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2018年12月14日
12歲男童弒母一案前面專門寫了一篇文章分析了家庭教育存在的問題。但隨著弒母案信息的公開感覺有必要再次從兒童心理學角度給予分析。
12歲男孩吳某可怕的行為不僅引發公眾對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思考,同時也讓此案的後續處理結果成為網友關注的焦點。 男孩已被釋放,該不該回學校? 根據最新消息,由於男孩吳某隻有12歲,還未達到負刑事責任的年齡,因此已經被釋放。男孩家長通過討論後決定把男孩送回校園繼續上學,多接受教育。
這一決定卻遭到很多同學家長的強烈反對,不少家長表示擔憂:再殺人怎麼辦?才12歲就能狠心殺害自己的親媽,事後還麻木不仁,毫無懺悔之心。假如在學校和其他學生髮生矛盾,是不是還要殺同學? 不僅是學生家長,記者採訪了吳某家附近的居民,居民也對吳某被釋放回家表示擔憂:自從這個事情出來後,我們大人見著他,內心都有點發怵,擔心他再殺人。 網友們也紛紛發表觀點,不少網友認為:為保證其他學生的安全,強烈反對男孩回學校讀書!
從最新消息可以看出後續處理結果。這孩子在2歲時母親外出打工,由爺爺奶奶撫養為主,父母很少與孩子相處。爺爺奶奶對孩子過於溺愛造成孩子嚴重的自戀型人格。
現代客體關係理論認為,自戀性人格障礙者的特點是“以自我為客體”,通俗地說,就是“你我不分、他我不分”。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患者在早年的經歷中體驗過人際關係上的創傷,如與父母長期分離、父母關係不和或者父母對其態度過於粗暴或過於溺愛等等。有這樣一些經歷,使得患者覺得自己愛自己才是安全的、理所應當的。
從上面客體關係的研究中可以看出,這孩子的自戀性人格造成了他把父母、爺爺奶奶等看成了自身的的一部分(起源於嬰兒早期,出生後的嬰兒通過哭鬧等形式掌控父母及周邊客體,從而認為自己無所不能,同時認為父母和其他親人是自己軀體的延伸一一即人我不分:自戀。正常的孩子在逐步社會化過程中適當的挫折會認識到別人是別人,不是自己的身體,可以隨意掌控,這大約在3歲以後。)
正是因為這樣,這個兒童沒有完成很好的社會化過程,表現為心理仍停留在3歲左右的時候,所以才會說:我殺的是我媽媽,又不是別人!!如果他殺了爺爺奶奶、同樣會這樣認為!
所以,這孩子心理上有嚴重問題,需要進行專門的心理治療和個體化、系統化教育!讓他認識到,自己的與別人的界限感。同時要教育孩子正確的區分我與他人的關係。
更重要的一點是要教育孩子正確的是非觀。心理學研究表明:在14歲之前,孩子普遍沒有是非觀念,不知對錯,把別人的東西居為己有認為很正常。在成人看來不可思議。但這就是孩子,他的認知還沒有充分發展。
所以,我們不能從成人的角度去理解孩子的行為。要從兒童心理學和發展心理學的角度分析問題,才能客觀地看待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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