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丹县始终恪守为民之责,转变工作思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创新,着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努力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全县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一、坚持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靠实工作责任,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职能,加强部门沟通合作,推动形成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格局。强化绩效问责,加大信访工作绩效问责力度,积极推行月通报、季点评、重大问题“一事一通报”以及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责任落实追究制度,建立现场处置问题的倒逼机制,推进信访责任制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抓预防,强化源头治理。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保障,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力度,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惠民政策,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步提高优抚、社会救助标准,实施好临时救助等制度,全力以赴做好民生实事,做实做细民生文章。至目前,全县用于民生保障方面的资金达到5.5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3%。高度注重矛盾排查和化解,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排查化解网络,集中组织力量摸排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特别是针对不同领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社会矛盾大调处、交通安全大整顿、消防隐患大排除、社会治安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源”。至目前,全县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520件,调处475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1.3%。 高度重视形势评估和研判,按规定对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努力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和问题解决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建立完善超前预警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要紧急信息,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并由牵头部门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预警,掌握工作主动权。至目前,共对29项重大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未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
三、坚持抓联动,力促事要解决。领导带头接访抓落实,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严格落实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和乡镇、部门领导接待周制度,每月确定一名县级领导集中接待上访群众。同时,接访领导对所接待信访事项全程负责、一盯到底,避免问题积累、矛盾激化、信访上行。至目前,县级党政领导公开接访群众97批577人次。联席会议统领抓落实,定期不定期召开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信访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集中各方智慧和力量推动问题有力有效解决。至目前,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先后13次对10件突出信访事项进行了集中研商解决。 部门联合接访抓落实,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模式,组织相关部门入驻县信访接待室开展联合接访,第一现场受理信访问题,第一时间答疑解惑。县政府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解决信访案件61件,在解释法律政策、疏导群众情绪、化解信访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抓规范,打造阳光信访。畅通信访渠道,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部门多不好找、推诿多不好办”问题,在醒目位置设立信访接待室,方便群众“找政府”。依托山丹政务网,搭建了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并与来信来访、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等信访平台融合,全面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既可以“堂前击鼓”,还可以“网上鸣冤”。规范受理程序,不断规范信访事项受理、转(交)办、移送、督办、终结等各环节工作流程,按期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将办理情况上传信访信息系统。特别是进一步完善规范网上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流程,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交办督办、按程序复查、三级终结等工作流程全部纳入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信访事项办理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信访条例》及信访工作制度,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让遇事找法、办事循法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出台依法处置违法上访相关文件,明确违法上访的行为界定、处置标准,加大对蓄意进京非访、长期缠访闹访、串联煽动集体上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等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坚决遏制“以闹求决、以访谋利”等不正常现象。至目前,全县共依法训诫警告非访人员2人,行政拘留6人。
五、坚持抓创新,提升治理水平。运用新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化解矛盾方法,推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针对涉众型利益诉求,运用民主协商的方法,健全、拓展第三方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增强信访群众对解决方案的认可度;对以访谋利、借访滋事的信访人,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依法依规打击处置违法信访行为。搭建新平台,成立县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集中受理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群体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全县重大、群体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流程办结”,实现有人说事、有人管事、有人解决事。自运行以来,已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49件,涉及人数2200余人,标的金额达1200余万元,使重访率下降60%,初访调解成功率提高70%。 探索新模式,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村和社区推行“自治、法治、德治”社会治理模式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以“自治、法治、德治”为主的“三治”融合社会治理模式,建立起覆盖全县110个村和6个社区的“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打造新队伍,不断健全县、乡、村(社区)、社信访工作“四级网格”,在乡镇、村(社区)聘请信访代理员48名,全县专兼职信访干部达到97人。将信访干部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举办信访干部培训班,累计培训专兼职信访干部291人次。统筹好司法、信访等基层力量,推动服务管理资源向网格、家庭延伸,提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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