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4s提車要求先付款,後看車,發現是半年前的庫存車,要求換車,不給退換,怎麼辦?

半醒半睡20


其次,在交易洽談環節,簽訂合同或訂車協議時就要約定好,對所購車輛的生產日期要求或庫齡要求,並在合同上註明。

另外,目前的汽車交易市場總的來說是買方市場,消費者站主動的時候更多,買車時要有底氣,不要被有經驗的銷售顧問給鎮住,買車之前如果不清楚流程或怕被忽悠,多看汽車論壇或多提問是最好的,4S店銷售顧問就那幾招。

最後,如果真的是之前疏忽沒有談到車齡要求這些,但已經付全款或定金,那麼一定義正言辭的拒絕庫存車(如果是很在於這點的話,其實庫存車也是新車,只是生產日期或到庫日期長點而已),可以打廠家的投訴熱線,可以在展廳合理“高聲喧譁”,可以通過所在地工商,折騰折騰最好總會解決好的。


傑哥養車


題主的意思就是說,到4S店提車的時候已經把車款全部付了,但是在看車的時候,這款車的話是半年前的車,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我是在4s店裡面工作,對這一塊的話也是比較瞭解。首先可以肯定的說這家4s店也是不厚道,因為我們在平時賣車的時候特別對於庫存車,第一是要提前告知客戶,第二,庫存車它的價格肯定比非庫存車的優惠幅度大。一般在半年以內都不算庫存車,超過半年就是算庫存車了。那麼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其實現在主要是買方市場,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挑來挑去。因為現在汽車行業競爭也是比較大,4s店找一個客戶或者賣輛車也是不容易,所以都是很盡心盡力的維護,主要的目的是把這輛車賣出去。但是如果你交完錢了,他給你一輛庫存車。

第一個我們可以提出嚴正的交涉,說這輛車不是我想要的,而且你也沒有提前告知這輛車已經超過6個月了。你首先得是拒絕提車,並且不辦理開票手續,辦理保險。如果你辦理的保險,開票手續,那後期再退就更麻煩了。


第二點,如果他實在不行不退的話,那你可以打工商電話,把你的訴求告訴工商,舉報他們,說他們涉嫌欺詐,拿一個長久的庫存車給你。

第三個最主要的你可以打400廠家電話,因為4s店都是受到廠家監管的,因為交了保證金,對售前和售後服務各個環節都是監督。所以你當時可以打400電話進行投訴,這樣廠家會對4s店考核,他們也會施壓,把你這個客戶解決好。

第4個就是最終目標,還是找媒體,因為4s店信譽很重要的,如果媒體來進行報道,他的不規範銷售,欺詐消費者,那麼會給他本地市場帶來很大的影響,所以有時候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會給你退車。


所以我們自己的態度要堅決,是很重要的,不要被這些欺詐行為所嚇退了。就拿我們平時賣給消費者,即使全部都談好,價格都是談的很好,價格也是給到位了。但是有的客戶,第二天來提車的時候,他說價格還要再談,還要找你要東西,不然就是不買,要退定金。其實一般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已經把價格送的東西都已經談好了,但是客戶非要跟你磨,但是這個的時候,你作為一個商家或者生意人,為了把產品賣出去,那只有再和客戶協商。我舉日常這個例子主要是想表達,現在是買方市場,4s店現在賣車也不好賣,其實只要我們夠強硬,一般都是會給退車的,況且這個是4s店有過錯在先。


汽車人汽車事


主要區分是定金還是訂金,“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而“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所以對於您的情況,雙方先協商解決。如果對此存有疑問,建議您可以諮詢當地法務部門進行了解。


Myautotime


肯定不接受,給的新車的錢,拿的是庫存車

庫存車,一般是指製造完成出廠以後超過3個月以上仍沒有銷售出去的車。


閒逛的孫大聖


看看合同上有沒有套路你,寫明瞭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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