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岁的北京人张某是名出租车司机,但昨天他因“碰瓷”上了法庭。
从2016年起,他得手了19次,获利4.4万余元。
至于他具体如何碰瓷的方法,小编这里就不讲了,怕“有心人”学坏。
张某曾做过1年公交司机,深知发生事故后,公交司机害怕被公司处罚,多数会私了,不愿意走保险。
正是利用这种心理,他多次敲诈勒索。他每次能获得几百元到几千元。
当法官问到,他在碰瓷时,是否考虑过公交车上的乘客时,张某冷漠回答“没有。”按理来说,做过公交司机更应该理解和体谅同行,而不是从中钻空子牟利。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2019-03-21 04:54:29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