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裝劇裡,殺了人經常一了百了,古代真的可以隨便殺人,沒人管嗎?

白駝山莊歐陽瘋


殺人都是重罪,那個時候不好管。山高皇帝遠,跑了根本沒法逮捕了。只要跑的比官家的馬快。後面為了防止有人跑的快,就有了通關文書。這個時候跑的再快也只能快一時了,徒步翻山越嶺繞道通關,這樣基本九死一生,那個時候山嶺野獸,山賊路霸多多,反正有路的地方就有關口,這能走沒人沒路的。其次罪犯還是個有本事的武功了得的,路上還有兄弟接應吃飽喝足的,捕快的堵,攔,截完全就無用,說不定還丟了小命不值得。那個時候的捕快了有工資,提成完全靠受害人給,要是受害人沒有錢或者是沒有罪犯願意給的多,捕快還是亂留個姓名回家享福,不了了之。說白了為錢賣命,聽差上班。


風林火山136597828


當然沒這麼好的事,自古以來"殺人犯"都是非常嚴重的罪伐,比如唐代法律就規定,"諸謀殺者,徒三年;已傷者,絞;已殺者,斬。"也就是說在唐朝別說"殺人償命",你腦子裡有殺人念頭(故意殺人未遂)都要被判刑三年。不過在古代殺人怎麼判這事,也會依據各種情況的不同而不同,是一門比較深的學問。這裡簡單回覆一下。

在秦漢時期,雖然我國的律法還非常不健全,但是"殺人者死"是最通行的標準。當然了,這是普通人對普通人,貴族殺普通人的話,比如打死個婢女什麼的,基本不需要負什麼責任。到了隋唐之後,貴族制度瓦解,而且法律逐漸健全,所以既使是殺奴婢也是要受死刑的。比較著名的案例就是著名女詩人魚玄機就是因為殺死婢女綠翹最後受了死刑。

當然啦,殺不同的人受到的刑法也不相同。比如你殺的是官,那就是流放二千里了(流放比斬刑更重)。總之,在古代"殺人者償命"是最基本的道理,電視劇終究只是電視劇,什麼幫派鬥毆,大俠行俠仗義一類的,別管你是幹啥的,殺人就會受到刑罰,哪怕就是罪大惡極被判了死刑的人,在古代都要上報刑部,受皇帝審批過才可以問斬。如果官員私自問斬,那就是欺君之罪。

之所以會這樣子,是因為古人覺得命受於天,而且由於農耕社會,人口是一個國家強盛與否最重要的指標,這就導致了每一個人對國家來說都非常重要。

連被判個死刑都如此慎重,那就更別說隨意殺人啦。

補充:看到留言很多人說亂世可以殺人,荒郊野外殺人沒關係,還是水滸裡都揹著人命官司,加上古代極低的破案率,殺人沒啥事等,再回答一下。你們,想的實在太天真了。

古代破案率固然比現在低很多,但是在古代除非是"衣冠南渡"的這種整個族群大遷徙時期,不然人口流動率是非常低的。等到戶籍制度在中國古代發展起來後,農民和土地捆綁,明朝更規定你離開村子多少遠就必須向地保登記。

也就是說,除非你是整天吃了沒事做的"流寇",遭通緝的那種,否則你殺了任何身邊的人,都會被立馬查到,完全逃不走。

這裡最顯然的例子還是水滸,不管是宋江還是武松,他們殺人都會遭到朝廷通緝,而且你也根本掩藏不了。當然你跑山上與世隔絕就另外說。

這點實際上還不如現在偵探劇裡面那些各種手法高超的高智商殺人犯了。你放心,古人沒這麼聰明的,《少年包青天》裡那種殺了人還找不出兇手的人,都是抄襲《金田一少年記事薄》。


三觀粉碎機


這個當然是不可能的了,影視劇和真實的歷史是不一樣的,如果真的殺人無所謂,那麼古代那些朝代得亂成什麼樣。自古以來就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說法,殺了人怎麼可能真的一了百了沒人追究呢?在影視劇中,那些江湖兒女可能是隨意的去殺人,因為爭鬥死傷一片,也從來沒有官府出手管過。

現實中可不是如此,中國的法律體系很早就形成了,無論過去還是現在,殺人都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名,如果真的以為古代殺人無所謂那可就大錯特錯了,值得一提的是在秦漢時期的法律規定之中,律法只是針對普通民眾,假如說貴族誤殺了奴隸的話,是不犯法的,到了隋唐時期,如果有人殺了奴婢,那也是重罪,基本都得一命償一命。

