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少數民族政權——北魏

北魏(386年—534年)是鮮卑族拓跋珪建立的政權,也是南北朝時期北朝第一個王朝。

【北魏立國】

1.建國:在淝水之戰後,前秦瓦解,以前為苻堅征服的各族紛紛獨立,建立自己的王國。386年,拓跋什翼犍之孫拓跋珪糾合舊部,在牛川召開部落大會,即代王位,正式恢復了代國。 即位不久,因牛川偏遠,便遷都盛樂。同年四月,改國號為魏,自稱魏王。

2.統一北方:拓跋珪死後,長子明元帝拓跋嗣繼位,嗣死,其子拓跋燾即位,是為世祖太武帝, 於時開始了統一北方的戰爭。北魏先後征服後燕、胡夏等國,439年,太武帝拓跋燾滅北涼,統一北方,西晉末年以來135年的十六國分裂局面宣告結束。從而與南方的劉宋政權並立,形成南北朝對峙的格局,而太延五年即439年魏滅北涼這一年, 被認為是南北朝的開始年代。

七大少數民族政權——北魏

【孝文帝改革】

北魏孝文帝改革,俗稱孝文漢化,是指在南北朝時期的北魏孝文帝在位時所推行政治改革。

內容:

(1)政治:

整頓吏治:政以久任,滿一年升遷一級;治績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處罰,甚至降級。

變革稅制:改變過去州、郡、縣爭收租調的混亂局面,政府確定只能由縣一級徵收,徵收時禁止使用大斗、長尺、重秤。

頒俸祿制:頒佈俸祿制,申明俸祿以外貪贓滿一匹絹布的處死。次年頒行的均田令中,又規定地方守宰可以按官職高低給一定數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準買,離職時移交下任。

改革官制:議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從。從品為北魏之首創。十九年,又按照家世、官爵等標準,班定姓族,使鮮卑貴族與漢士族得以進一步結合。

遷都洛陽:為了便於學習和接受漢族先進文化,進一步加強對黃河流域的統治,拓跋宏把國都從平城遷到洛陽。

(2)經濟:

行均田制:頒佈了均田令,對不同性別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詳盡的受田規定。

創三長制:以三長制取代宗主督護制,採用鄰、裡、黨 的鄉官組織,抑制地方豪強蔭庇大量戶口。

改革租制:新租調規定以一夫一婦為徵收單位,每年交納帛一匹,粟二石。

(3)文化:

禁胡語:孝文帝實施漢化中最重要的政策,即將語言改變,規定不再說鮮卑複合語,而須改說單音節的漢語。

改漢姓:

孝文帝下令把鮮卑族人的姓氏(通常是複姓),改為單姓。

【分裂滅亡】

1.分裂:534年孝靜帝遷都於鄴,建立東魏,次年宇文泰立元寶炬為帝,建都長安,建立西魏政權。

2.滅亡:550年高洋廢東魏皇帝建立北齊,557年宇文覺廢掉西魏皇帝,建立了北周政權,魏朝正式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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