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知名教授講課時說,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是因為滿清朝廷不講規矩在先,你怎麼看?

天邊那片雲海


我記得好象是袁偉時發在冰點雜誌的文章。中國改開後的經濟學家如吳敬璉歷有為之類和歷史學家袁偉時之類的,本人並無了不得的發現,但因得風氣之先,能最先最早將西方的某些觀點搬運回國而暴得大名。改開四十年,中國變化巨大。但國內經濟理論研究方面全是西方經濟學理論各流派的競技場,何曾有過象樣的經濟學理論面世。可見這班研究經濟理論的學者們的黔驢之技。

同樣,研究歷史的教授們也迫不及待地當起了搬運工。象中國欠三百年殖民史的劉某某一樣,袁偉時也開始解讀近代史。他在冰點上發表現代化與歷史教科書一文,拋出了這一觀點。關於歷史事實已經很清晰了,關鍵是怎麼解讀。上世紀末,解構重構盛行,歷史教科書中一些簡寫或略寫的部分,被一些人放大誇大甚至偽造,再加以胡說八道的解讀,用聳人聽聞的什麼秘聞密史你所不知道的事實等譁眾取寵。這類事件很多,幾十年來數不勝數。

第二次鴉片戰爭,國內教科書有詳盡述說,但袁偉時卻抓住英法換約,以清政府沒有履行條約為切入點,全盤否定英法聯軍無理欺壓侵略中國和中國人民反帝事實,逆世界性的反帝反殖民主義浪潮為帝國主義洗白,影響一時很大。

其實,袁偉時的觀點不值一駁。我們用常識來理一理第二次鴉片戰爭。正常的雙邊關係應該相互尊重對不對?換約儀式應由雙方商定不能由一方強定對不對?皇帝指定國家相當高之特命全權代表即可代表對不對?皇帝應該有不接見英使的權力與自由,對不對?即便是僧格林沁殺了英使,清與英法暴發戰爭,交戰雙方也應該遵守戰爭規則對不對?北京被英法佔領,戰爭行動結束,佔領軍應該負有管理與維護秩序的責任對不對?佔領軍不維護秩序反而搶劫縱火屠殺是不是戰爭罪行?袁偉時將英法的戰爭罪行,歸罪於大清不守規矩換約,混淆視聽為英法洗地,與二戰後世界興起的反帝運動和殖民地獨立解放運動背道而馳。這類垃圾教授一邊滿口的人權高於主權,一邊又是燒殺有理,販毒無罪,水平不乍地但二皮臉長得非常之精緻倒是不愧教授之稱。

面對戴著中國人面具的教授,中國人不僅要有自由之意志獨立之精神,還要有反壓迫反剝削反封建反帝與反殖民主義之立場。沒有正確的立場,意志終將被矇蔽,精神終將被掠奪。


坐而忘憂1


豔齊說正史:關於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的起因,長期以來,在國內存有兩種說法,其一,認為是滿清政府不講規矩在先;其二,則是認為承認滿清政府不講規矩在先,是在為強盜說話,是沒有一點民族意識。

支持第一種觀點的人說,滿清政權不守規矩在先是有據可查的,因為在1840年滿清政府與英國簽定《南京條約》時,就有十年一換約的約定,而到了1860年該換約的時候,咸豐皇帝卻避而不見,甚至讓僧格林沁將英國派來的由巴夏禮帶隊的20餘名使臣拘押在保定,以至其中10餘人受虐致死,這才導致巴夏禮回國帶兵艦進犯大沽口;又因其多艘兵艦遭到清軍擊沉,隨艦200餘人被打死,進而引來英法兩國的聯合行動。

支持第二種觀點的人則指出,持上述觀點的人是支持強盜邏輯的人,這種人是無視侵略者用堅船利炮轟開我國大門長驅直入的事實。他們進一步指出,對於英法聯軍把圓明園燒成廢墟,任何一個有血性的中國人都是不能容忍的;承認滿清政權不講規矩在先,就是承認侵略者燒殺搶虜合理,是在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當時的實際情況究竟是如何,是不是像持第一種觀點的人說的那樣,是值得考究的。只是今天的我們都不在當時的現場,我們只能依據史料說話。

1915年國內出版的《清史紀事本末》,是先於《清史稿》問世的較為詳細記述滿清歷史的文獻。它倒是有這方面的記載。可是,它呈現給人們的東西,卻又與持第一種觀點的人所描繪的過程存有不少出入。它是這樣記述整個事件的經過的:

1856年9月,英國亞羅號商船自外海駛入珠江,因船中所載都是華人,而懸掛的卻是英國國旗,巡河的清兵認定這些華人是走私分子,便逮捕了船上的十三名英國僱用的中國水手,綁送廣東省監獄。當時,任英國廣東領事的巴夏禮聞之大怒,要求釋放被捕人員,但兩廣總督葉名琛對此置之不理。於是,英人對廣州發起進攻,要解救被關押之人。又因兵少,他們雖然攻入了廣州卻不能據而守之,不久又退回軍艦。廣州市民見英軍撤退,便縱火燒燬美、英、法之商館及十三家洋行。這很快使法國也站到了英國的一邊,與英國一起組成聯軍,於當年的11月完全攻陷廣州,活捉了葉名琛。

英法兩國政府當時要乘勝迫使滿清政權改訂條約,賠償廣州市民給他們造成的損失,於是,在第二年的4月佔領大沽,並聯合俄美軍艦一同北上駛向天津。在天津,他們如願以償,滿清政府官員在他們自己擬定好的新條約上籤了字。

轉過年來的9月,這些國家的外交人員要赴天津換約,其中英國人無視清軍要求其軍艦改道從北塘口抵達天津的通知,又強行駛入大沽,引發清軍炮擊。當時,即有十餘艘兵艦被擊沉,數百名英兵被打死。

1860年7月,英國政府為了報復清軍的行為,再次聯合法國,組成聯軍,合計18000人,攻陷天津。當時由僧格林沁率領的三千騎兵除七人得脫外被其殲滅。天津被佔後,巴夏禮向滿清政府提出,要以增加賠償額度及開天津為商埠為由帶人進京交換條約。但其進京後,即遭怡王載垣派人將其拘押至刑部監獄。英法聯軍進而攻入京城,禁衛兵不戰自潰。咸豐皇帝狼狽奔逃至熱河之際,不得不又釋放巴夏禮以求和。

巴夏禮出獄後,為了解忿,乃下令縱火,焚燒了圓明園。當年九月,雙方達成和議。但這時,英國人得知與巴夏禮同時被拘押的十餘人之八九已在獄中死亡,再次縱火,將圓明園整整燒了三天三夜。

上面的記述是否準確客觀,也還需史學界人士進行進一步的考證。但從上述的文字中,我們起碼可以看清的是,當時的滿清政府已是何等的軟弱,其官吏又是何等的無能,其軍隊更是不堪一擊,而尋釁滋事氣焰囂張的侵略者則顯然是得寸進尺。



夢野豔齊


我來回答一下,說句實在的,清朝的做法確實是野蠻,未開化的做法。,開放通商口岸那是"互惠’雙方的事。清政府為了破壞條約,殺了人家使者,人家討要說法時又蠻不講理,自我感覺贏得了凱撒式凱旋,終於展現所謂天朝上國‘風采’。完全巨嬰式做法,好比打不過人家就那人家孩子出氣,真是丟人。

第二點,圓明園是皇家園林,顧名思義是愛新覺羅的,按西方觀點,屬於私人的。而故宮明代就有,不單單屬於愛新覺羅,更是屬於國家。所以人家為了報復‘愛新覺羅’才燒的圓明園。

第三點,侵略的定義,指侵犯別國的領土、主權,掠奪財富並奴役別國的人民。

按現在的角度確實是侵略,不過說實話,當時老百姓不都是滿清的奴隸嗎,連國家的主人都不是。甚至就連《左傳》中‘匹夫’都不是,這就是以後八國聯軍,有清朝老百姓紛紛幫忙攻城的原因所在。

稍微補充一下,南京條約確實是對主權的踐踏,領土主權,關稅主權兩方面都有體現.鴉片也確實是邪惡的。但是,通商口岸開始確實是互惠的,清政府也沒少從中獲利,而不義的是那些利用通商口岸傾銷鴉片的商人(英國為首)。到了後來,確實不是互惠。而這個不互惠,主要是清廷責任。(開始和你好好做生意,清廷百般刁難,發難)

(林則徐嚴謹來說是禁洋菸的英雄,因為他主張土煙代替洋菸)。

我並不是為不義的侵略者洗白。而是痛恨哪些落後不知反思的愚昧統治者,他們怕的不是通商口岸,而是開放傳播過來的思想,與國內思想的覺醒。他們關心的只有自己統治的穩定與到手的銀子。所以,才會用如此幼稚野蠻的方法處理《南京條約》在1850年續約問題。導致英法聯軍的報復。