古裝劇中隨意殺人的事情那是絕對不可能存在的,想必題主所說的古裝劇中隨意殺人都是一些江湖好漢,這種情況在歷史上有可能出現,因為這些人都是跑江湖的,假如說他們之間互相爭鬥死了人的話,那他們會達成某種默契,誰也不去報官,誰死了直接埋了就行,這樣的情況下,官府也不知道,自然沒人去追究。

不過這是有侷限性的,如果真的殺了普通人,那麼官府肯定會追究的,無論你是誰,官府都會將其捉拿歸案,古代是有法律的,只不過因為技術因素制約,有可能碰到一些麻煩的案子,花費時間比較長。

如果真的像大家以為的殺人不償命,也沒人管,那麼這種朝廷估計用不了多久就會被推翻了,影視劇中演的東西和歷史是有很大差距的,所以大家可別以為影視劇中的演的那些東西便是真實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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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邀,如題。古代有一句成語叫“人命關天”,人的生命安全在人口稀少的古代是非常重要的,不可能如樓主所言可以隨便殺人。

實際上在並不發達中國古代,成年男子是非常稀缺的勞動力。舉個例子,三國時期曹操與袁紹交戰,袁紹敗退後,曹操得到冀州後先是去查看戶籍簿而不是府庫中的白銀和黃金,這就是勞動力對於古代政治家的意義,因為只有國家人口多,更多的荒地才能被開墾,更多的糧食,兵馬才能源源不斷的長出來。

當然事情也不是絕對的。實際上歷朝歷代的法律都有殺人償命的規定。官府如果不管殺人事件那麼可能性只有兩個,一個是不能管,另一個是管不了。

所謂不能管,舉個例子,元朝是蒙古人入主中原,其法律將百姓分為四等,最高級的蒙古人殺了最低級的南人就可不用償命,以雞鴨賠償即可。實際上歷朝歷代都有些特權階級,他們若是殺人這時候官府就不能管了。

所謂管不了,多是指綠林強盜。所謂綠林來源於西漢末年的綠林軍起義,後來也逐漸演變成強人的代稱。在古代交通和通訊是很不發達的,就算是在最和平時期,如果哪裡有幾個山賊把某個過路人劫殺了,官府也是不知道的,就管不了。

以上就是小編的回答,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電視劇裡看歷史


這個問題要分兩點回答。

第一,古代故意殺人當然犯法,而且大多數朝代都是死罪。

怎麼可能無罪呢?殺人償命,這個道理從很多年前就開始約定俗成了。

劉邦的約法三章有沒有聽說過?

1.殺人者要處死。2.傷人者要抵罪。3.盜竊者也要判罪。

可以不負責任的推測一下,在劉邦之前,秦甚至春秋戰國之前,就已經有類似的律法存在了,劉邦也是整理出來並且公信於天下。



第二,當然有人管,但是限於條件有限,案件的偵破率極低。

再來看個例子:

吾姓關,名羽,字長生,後改雲長,河東解良人也。因本處勢豪倚勢凌人,被吾殺了;逃難江湖,五六年矣。

關二爺殺了豪紳,只需要“逃難江湖”,便可以逃脫法律的懲罰,即便身背命案,後來還能跟著劉哥幹一番事業。

江湖之大,哪一個縣衙的補捕快能做到跨省追捕你?

即便真有人兢兢業業,願意跨省追捕,他能認出你來嗎?

就憑帶著一張“畫影圖形”的人頭像,從中原大地將犯人找出來的概率有沒有0.1%?



故而,並非是沒有法律,而是因為古代的通信技術和交通工具極其落後,殺人犯的逃跑成功率極高。

特別是亂世,就更別提了,人命如草芥。

也正是考慮到這一點,各個朝代有相應政策來應對。

例如:

朱元璋認為,只要把人的戶籍固定死在一個地方就安全了。一旦脫離原戶籍所在地,哪怕你只是到隔壁村去走個親戚,你也被認為有犯罪動機,違反了戶籍管理法,你將會被抓起來。

老朱就試圖通過這種手段來遏制犯罪。


洛子霂


你看古代寫的小說,就知道根本不是這麼回事!《水滸傳》裡,江湖好漢殺完了人,要麼逃亡,要麼被判刺配哪個地方。《西遊記》裡,師徒四人因為有殺人嫌疑被官府捉拿過(在天竺國地靈縣,死寇員外),《紅樓夢》裡,薛蟠打死人,賈雨村雖然徇私枉法,胡亂判案,但也絕不能根本不理。

