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2019年1月17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年13號),通知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自此,對於查賬徵收的企業來說,所得稅的稅率變得 更加多樣。
今天,大白菜會計學堂給大家作個總結:
一、稅率25%的:
1、居民企業
2、在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取得所得與所設立的境內機構場所有關聯的非居民企業
二、稅率15%的:
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2、經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含服務貿易類,參照財稅[2017]79號 和財稅〔2018〕44號】
3、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企業
4、線寬小於0.25微米、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
5、廣東橫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
三、稅率10%的:
1、取得所得與所設立境內機構場所沒有實際關聯或未設立境內機構場所的非民民企業【法寶稅率20%,現減按10%】
2、國家規劃佈局內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3、國家規劃佈局內重點軟件企業
四、浮動稅率5-8.33%:這是大白菜自已定義的一個稅率,是指所得額超過100萬但未超過300萬的小型微利企業,根據財稅2019年13號通知,所得額中100萬的部分減按25%*法定稅率20%,實質稅率為5%;而超過100萬低於300萬部分則減按50%*法定稅率20%,實質稅率為10%;這種情況下企業計算出的稅率是浮動的,居於5-10%之間。
五、稅率5%:指所得額不超過100萬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額減按25%*法定稅率20%後,實質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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