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BUG薅200億法律責任認定類型】20號凌晨拼多多出現BUG導致200億損失事件的法律責任有幾種類型:(一)BUG 出現的原因不明,分兩類情況。第一,若是涉及計算機系統破壞出現BUG的,屬於《刑法》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情節特別嚴重有五年以上的刑期。第二,若是不涉及到系統破壞,僅是利用漏洞,

【拼多多BUG薅200億法律責任認定類型】20號凌晨拼多多出現BUG的法律責任有幾種類型:(一)BUG 出現的原因不明,分兩類情況。第一,若是涉及計算機系統破壞出現BUG的,屬於《刑法》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情節特別嚴重有五年以上的刑期。第二,若是不涉及到系統破壞,僅是利用漏洞,這類情形嚴重的話,實踐中涉及盜竊罪、侵害知識產權罪,不嚴重的話,薅到的券屬於不當得利,應予返還。(二)除了自己刷,還發布這個信息的人,傳播這類信息可能涉及到前面罪名的共犯,也可以單獨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或構成擾亂市場秩序的行政處罰。這個行為至少會影響到個人信用。(三)少量刷的人,一般不構成犯罪,所得屬於不當得利,應及時予以返還。不過,若是在事實公佈後還刷的,這就構成盜竊罪。必須指明,“法不責眾”這個話說的不對。群體性犯罪的,首要分子等骨幹承擔首犯責任,其他的則是從犯,比照主犯略輕一點而已。不過,此次事件中,很多是愛佔小便宜的網民,對待他們不宜擴大刑事責任追責範圍,還是應以教育為主。有的人耍小聰明,都充值了話費或虛擬幣,這並不影響責任承擔。還是那句話,不是你的東西,你自己沒點數麼,儘早退回來比較好。不然,所有交易記錄,資金使用都是有源頭可尋的,不會因其他購買行為而中斷。大家不要忘記前幾年發生的許霆案和何鵬案,銀行卡里面多出來的錢,不是你自己的錢,一旦用了,盜竊罪是很難逃脫的。 #拼多多重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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