在古代非戰時殺人都是犯法的,隨便殺人的那種電視劇,無非都是現代編劇胡亂寫的,即便是在古代,也不可能有隨便殺人這種事情發生。

再者,古裝電視劇裡無非描寫的就是江湖恩怨,朝堂紛爭,這種純粹意淫出來的戲碼,怎麼可能是真的,無論是指刀劍四起的武林世界,還是樓宇街市的坊市民間,殺人都是犯法的。並且,無論哪朝哪代,只要是真實存在的社會,官府都會發揮作用。

古代的社會中,法律甚至比現代社會還要嚴苛。比如秦朝,法律之殘酷就不用我多說了吧。殺人既然犯法,那麼,官府就一定會管。不然捕快不早就餓死了。雖然哪代也有腐敗不做事的官員,但是,既然社會依舊能夠運轉,就證明法律依然有效。要說殺人不管的情況,只能存在於虛幻的小說世界裡。俠義恩仇,夜黑風高殺人埋屍的事情,總歸還是少的。那些武俠小說中的世界,有規矩,但畢竟,不成方圓。

說到武俠,那不過是成年人的童話而已,講的是出世,不受俗世(朝廷)約束。在傳統武俠中,江湖與廟堂交集不多,而少有的有交集(如四大神捕等)大多還是遵循殺人償命的原則。武俠是作為出世文化,快意恩仇,不能以現實的規矩來束縛他。但同時也不能將他運用於現實的生活中。


金二叔plus


當然有人管了。本人對古代法律不瞭解,所以根據常識講一下。

自古殺人償命,殺了人,可不是鬧著玩的。肯定是要追究的。

東漢末年,天下都已經大亂,關羽在家鄉殺了人,還被通緝,沒辦法才逃亡到了河北。


徐庶為人報仇殺了人,也被緝拿歸案。

就算是殺死了自己家的奴僕,也要負法律責任。

所以,像李白說的那樣:“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完全是誇張的幻想!現實中完全不可能。


除非是天下大亂,某些地區完全失去了文明秩序,完全陷入了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這樣的情況下,殺幾個人,可能不會被追究吧。

總而言之,對人對事,還是和平最好。


上將噯福斯


古代雖有俠客,但也只是殺應殺之人。若是古代社會真的隨便殺人都沒有人管,那麼人人出門不帶武器,怎麼敢出門呢?那麼怎麼正常生產生活,還有這麼多武器會允許你配備嗎?所以古人隨意殺人,當然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唐律作為古代一本非常完整的法典,裡面的規定已經蠻細緻了,下面就從《唐律疏議》這麼講唐律的書籍裡面來看看唐朝的法律和對其的註解。


殺朝廷命官者

《唐律》記載了唐朝殺朝廷命官的後果,諸如謀殺皇帝委派出差的官員以及府主、刺史、縣令等等。動了這個念頭被發覺的,就流放二千里,已經行動的,人沒死是絞刑。人死了,參與者皆斬之。

殺親人者

唐朝殺害親人的,還有妻子的通姦者殺害丈夫,無論通姦的妻妾知情與否,都是斬之,知情的就更要斬之了。哪怕妻妾通姦的這個人殺了其他人,通姦的妻妾也被判絞刑。


故意殺人者

唐朝故意殺人者,光是預謀就要判三年,已經行動且傷了人的,絞刑。若是故意殺死了別人,斬之。殺人者的幫兇判絞刑,沒有起到幫忙作用的從犯流三千里。一起預謀殺人的,為首的策劃者,哪怕最後自己沒有動手都要被斬之,其他幫兇殺了人的絞刑。

殺良民一家三口者

若是殺了良民一家三口,無論時間先後,都按照是同一時間判罰,斬之。其妻子兒女統統流放三千里。

被人殺了父母還有妻子私了者

被人殺了父母妻子,私下講和的人,要被流放三千里。若是期親被殺私下講和則是判刑兩年半。若是沒有私下講和,知道期親被殺的,三十天內不報官的也同樣得治罪。




《唐律》裡面還有很多故意殺人的情況該怎麼判罰的規定,反正故意殺人者基本上都會被斬之。哪怕有預謀也要判刑,當然也可能有少部分人命好熬到大赦之日就變成了流放。

若真是流放,家裡面沒有錢的,就基本上相當於判了死刑,因為流放是要用腳走的,押解去流放的人誰會願意陪著一起走這麼多里路,當然是選擇半路就幹掉被流放者,這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很多人家人陪同監督和賄賂差使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古代殺人不僅僅是有人管這麼簡單,而且像是唐朝管的還非常詳細,不同的情況判罰的也不一樣,牽連的人也不一樣。


淡看天上月


只能四個字回答,“相對寬鬆”。

古裝劇嘛,都是演繹娛樂大眾而已,關公都能戰秦瓊了,還有何不可?!

