阻止,並報值班領導,不得隨意放行。

3、發現不法分子來企業滋事、鬥毆、行兇,應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測,同時應撥打“110”。

4、 如有敲詐、傷害事件發生,必須立刻採取救治措施,視情況必要時撥打“120”救護電話 。

四、全員參與,落實到位

目前,企業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預防措施,對安全生產管理涉及到的內容進行了制度規範,只有全員參與,預防為主,狠抓落實,才能減少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發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總則)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抓好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檢查和落實。

2、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法律法規的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後上崗工作,及時調離職業禁忌症者。

3、食品生產經營人員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嚴格落實晨檢制度,工作期間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4、制定並張貼相關崗位食品安全要求,督促有關人員落實。

5、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整潔,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廢棄物、垃圾密閉存放。

6、採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實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落實臺賬登記管理制度,對食品添加劑實行專人管理,建立使用登記制度;杜絕加工經營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7、為顧客提供的餐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保持清潔。

8、保持和維護各種衛生設施、冷藏及消毒設備的良好狀態,確保正常運行和整齊潔淨。

9、消毒劑、殺蟲滅鼠等化學藥品實行專人保管,專庫或專櫃存放,並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杜絕操作人員誤用、混用,防止對食品造成汙染。

10、對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應集中存放在有明顯標誌的容器內,定期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予以處理。


食品安全承諾書及第一責任人公示

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本單位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將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責,並向消費者鄭重承諾:

1、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義務,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動接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消費者及社會的監督。

2、認真執行《食品安全法》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強衛生管理,保持加工經營場所整潔衛生。

4、採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實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落實臺賬登記管理制度,對食品添加劑實行專人管理,建立使用登記制度;杜絕加工經營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5、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規範要求加工食品,杜絕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食品,不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6、嚴格執行餐飲具消毒管理的有關規定,保證向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毒餐飲具。

7、從業人員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帽,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上崗。

8、建立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發生食物中毒及時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和處理。

上述條款如有違反,本單位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

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田曉平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高中以上學歷,有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參加過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身體健康並具有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職責包括:

㈠ 配合開展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

㈡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㈢ 檢查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並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㈣ 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㈤ 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㈥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㈦ 接受和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㈧ 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及健康狀況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三、從業人員要養成良好的洗手習慣,操作前、便後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四、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菸、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五、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六、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後。

七、從業人員晨檢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加工服務。

八、從業人員應自覺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直接入口食品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

二、從業人員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手部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處理食物前;上廁所後;處理生食物後;處理弄汙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處理動物或廢物後;觸摸耳朵、鼻子、頭髮、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從事任何可能會汙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後。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開始工作前;上廁所後;處理弄汙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處理動物或廢物後;從事任何可能會汙染雙手的活動後。

五、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六、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食品處理區內不得有抽菸、飲食及其它可能汙染食品的行為。

八、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食品安全知識及法律法規培訓制度

一、餐飲服務人員應在接受《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二、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專業操作技能培訓。

三、餐飲服務人員的培訓包括企業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得少於40課時。

四、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六、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廳服務人員工作時要穿戴整潔的工作服,保持個人衛生,勤洗手,禁止塗指甲油,戴戒指、手鍊等飾品。

二、就餐場所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後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

三、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撤換該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四、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專用工具要消毒後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貨款分開,防止汙染。

五、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相應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盛放容器要加蓋。

六、必須使用消毒後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重新消毒保潔。

七、提供的牙籤、餐巾等食品相關產品要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要求。

八、服務人員傳菜時手指不得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餐具,用後及時收回清洗消毒。使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並及時清理檯面。

九、工作結束後,做好檯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加工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單位廚房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符合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要求等)。

二、餐廳內桌、椅、臺案等應保持清潔。

三、廢棄物隨時產生隨時清除,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四、廢棄物放置場所不得有不良氣味或有害氣體溢出,應防止有害昆蟲的孳生,防止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

五、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應集中存放在有明顯標誌的容器內,定期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處理。

六、汙水和廢氣排放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和排放標準。

七、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八、餐飲服務單位內外環境應定期殺蟲滅害。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時,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防止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九、廚房內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撲滅方法應以不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為原則。

食品採購管理制度

一、採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遵守餐飲服食品採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

二、認真落實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

三、不得采購沒有相關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證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四、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工作。專(兼)職人員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鑑別常識。

五、採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採購,並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採購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

