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优秀案例”评选结果出炉,雅安石棉县检察院督促依法整治非法捕捞,并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雷某等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上榜。
这是雅安检察护航雅安生态建设,擦亮“天府之肺·生态雅安”名牌的一个缩影。绿色,是雅安发展的底色。对雅安而言,自然资源是天生优势,但这样的天然优势也需要后天呵护。2018年,雅安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发展思路,充分发扬“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的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立足精准监督、标本兼治、联动协作,努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全力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雅安汉源、石棉以及凉山甘洛三地检察机关建立瀑布沟水电站水库(汉源湖)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机制。
雅安市检察院举行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站集中授牌仪式。
雅安市检察机关面向青少年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依法打击+依法监督建立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并重的
案件办理机制
雅安作为长江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境内大渡河、青衣江等多条干支流汇聚,地形地貌多样,自然资源丰富。
“维护雅安绿色本底,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任务艰巨。”雅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表示,近年来,雅安市沿江流域环境污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时有发生,为此,雅安检察提出“依法打击+依法监督,建立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并重的案件办理机制”,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做好传统的司法办案工作,加大对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运用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等制度,助力生态保护。
据统计,今年雅安检察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批捕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1件52人,起诉61件96人。
建章立制,形成对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雅安检察深入开展提级管辖案件办理工作,建立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联动工作机制,起诉提级管辖案件7件11人。与此同时,雅安市检察院联合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雅安市森林公安分局会签《关于规范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质量,把案子办得更实。
不仅专注于办案,还跳出办案本身,雅安检察坚持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并重,在生态司法保护方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此前,针对一些电站等取水口位于自然保护区,破坏生态问题,荥经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4份检察建议,督促其将4处整改项目落实到位。
区域协同+部门协作建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司法联动机制
能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优秀案例”,雷某等5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承办检察官认为,其典型意义之一即是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实现了生态修复。
2017年10月28日,一篇“疑似四川汉源湖非法电鱼”的文章在网上迅速传播,视频中5名男女用电网电鱼,数量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发现该案件线索后,石棉县检察院民行部门成立公益诉讼专案组,查清案件事实。此后,石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一方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加大渔业执法、加强巡查、开展增殖放流等活动;另一方面,对雷某等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雷某等五被告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9.75万元。
“以前一判了之的方式对促进生态资源修复作用有限。”雅安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基于此,雅安检察探索建立了“执法+生态修复补偿”的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案件,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给付货币、亲友代替修复等方法恢复生态原貌,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同时,切实发挥公益诉讼发起者、协调者、督促者、监督者和保护者的作用,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促使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损失。
区域协同+部门协作建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司法联动机制
生态司法保护不是某个部门“单打独斗”可以完成的,为此,雅安检察主动作为,寻求更多合力,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跨区域联动保护机制。
加强区域协同配合。雅安、甘孜两地检察机关、森林公安联合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孜州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立了“环贡嘎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汉源县检察院、石棉县检察院联合凉山州甘洛县检察院建立“瀑布沟水电站水库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工作机制”,旨在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大对相关区域生态保护工作的力度。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雅安检察借助雅安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优势,实现行政执法线索共享,深入基层、污染排放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等实地调查,发现河道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6起,均以检察建议等诉前程序形式,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纠正整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5万元。
与此同时,各基层检察院还创新探索,与行政机关联合建立公益诉讼工作站,集中发挥协作机制在线索摸排、信息交流、调查取证、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优势,构建与生态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共同推进生态保护的工作“大格局”。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在雅安市大熊猫国家公园、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建立20个公益诉讼工作站,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90条、立案32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6件。
在今年的全省高级检察官研讨班上,雅安市检察院在会上交流了公益诉讼相关经验。该院论文《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经验做法及对制度设计存在问题的完善性建议》荣获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论坛暨第二届“小平故里·行政检察研讨会”活动优秀奖。
发挥检察职能 加强青少年禁毒防艾工作
“不要再让生命去悲伤,不要再让生命去流泪……”近期,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雅安市人民检察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机关联合拍摄的禁毒防艾宣传公益歌曲《生命之光》在雅安市多个学校播放,广受好评。
为加强青少年禁毒防艾工作,近年来,雅安市检察机关依托未检团队,主动履行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广泛开展禁毒防艾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雅安检察派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确定了两年内实现法治宣传覆盖80%中小学的目标。在此过程中,雅安市雨城区检察院干警郭城、天全县检察院干警邹涛,分别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荣获“优秀辅导员”称号。宝兴县检察院樊兴慧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雅安检察与行政机关共建“未成年人保护110指挥中心”,构建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雨城区检察院针对吸毒人员、艾滋病毒携带者李某某遗弃的婴儿无其他适宜监护人员的情况,通过“指挥中心”,联合公安、民政、卫生、司法、法院等部门共同履职,办理了撤销李某某监护权案,该案入选“四川省第三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帮助涉毒犯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雅安检察在全市推行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六心”工作法,即审查案件“细心”,讯问谈话“耐心”,社会调查“尽心”,办理案件处理有“爱心”,跟踪帮教有“恒心”,封存记录得“留心”,让犯错的孩子迷途知返,回归社会。雅安市名山区16岁少年高某就在未检干警的帮助下,戒掉毒瘾,回归正途。
此前,名山区检察院在办理高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时,了解到高某刚年满16周岁,其家长请求从轻处理,村组愿意配合戒毒,于是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共商戒毒方案,帮助高某戒毒成功,并对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目前高某已在当地一修车行找到了工作,生活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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