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月3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谢雨芬)“保证金还没退?好,我们会尽快过来办理,谢谢你们提醒!”前不久,湘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接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来的电话,对方督促其前来办理一笔投标保证金清退手续。没多久,这笔50万元保证金就退回到了公司账户。
殊不知,这笔保证金已经在之前的账户里“沉睡”了四年之久,与之类似的,还有450笔,涉及金额8000多万元。如果不是及时清退,它们恐怕还会继续“沉睡”。
按照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日内予以退还,短则几日,最迟两个月,为何有这么一大笔保证金应退未退?为何现在又“旧事”重提?这还得从一次“拉家常”说起。
一次谈话“牵”出巨款
“走,今天我们到交易中心去看看。”2018年6月的一天,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正云带队,来到监督单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和账务监督检查。
“赵组长,有些工作我们推动起来感到很吃力,能不能帮我们支支招?”谈话过程中,一位干部向纪监组“诉苦”。这名干部透露,该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目前滞留了数额不小的保证金,可是保证金清退需要代理机构申请、监管部门盖章同意,该中心只是代收代退,没有相关职责和权限。
“这样吧,你们先把情况摸底造册,我们也回去研究一下,再给你们答复。”
回来后,纪监组专门就此召开会议商讨。“此事属于监管单位的具体业务,纪监组管还是不管?该怎么管?”“依法退还投标保证金,是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减轻投标企业负担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很快,大家达成共识:要管,而且要管好。
经过两个多月的摸底调查,统计结果出来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2015年成立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共有未退(转)保证金752笔,金额11120.18万元。其中应退(转)451笔,金额8314.49万元。
鉴于此事涉及到财政、国土、住建等相关监管部门以及各代理机构,且金额大,仅凭纪监组一己之力很难推动,纪监组及时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卫兵进行了汇报。胡卫兵高度重视并指示,由市优化办牵头,成立清退小组,立即着手保证金清退工作。
集中力量组织清退
2018年10月24日,湘潭市依法清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标保证金工作会议在市纪委会议室举行。会议下发通知,要求市优化办会同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市依法开展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清退由此拉开帷幕。
“未清退的投标保证金涉及范围广、数额大、历时久,情况复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史和平介绍,通过前期摸底统计分析,其中既有2015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之前的历史账务,也有各县(市)交易中心撤销之前滞留的账务,再加上未签合同、项目停工、退付凭证丢失、业主单位人员变化等客观因素,给退付工作增加了不小的难度。“有的找不到人,有的因为数额小不记得,还有的甚至因为程序繁琐直接选择放弃办理。”
针对不同情况,市清退办按地域、监管部门、代理机构进行分门别类,制定了相应对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时间在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心大厅发布清退公告,同时主动联系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告知清退事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务、环保、国资委等相关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全力做好清退工作,市财政局还专门下文,督促各代理公司及时开展清退。
在清退过程当中,重点、难点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涉及277笔,金额2500多万元。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市清退办着重抓好10万元以上保证金退付工作和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转交的18笔保证金退付工作。目前,仅有10笔因凭证丢失等客观原因尚未完成清退。
通过2个多月的集中“攻关”,截至2018年12月底,共完成投标保证金清退437笔,金额8138.89万元,完成应退(转)金额的97.89%。
优化流程 建章立制
“清退不是目的,清旧账不产新账,防止保证金再度滞留才是我们的初衷。”湘潭市清退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保证金清退工作给大家敲了一次警钟:“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不是一句口号,而应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
为从源头上开展防治,湘潭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建立清退长效机制。今后进场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由交易中心从网上直接退付,不再需要监管部门盖章同意。企业从报名到开标再到保证金清退,全流程实行电子化交易,既有效防止围标、串标,也省去了来回跑的麻烦,提高了办事效率。各行政监管部门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
清退保证金一事也让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意识到加强日常监督和精准监督的重要性。2018年,通过强化精准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监组共发现监督单位廉政防控风险点184个,目前正在逐项化解当中。“派驻的目的不是查办多少案件,而是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赵正云表示,作为“不走的巡察组”、监督的“前哨”,纪监组将继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方法,让监督长出“牙齿”,让高压线“带电”,坚决维护好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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