六、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採購時,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從流通經營單位批量或長期採購時,應當查驗並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複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從流通經營單位少量或臨時採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從農貿市場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採購的,應當查驗並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複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和農貿市場採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採購乳製品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八、批量採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複印件。

九、採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集中消毒企業加蓋公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複印件)。

採購的產品入庫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的感官、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分門別類建立臺賬。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採購使用食品添加劑。

二、認真落實食品添加劑“五專”管理,專人採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櫃存放。

三、按照監管部門規定及要求,做好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備案及公示工作。

四、專人負責食品添加劑採購,做好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建立使用食品添加劑專用臺帳登記。

五、專人負責保管,食品添加劑應存放於專用櫥櫃並加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並建立使用臺賬,如實記錄領取人、領取時間、產品名稱、數量及用途等。

六、對食品添加劑稱量器定期校對,確保其準確性。

七、堅決杜絕採購使用非食品物質加工食品;

八、認真做到不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臺賬登記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單位採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入庫前分門別類建立臺賬。

二、臺賬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

三、從固定供應基地或供應商採購的,應當留存每筆供應清單,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臺賬。

四、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可以由餐飲服務企業總部統一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採購記錄;各門店應當建立並留存日常採購記錄;門店自行採購的產品,應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制度。

五、餐飲服務單位應當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臺賬,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時間、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六、臺賬應當按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順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和查驗記錄,不得塗改、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食品庫房管理制度

一、庫房要保持通風、乾燥,採取防鼠、防蟲、防黴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汙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並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存放分類、分架,擺放有序,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庫房應根據貯存條件的不同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誌,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並定期校驗。

2、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於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櫃(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並保持衛生

六、要經常清掃,保持庫內、外環境整潔衛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粗加工場所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上崗,操作前應洗手,並保持潔淨。

二、保持加工間內外及周邊環境清潔整齊,消除蚊蠅滋生,物品擺放整齊有序,菜渣、垃圾、汙物等應密封桶裝並及時清除。

三、各種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須先檢查質量,發現腐爛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不得加工。

四、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清洗池,並要有明顯標誌;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場所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五、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檯、工用具和容器,要分開使用,並要有明顯標誌;盛放海產品的容器要專用。

六、蔬菜類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配”的順序操作。

七、畜禽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清洗池進行。畜禽肉類清洗後應無血、毛及其他汙物,魚類清洗後應無鱗、鰓、內臟。

八、保持工用具清潔,整齊有序,保持環境清潔。操作結束後及時清理地面、水池,清洗加工臺、工用具及容器,保持潔淨,定位存放;切菜機、絞肉機等設備用後拆開清洗乾淨。

九、廢棄物應置於帶蓋汙物桶內,及時清倒,保持內外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後將地面、水池、加工臺、工具、容器清掃洗刷乾淨。

十、不得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內清洗拖布。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上崗,操作前應洗手,並保持潔淨。

二、食品工用具、容器、抹布要生熟分開使用,用後洗淨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做到鐵器明亮、木見本色,無汙物、無異味。

三、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感官異常、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禁用的原輔料。

四、烹調加工應嚴格遵守工藝程序和要求。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

五、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放涼後再冷藏。二次烹調食品要做到燒熟煮透。

六、食品及原輔料臨時儲存應嚴格做到生、熟、半成品食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汙染,易腐食品和原料冷藏或冷凍保存,嚴禁在臺面長期滯留。

七、使用食品添加劑應有專人負責,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做到不超範圍、超限量使用。

八、特殊食品製作要符合特定要求。如含有天然毒素的扁豆、豆漿在製作時,應充分加熱、至熟至透。

九、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包括輔料)經烹調加工後再次供應。煎炸食品油脂,應定期更換,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

十、廢棄物應有專用帶蓋容器存放、不積壓、不暴露,並做到及時清理。

十一、工作結束後,調料容器要加蓋,工具、容器要清洗乾淨,定位存放,灶臺、操作檯、水池、地面要清洗乾淨。


冷拼間管理制度

一、冷拼專間專用並配置專用工用具、容器,專用設備設施,專人負責,非專間人員不準進入,工作時室溫保持在25℃以下。

二、專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檯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

三、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更換潔淨的工作衣帽,並將手洗淨、消毒,工作時應戴口罩;操作人員操作過程中,要適時地消毒雙手。

