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夫妻酒後吵架,妻讓警察處理丈夫,酒後大鬧派出所被行政拘留

瀋陽夫妻酒後吵架,妻讓警察處理丈夫,酒後大鬧派出所被行政拘留

2月14日,瀋陽市公安局渾南分局公佈祝家派出所依法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婦女王某某多次無理取鬧、當眾脫衣、辱罵辦案人員、嚴重影響辦公秩序,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月12日19時30分,瀋陽市公安局渾南分局祝家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渾南區祝家鎮某醫院家屬樓發生家庭暴力。接警後,祝家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

經查,報警人王某某(女,34歲)與丈夫魏某酒後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魏某踢了王某某兩腳後出門外出溜達。民警耐心對王某某進行勸解,並電話聯繫魏某回到家中,對夫妻二人進行調解。王某某不同意調解,強烈要求公安機關處理丈夫魏某。

民警按程序在對案件進行調解和處置的過程中,王某某拒不配合。辦案期間,王某某多次惡意撥打110報警,併到派出所要求進入辦案區,遭到工作人員拒絕後,處於醉酒狀態的王某某用力拉拽派出所辦案區鐵門,並坐到派出所大廳前臺上採取脫衣服、搶奪接警電話、辱罵等方式干擾派出所正常辦公秩序。民警經多次勸阻無效,遂將王某某控制,並依法將其約束在辦案區候問室。王某某在候問室內繼續吵鬧,並用腳踹候問室門。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渾南警方依法對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的王某某處以行政拘留10天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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