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張嶽

張嶽,為明朝進士,在《明史》列傳中出現了兩次,即有兩個張嶽。分別是列傳八十八中來自福建惠安的維喬和列傳一百一十五中來自浙江餘姚的汝宗。

張嶽,字維喬,號淨峰,福建惠安淨峰西頭人。明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生於官宦世家。自幼好學,以大儒自期。正德八年(1513年),鄉試中解元;正德十一年(1516年),會試成進士,授職行人,掌朝覲聘問事。

張嶽,字汝宗,餘姚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行人。擢禮科給事中。

張嶽(1492-1553),字維喬,號淨峰,福建惠安縣淨峰西頭人[1] ,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授行人,因諫阻武宗南巡,被廷杖,貶為南京國子學正。世宗即位,張嶽官復原職,遷行人司右司副。後改任南京武選員外郎,歷主客郎中。出為廣西提學僉事,改提學江西。坐事貶為廣東鹽課提舉,升廉州知府、廣東參政。時塞上多事,被薦遷右僉都御史巡撫鄖陽,移撫江西,進右副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進兵部右侍郎,召為兵部左侍郎,總督湖廣、貴州、四川軍務,進右都御史。嘉靖三十二年(1553)正月二十八日,死於沅州,年六十二。贈太子少保,諡襄惠。張嶽博覽文章,經術湛深,其學不喜王守仁之說,以程、朱為宗。著有《小山類稿》。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春,寧王朱宸濠蓄謀反叛,勾結太監劉瑾、倖臣江彬,唆使武宗南巡。張嶽洞察其奸,認為南巡實存隱憂,而且勞民傷財,便與兵部郎中費鞏等伏闕泣諫,勸阻南巡,卻遭跪曝五日,廷杖幾死,並被貶為南京國子學正。

嘉靖元年(1522年),世宗嗣位,釐定冤案,張嶽官復原職,遷右司副;以母老乞便養,改任南京武選員外郎,又歷主客郎中。當時,朝廷方議帝王祭祖禮儀,張嶽與首輔張璁意見不合。張璁惱恨,貶其為廣西提學僉事,尋改江西提學。不久,張璁又藉口張嶽選貢不用新法,將其貶為廣東鹽課提舉。張嶽雖屢遭貶謫,並無怨言。一上任,就革除種種鹽務弊端,強調鹽吏要為民著想,推行"以田辦鹽,以畝科稅",使鹽務走上正軌。嘉靖十七年(1538年),張嶽遷廉州知府,"督民墾棄地,教以桔槔運水"。廉州盛產珍珠,官吏、百姓常盜採珍珠。張嶽在任4年,"未嘗入一珠";在其影響下,從此無人敢再盜珠。

嘉靖初年,屬邦安南權臣莫登庸弒主自立,久未入貢。嘉靖十五年(1536年),世宗遣官往詰,後又遣右都御史毛伯溫至西南視師,準備征戰。張嶽向總督張經和毛伯溫進言:安南內亂,莫氏弒主屬實,但乃"彼國內亂","未嘗有所侵犯",不宜急於用兵,"若必用兵,勝負利鈍,非嶽所敢知";主張通過談判不戰而降之。毛伯溫採納該意見,留張嶽為廣東參政,分守海北,與莫登庸會談。嘉靖十九年(1540年),莫登庸降,張嶽因之加俸一級,賜銀幣。不久,張嶽奉命征討瓊州黎民反叛,又以功加俸並賜銀幣。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經言官推薦,張嶽升任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旋移撫江西。是年,江西九江、袁江、袁州、廣信等州、縣先澇後旱,顆粒無收,百姓飢餒又遭暴斂,苦不堪言。張嶽關心民瘼,報請朝廷停租減稅;又將自己仕宦的積蓄,連同賑濟款兌成大米數十萬石,賑濟饑民。當時,夏言罷相,朝廷"賜塋",要在廣信7縣攫取千金,張嶽把它改為百金。嚴嵩兼武英殿大學士,朝廷"賜第",又要在江西增斂五百金,張嶽以"江右民罷極矣",加以抵制,並貽書嚴嵩,諷以"切戒奢侈"。因此,嚴嵩恨之入骨,伺隙加害。張嶽卻坦然自陳:"稜稜之寒骨,少馬皮革一張!"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張嶽遷右副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時廣東封川瑤人蘇公樂據寨稱王,張嶽招討並行,分兵夾擊,僅兩月即平息叛亂。翌年春,升任兵部右侍郎,平定廣西馬平等縣的僮民騷亂,先後俘、斬4000,招撫2萬餘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張嶽召拜刑部右侍郎。時因連山李金與賀縣仲亮等人所率武裝長期出沒在湖南衡、永、郴、桂一帶,便留任征討,終使騷亂平息。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張嶽出任兵部左侍郎,到京視事僅3日,即遭嚴嵩排斥,被差往總督湖廣、貴州、四川軍務,負責平定蠟爾山區苗民叛亂。滿朝文武皆視此為畏途,張嶽卻知難而進,曰:"一日未死,當為朝廷辦一日事。刀鋸鼎鑊,正吾儒立身致命之所。"到任後,合兵10萬人,並親至銅仁督陣,分頭出擊,斬首惡,毀山寨,同時分別善、惡、順、逆,區別對待叛亂者,終於平定"湘、貴二省苗患"。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張嶽卒於任所,州官視殮,見衣、床、褥、席皆陳舊綻裂,萬分驚訝:"公簡儉一至此耶!"張嶽駐沅州5年,從不取沅人一物;出喪之日,沅人迎哭不絕。敘功復右都御史,贈太子少保,諡襄惠。

作品一覽

張嶽博極群書,經術湛深,理學精粹,工文學,嫻韜略,經文緯武。為文體尚歐陽修,晚頗出入蘇軾。自負正嘉二朝文第一,然不以文士自命。世人贊曰"經術湛深,不喜王守仁學,以程、朱為宗"。著有《聖學正傳》33卷、《載道集》40卷、《小山類稿選》16卷、《名儒文類》16卷、《恭敬大訓》100卷《泉州府志》24卷、《惠安縣誌》12卷、《古文類選》8卷以及《宋名臣奏議》、《安南圖經大略》、《交事紀聞》、《太元集註》等,合數十篋。雖兵革倥傯,皆攜以自隨。他入仕40年,開府4鎮,總督7省,功業彪炳,從不通權門一帕。逝後一年,川、黔、湘三省先後上疏頌嶽功勳,朝廷下詔復官右都御史,贈太子少保,諡襄惠,並敕封建塋,墓在今東嶺許山頭村,大學士徐階為撰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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