四、專間內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用前應消毒,用後應洗淨並保持清潔;未經消毒的食品工用具、餐具和個人物品,不得進入專間。

五、進入專間的食品必須是可直接入口食品;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間;鮮蛋必須經過挑選、清洗、消毒。

六、製作好的涼菜應儘量當餐用完;剩餘尚需使用的應存放於專用冰箱內冷藏或冷凍,

七、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製的成品涼菜,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已切配的水果、蔬菜不得隔餐使用;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應充分加熱,加熱前應確認食品未變質。

八、廢棄物有專用加蓋容器存放,不積壓、不外露,並及時清理。

工作結束要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刷洗乾淨,菜板、墩立放,並對水池、地面、檯面及其它設施進行清掃、洗刷、保持潔淨。

九、在大型聚餐、會餐時,冷拼菜實行留樣制度(留樣量為每樣不少於100克,分別使用消毒密閉容器存放,冷藏保存48小時備。

裱花間管理制度

一、裱花間專間專用並配置專用工具、用具、容器、設備,由專人負責,非工作間人員不準進入。工作時溫度保持在25℃以下。

二、專間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檯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

三、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更換潔淨的工作衣帽,並將手洗淨、消毒,操作時應戴口罩;操作人員操作過程中,要適時地消毒雙手。

四、專間內使用的工具、容器,用前應消毒,用後應洗淨並保持清潔;未經消毒的食品工用具、餐具和個人物品,不得進入專間。

五、進入專間的植物性食品必須經過清洗消毒,可直接入口。裱漿和新鮮水果、奶油應當天加工,當天使用,並有專用冷藏設施存放。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儲藏溫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貯存溫度不得超過20℃。

六、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

七、蛋糕胚應在專用冰箱中貯存,貯存溫度10℃以下。冷加工糕點貯存不超過24小時。

八、不使用可疑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禁用食品。不重複使用即棄型裱花袋。

九、廢棄物用加蓋容器存放,並及時清理。

十、在大型聚餐、會餐時,裱花糕點實行留樣制度(留樣量為每樣不少於100克,分別使用消毒密閉容器存放,冷藏保存48小時備查)。


生吃海(水)產品製作管理制度

一、專間專用並配置專用工用具、容器,專用設備設施,專人負責,非專間人員不準進入,工作時室溫保持在25℃以下。

二、專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檯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

三、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更換潔淨的工作衣帽,並將手洗淨、消毒,工作時應戴口罩;操作人員操作過程中,要適時地消毒雙手。

四、專間內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用前應消毒,用後應洗淨並保持清潔;未經消毒的食品工用具、餐具和個人物品,不得進入專間。

五、用於加工的生食海(水)產品應符合相關食品安全要求。

六、加工操作時應避免生食海(水)產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汙染。加工後的生食海(水)產品應當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並用保鮮膜分隔。

七、不使用可疑變質、超過保質期和禁止食用的食品。生食海(水)產品加工後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八、廢棄物有專用加蓋容器存放,不積壓、不外露,並及時清理;

工作結束要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刷洗乾淨,菜板、墩立放,並對水池、地面、檯面及其它設施進行清掃、洗刷、保持潔淨。

九、在大型聚餐、會餐時,生食海(水)產品實行留樣制度(留樣量為每樣不少於100克,分別使用消毒密閉容器存放,冷藏保存48小時備查)。


現榨果蔬汁及製作水果拼盤管理制度

一、製作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應在專用操作場所內。

二、操作人員操作前應更換潔淨的工作衣帽,並將手洗淨、消毒,工作時應戴口罩;操作人員操作過程中,要適時地消毒雙手。

三、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的設備、工用具專用。使用前應消毒,用後應洗淨並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

四、用於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的瓜果應新鮮,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使用。

五、製作的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應當餐用完。已切配的水果、蔬菜不得隔餐使用。

六、嚴禁在現榨果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

七、廢棄物有專用加蓋容器存放,不積壓、不外露,並及時清理。

八、工作結束要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刷洗乾淨,菜板、墩立放,並對水池、地面、檯面及其它設施進行清掃、洗刷、保持潔淨。


麵食製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上崗,操作前應洗手,並保持潔淨。

二、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輔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三、食品充分加熱,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內生,烘烤食品受熱均勻。

四、使用食品添加劑時應有專人管理,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不超範圍、不超限量使用。

五、各種工用具、容器要按照生熟分開的要求,分開使用,用後及時清洗乾淨,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淨後立放。