日本在今天仍有,佩裡,的雕像來紀念他強迫打開日本島國門,讓日本人瞭解到了差距。才有了後來的明治維新

迴歸題目,英法火燒圓明園完全是清政府自己做。


春夏冬樹


看了很多回答我深感很多所謂知識分子的良知都被書給看傻了,這麼簡單的道理我相信隨便一個即便沒有讀過書的人都知道:強盜闖進你家,開始你說你給1000塊錢,最後你反悔了,惹惱了強盜,強盜將你家洗劫一空然後放火燒了。後來你去報案,強盜說你出爾反爾,所以採取措施燒了你家,名正言順,符合邏輯。什麼邏輯,強盜邏輯。就這麼連腦子都不用動的結論,居然還有人能說出各種理論,我是真的服了很多國人。還是我那句話:中國從來就沒有徹底消滅過洋買辦和漢奸走狗,至今還有很多。我也徹底理解了為什麼在我國曆史上有文字獄和焚書坑儒了,不展開了,只有憤怒和無奈。


冬宜家興


這其實歷史事實,因為1840年鴉片戰爭失敗簽訂了南京條約,按照規定十年一換約,1850年英國順利換約,到了1860,咸豐皇帝最討厭洋人,於是避而不見。英國人不答應,就派了巴夏禮帶領二十多個使臣進京。咸豐讓僧格林沁阻擋他們進京,僧王將他們全部抓起來關到了保定,不知是疏忽還是故意,關了幾天竟然餓死了十多個。最後曾國蕃聽說了趕緊讓放人,巴夏禮狠狠離去。不幾日帶了兵船從大沽口要進京,讓僧王一頓火炮將船擊沉,又死了200多人。英法不幹了,組織了聯軍一路打到北京,僧王擋不住了。英法不解氣,縱兵搶劫,不只是為了掩蓋罪行還是故意,又將圓明園付之一炬。這就是歷史事實,本人不是為英法侵略者說話,而且講解歷史的本來面目。


寒塘鶴影書法詩10972


有位知名教授講課時說,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是因為滿清朝廷不講規矩在先,你怎麼看?

哇塞!真的難以置信!大學教授如此講課嗎?!雖不確切瞭解這位教授在講“這句話”的前因後果,語境寓意!但實在是不敢苟同!!

我們來看看,法國的大文豪雨果先生是如何描述和評價,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的:有一天,兩個來自歐洲的強盜闖進了圓明園。一個強盜洗劫財務,另一個強盜放火…………將受到歷史制裁的這兩個強盜,一個叫法蘭西,另一個叫英吉利。

雨果先生的評價,立場鮮明,一針見血,抨擊了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的強盜行徑和嘴臉,揭露了第二次鴉片戰爭是西方工業資本主義列強侵華本質。……

也許,有人會說,“滿清朝廷不講規矩在先”——是歷史事實啊!是學術自由嘛!

兩次鴉片戰爭,是完成工業革命的英法等西方工業列強,在炮艦政策下,以自由貿易為幌子,要把中國變成其商品傾銷市場、原料供應市場……

要把中國納入到西方資本主義世界市場之中,要把中國經濟變為西方工業資本主義經濟的附庸……要把中國變成其任意宰割的殖民地半殖民地……

而滿清朝廷的閉關鎖國政策和中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使得西方工業列強的自由貿易難以實現,由此,炮艦政策走向前臺,對中國發動了赤裸裸的軍事侵略戰爭——這才是真正的最基本的歷史事實……

……這裡(兩次鴉片戰爭的歷史背景、過程、結果和影響當中)既有近代國際外交、國際貿易開展的時代要求,更有西方資本主義工業列強對外殖民擴張、掠奪的本質需求,也有滿清朝廷的虛驕自大、愚昧落後、缺乏近代化意識……

而所謂的“滿清朝廷不願履行條約”,“滿清朝庭不講規矩在先”——不過是西方工業列強發動和擴大侵華戰爭乃至犯下滔天罪行的藉口而已……是其強盜邏輯……也反映了滿清朝廷腐朽愚昧、缺乏近代化意識……

