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葛華勇:儘快從國家層面建立數據統一監管體系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銀聯原董事長葛華勇帶來了一份關於加強數據管理,促進數據有序使用的提案。

2018年,全球數據流動規模相比2005年大幅提高200倍以上,我國已成為全球數據流動的主要參與國,並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電子支付等領域處於世界前列。但目前總體上講,我國數據管理較落後,各行各業的數據壟斷、數據孤島也較為普遍,不利於信用社會體系建設以及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數據驅動型技術的充分利用。

葛華勇建議,儘快從國家層面建立數據統一監管體系,加強數據管理,推動個人數據自由流動與有序使用。

在具體建議方面,葛華勇提出:

一、儘快完善數據管理立法相關工作

早期,我國對個人數據管理的規定分散在諸多文件中,且適用範圍不一、執法主體不同、法律效力不同。自2016年以來,我國開展了一系列嘗試,其中《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範》已較為詳盡,但該規範僅為推薦性國家標準、不具有強制力。

參考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經驗,應儘快在國家層面制定專門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數據管理法律,成立具有完全獨立性、專業性的監管機構,實現數據管理國家統一監管。立法中應考慮與國際上較為先進的數據管理理念及發展趨勢保持相對一致性,還要充分考慮國內實際情況,平衡好商業發展與個人隱私保護,同時立法要能夠有序推進數據商業化應用、防範數據壟斷問題。

二、加快推動跨界數據共享機制

現階段,我國個人數據分散在各行各業,從傳統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訊運營商、稅務等部門擴大至新興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等;同時,數據類型更加多元,從交易性數據擴大至行為型數據、從結構化數據擴大至非結構化數據。但是,數據大多處於孤島狀態,數據的流動和整合都很困難,市場參與主體的數據利用難度較大。

考慮到互聯網企業等新興市場參與主體的業務規模和市場地位,建議將其產生的數據納入國家層面的數據管理體系,以解決數據的完整性問題。同時,對於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數據,建議由政府構建並運營數據共享平臺,建立公平、公開、透明的數據交易市場,既有效保護數據又為市場參與主體提供數據訪問服務,以最終實現數據的跨界共享。

三、積極促進數據在各產業鏈有序流動

目前,我國部分產業生態內的參與機構之間,存在業務數據無法有效流動的問題,給各個參與機構造成了一定的業務管理難度,而且,不利於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影響社會資源配置效率。以支付產業為例,在數據閉環使用環節,部分非銀行支付機構未嚴格執行必要信息(如二級商戶信息、境內外標識等)上送要求,對個人數據的屏蔽、不透明現象較為普遍,給商業銀行等機構帶來一定的交易欺詐風險和反洗錢難度。

建議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支付產業內參與主體的管理力度,促進業務數據的流動共享與有序使用,應建議儘快推動非銀行支付機構按要求向業務鏈條的收單機構、髮卡機構及清算機構發送全量業務數據;同時,要嚴格約束非銀行支付機構對個人數據的採集範圍和方式,尤其是對生物特徵數據這一敏感數據進行差異化管理,以實現支付產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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