六、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點心,應在冷櫃內存放,並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七、奶油類原料應低溫存放。糕點存放在符合要求的專庫或專櫃內,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做到生熟分開保存。

八、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和麵機、饅頭機等用後要及時清洗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淨、晾乾備用。

九、加工結束後及時清理麵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汙物、殘渣,面板清潔。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一、餐飲具使用後應及時洗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後的餐飲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櫃內備用,保潔櫃應有明

顯標記。餐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二、清洗方法

⑴ 採用手工方法清洗的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a刮掉沾在餐飲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殘渣、汙垢;

b用含洗滌劑溶液洗淨餐飲具表面;

c最後用清水衝去殘留的洗滌劑;

洗碗機清洗按設備使用說明進行。餐具表面食物殘渣、汙垢較多的,應用手工方法先颳去大部分後,再進入洗碗機清洗。

三、消毒方法

物理消毒。

a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

b洗碗機消毒一般水溫控制85℃,沖洗消毒40秒以上。

⑵ 化學消毒。主要為各種含氯消毒藥物。

a使用濃度應含有效氯250mg/L(又稱255ppm)以上,餐飲具全部浸泡入液體中,作用5分鐘以上。

b化學消毒後的餐飲具應用淨水衝去表面的殘留消毒劑。

四、保潔方法

⑴ 消毒後的餐飲具要自然濾幹或烘乾,不應使用手巾、餐巾擦乾,以避免受到再次汙染。

⑵ 消毒後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餐具保潔櫃內。

五、做好消毒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消毒人、消毒方法、餐具數量、消毒時間等內容。

六、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七、消毒後餐飲具應符合國家餐(飲)具消毒標準要求。

八、不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廢棄油脂及餐廚廢棄物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單位產生的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處理。產生的其他餐廚廢棄物嚴格按照《石家莊市餐廚垃圾處理管理辦法》進行處置。

二、專人負責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的收集、儲存、臺賬登記等管理工作。

三、餐廚垃圾與非餐廚垃圾分開收集;餐廚垃圾中的廚餘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應當分別單獨收集。

四、餐廚廢棄物應當日產日清,密閉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洩漏、撒落。

五、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定期處理。

六、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有資質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七、嚴禁廢棄食用油脂加工後作為食用油使用或者銷售;嚴禁廚餘垃圾直接作為畜禽飼料;嚴禁餐廚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運或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網;嚴禁餐廚垃圾裸露存放。

八、處理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要分別建立檔案,做好登記,詳細記錄銷售時間、數量、收購單位、聯繫人姓名、電話、收貨人簽字等並保存。

食品安全投訴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投訴管理制度。明確本單位投訴受理接待部門、處理權限、處理程序及處理方式。

二、對消費者有關食品安全的糾紛要誠懇、積極、妥善處理。

三、接到消費者投訴時,應積極應對,立即瞭解消費者投訴內容及要求,熱情予以解答,並逐級上報單位負責人。如實記錄投訴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事件經過。

四、受理投訴後,要立即追查原因。負責投訴受理的部門要在最短的時間獨立開展調查,找出發生消費者投訴的原因,得出真實結論。

五、儘快答覆投訴者,妥善做好善後處理。投訴事故原因明確後,能夠當場答覆消費者的應當場答覆,答覆不了的,調查完畢後要當面或電話答覆消費者,屬於本單位責任的,應提出合理的補償方案。

六、建立系統防範機制。針對消費者投訴反映出來的自身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應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並落實,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應急處置組織,完善處置制度。

二、定期開展應對食物中毒事件培訓,提高食物中毒應急處置能力,從業人員要掌握防控食物中毒及急救知識。

三、消費者因食用本單位提供的食品,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食物中毒症狀時,立即啟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

四、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時,發現者為第一報告人,報告人應就近看護中毒者,立即通知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單位負責人。

五、餐飲服務單位負責人接到疑似食物中毒報告後,及時聯繫急救中心或醫院搶救,講清楚單位地點、中毒人數、中毒程度、主要症狀等。積極配合醫護人員的救治工作。

六、在積極救治中毒患者的同時,應立即向衛生行政部門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七、餐飲單位負責人應立即採取防止事態擴大的有效措施。保護好加工經營現場,專人看守,等待食物中毒調查處置人員到來。

八、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九、積極與當事人溝通,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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