正如當前,美國特沒譜總統在“美國第一”“美國優先”的政策下,對中國展開大規模的貿易戰,無視國際自由貿易體系,卻把責任推給中國,要求中國進行“結構性”改革,以適應美國優先的需要……這與當年英法聯軍的強盜邏輯如出一轍……

需要中國保持清醒頭腦,科學應對,在堅持平等互利基礎之上,深化改革開放,融入國際潮流,開展多邊自由貿易,發展自身,增強綜合國力,反對任何形式的貿易單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和強權政治……

因此,根本不是什麼所謂的“滿清朝廷不講規矩在先”是歷史事實的問題!更不是什麼所謂的“學術自由”問題!……

而是沒有透過現象把握本質,是思維混亂,邏輯錯誤,甚至置真正的歷史事實於不顧,歪曲扭曲歷史真相!!……

是缺乏正確的審視歷史的立場、態度和邏輯,是缺乏正確的解讀歷史的歷史觀!!……





逛一逛3


這個叫獸的邏輯是:如果強盜侵入了你的家園,強盜們可以在你家為所欲為,但你家人必須遵守強盜定下的規矩,不得違反,否則燒殺搶掠都是合理合法的。

本來這個強盜邏輯讓強盜自己說出來,看起來還名符其實,因為狼吃羊的理由無非是誰讓你這麼弱?誰讓我這麼餓?至於羊的感受狼是不會考慮的,這就叫弱肉強食。

話說回來,這個叫獸顯然是堅定地站在強盜的一邊的,並且全力支持強盜以狼的理由燒殺搶掠自己國家和人民的。從這個衣冠楚楚,滿口仁義道德的叫獸口中,能將強盜邏輯堂而皇之演繹的如此高大上實屬不易,如同給婊子立牌坊一樣,那是需要有厚顏無恥和喪盡天良的決心才能做的出來。

看來這個吃裡扒外的叫獸也是為了那坨狼糧拼了命了!


星雲1842


首先要明確,規矩是誰定的?定這些規矩是否合規合法?我是老大規矩由我定,這樣的規矩行嗎?

再看看當時的情況,英國:鴉片貿易是合規合法的,中國必須要有契約精神,遵守鴉片貿易規矩,不準隨意破壞規矩,否則......

由強盜制定的規矩只能是弱者去遵守,而強盜本身做事是沒規矩的,或者說對其有利的就成了規矩,對其不利的就不是規矩,反正一切的解釋權都在我口中。圓的可說成扁的,長的可說成短的(反正在我眼中就是不夠長)。

再看看近年來的一些事情,由聯合國制定的規矩可算是規矩了吧,但對那些強國有作用嗎?對我有利時就是規距,必須人人遵守;對我不利時我可把規矩晾在一邊,直接繞過聯合國幹我認為應該乾的事。這樣的事還少嗎?

所以說遵守規矩是好事,但要看看這些規矩本身是否合規矩再說。


心緣之一心


這實際上是說,一個國家的主權小於另一個國家的主張權。他(國)依據自己的利益在你家(國)門口喊個主張,你不同意,就破門而入,把你家(國)園子給燒了。這既不符合中國人的天下觀,也不符合1648年歐洲人簽訂的《威斯特伐利亞合約》。該教授既對我國無感,也對他國無知。句號。


曹和平


我沒有聽過這位什麼知名教授的講課,但這樣的說法絕對是錯誤的!

他大約指清軍在大沽口炮擊了英、法軍艦,後來又殺死了一些戰俘吧?如果這樣的理由成立,因此可以火燒圓明園的話,那麼1870年普魯士軍用大炮轟擊巴黎也在法國有錯在先:是不是拿破崙三世皇帝先向普宣戰並派兵闖入德國境內的?結果打不過普魯士的四十萬大軍,被迫割地賠款豈不是該死?為何要念念不忘這戰敗之恨?英國首都倫敦幾乎被德國空軍夷為平地,也是英國人有錯在先:誰叫你在凡爾賽和會上對德國如此苛刻?

中國從沒有招惹英、法,是你們派兵打進我家來了,在格鬥中我劃破了你的一塊皮,你流了些血,就大叫大嚷是我不守規矩?這麼說來,清政府同意在一些大城市裡開闢租界,允許外國軍艦在中國內河航行,現在中國一概不承認,就更不講規矩了,你們打算怎麼辦?想再來燒中國的什麼地方?

外國人這樣說也罷了,中國的知名教授也這樣說,真是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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