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大棚房”以及“大棚房”的危害!

什麼是“大棚房”以及“大棚房”的危害!

“大棚房”是指本來用於發展農業在耕地上建設的大棚,卻被非法轉賣或以租代售,再通過建設違建的方式來增加居住功能的蔬菜大棚,有的地方俗稱為"大棚別墅"、"大棚房"。

“大棚房”三大危害:

1.“大棚房”佔用耕地和基本農田違章建設,改變了土地性質,破壞土壤生態,阻礙了農業生產。

2. “大棚房”非法轉賣、以租代售後,使農民失去了耕地,生活失去保障,侵害農民的切身利益。

3.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危害國家糧食生產安全。

什麼是“大棚房”以及“大棚房”的危害!

中國農科院農經所研究員 鍾鈺:

其實我們的政策,我們文件一直鼓勵補貼主要是給誰?是給實際的種糧或者實際的生產者。承包的人他要拿到補貼的話,可能會把土地流轉的價格要略降一點。如果他拿不到補貼呢?他就把這個價格要略升一些。實際上,他都從市場上把補貼和土地流轉的費用綜合考慮在一起了。你騙到了國家的補貼,那首先國家有財政上的損失;第二回到農產品上,本來應該這塊是生產農產品的,用於農業的,但你沒有,做了其它,對我們這個供需平衡,可能短期局部看不出來,但是長時間由點及線,可能還造成我們供需上的不穩定。

什麼是“大棚房”以及“大棚房”的危害!

2014年,《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中明確:設施農業用地按農用地管理。設施農用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用於其他非農建設。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國土資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地質大學特聘教授 李顯東 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這樣在農業大棚內建設“大棚房”的行為,屬於破壞耕地或非法佔地等違法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國土資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地質大學特聘教授 李顯東:

它的最大的問題就是“大棚房”違反了我們國家所執行的世界上最嚴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他把這樣的農田,實際上是變成了一種帶有農家樂生活的這麼一種別墅,非經法定的程序批准,不能把農業用地變為其它的產業、娛樂的用地,所以是大棚房是違反農業方面的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的一種違法行為。

據瞭解,近年來,由於觀光農業、休閒農業的興起,一些鄉鎮、村裡打起了違建、違法使用“大棚房”的歪主意。有的人轉租“大棚房”為了吃上一口新鮮菜,更多的人則是在大棚的掩護下,在棚內硬化耕地、蓋違建。“大棚房”違法佔用耕地,也容易形成外來人口聚居。隨著落實全國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推進,對違法建設“大棚房”的清理力度升級為“零容忍”,全面集中整治“大棚房”行動,堅決打贏“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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