類似於《水滸傳》這類演繹,還是比較講究的了,大家只看到裡面一個個好漢手刃惡霸奸人好不快哉,卻沒看到他們一個個跑到梁山躲避官府追捕去了?要是真的能夠一了百了,殺了人還在民間快意生活,誰願意落草為寇,頂著個土匪的黑鍋,遠走他鄉,看見官差就老鼠見了貓一樣滿山崗轉悠?這恐怕也算不得一了百了吧?那個血濺鴛鴦樓的打虎壯士,不還是落草為寇了?



真要瀟灑一了百了就該繼續在老家橫著走才對。

所以,古代並不能說誰殺了人便真的可以一了百了,只能綜合各方面來說相對寬鬆。

首先得看你的社會地位與所殺之人的社會地位,這一點從古至今都一樣。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弱肉強食。古代上層階級的人殺了下層階級的人,他可以忽悠一下說是誤傷,再不濟用些銀子打點一下脈絡,官府綜合各方面因素,總該是要偏袒他的。古代官官相護,官紳相護,那是普遍現象。或者類似於唐朝李白那樣的,他自己吹捧說自己“少時好任俠,手刃數人!”,後來又吹牛皮說“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現在看來,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李白)

首先,李白家是土豪,李白本人也是詩才譽天下,連玄宗都點得上號的人物,槓槓的上層社會的人物,這時他在做遊俠時候碰到幾個收過路費的攔路虎,恐怕他殺幾個,官府還真不會去追究。首先李白本身底子在那,其次都是為禍一方的草寇,全當是為民除害了,所以李白也真的是殺人後活得最瀟灑的人。但是別人殺的是該殺之人。

其次,我們來說說那些以下犯上的例子。陳壽《三國志》說關羽殺了為禍一方的惡霸,愣是逃了五六年。施耐庵《水滸傳》說武松殺了西門慶,麻溜地浪跡天涯,最後逃到了水泊梁山。這些都是我們熟知的有股子以下犯上的典型殺人例子。首先從考慮所殺之人的身份來看,官府都不得不管,所以他們要逃難天涯。但是為什麼他們都沒被抓到呢?



當然,首先二人個人硬實力過硬,像是關羽,武松這種,萬人敵的類型,恐怕要讓他乖乖束手就擒那是做夢。不是拉個軍隊過來恐怕都不好善後。再者,有句話說的好,古代書信很遠,車馬很慢,這也是為什麼那些犯了事兒的人急著出城的原因了。類似於關羽、武松那樣的,只要跑出了犯事地點,那就是鳥入深林,龍游大海,憑藉那些官府的蹩腳通緝畫像與官差的三腳貓功夫,恐怕不好抓啊?!

剛才已經說了,古代書信很遠,車馬很慢,既通訊很差,從質量與速度上都很差。比如當初通緝關羽的畫像,在本地好歹還有個絡腮長鬍子的三分像,愣是隔了幾個月才到隔壁縣,關羽已經在那裡賣了兩個月黃豆了,關羽一看通緝畫像笑了,來的慢不說,如果不是上面寫著自己的信息,還以為通緝的是哪個奶油小生呢!關羽索性就不走了,日日在那條街賣豆子,後來等來了一個織草鞋的和一個賣豬肉的,三人聯手開啟了轟轟烈烈的創業之旅。



(關羽)

所以說,如果不是中央欽點的要犯,你指望他的通緝信息有多迅速周全,那是不可能的。我們都看過宮廷畫師畫的皇帝和後宮妃嬪畫像,有幾個是我們認識的?

所以,古代你殺了人,你位高權重可以善後。如果殺的不是啥皇親貴族,只要跑的快,能力過硬,官府奈何不了你,只是免不了一番背井離鄉,落草為寇而已。


不書公子


古代也有相應的律法制度,大抵遵循的是民不舉,官不究,在等級制度森嚴的社會里,奴隸主可以隨意打殺名下奴隸,一些權利大的官員殺害平民百姓(像強搶民女之類的),一般選擇賠錢了事,百姓懼怕事後報復,連累親人朋友,古代大多是宗族,一個大家族百來口人,不能全為你一人陪葬,大抵都會接受,但官員愛惜羽毛,況且還有政敵這種物種的存在,會接發你呦,皇帝殺人都還要找個冠冕堂皇的藉口呢,哪能隨意殺人,至於江湖客,古代技術不發達,DNA驗不了,監控沒有,如果沒有目擊證人,大概沒法破案。但是古代兵器很貴呀,你浪跡天涯,不去賺錢,哪有錢買啊。並且古代冶煉技術不發達,鐵的產量少,國家管理嚴格,會有相應的律法控制兵器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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