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分居三年,没有男方身份证、结婚证,我怎样起诉离婚

【法律咨询】分居三年,没有男方身份证、结婚证,我怎样起诉离婚?

●成都律师:吴勇

【咨询】我和我老公分居三年了,感情一直不好,而且我也在外地,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但是我没有男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也被他拿走了,这种情况,想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法律咨询】分居三年,没有男方身份证、结婚证,我怎样起诉离婚

【律师解答】首先,结婚登记信息:要起诉离婚,需要“结婚证”原件(四川),如果没有结婚证原件,就需要去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调取“结婚证登记信息”或者民政局给你出具婚姻证明,这份材料,你自己可以去调取,也可以委托律师去调取,去调取的时候,有的民政局(有的民政局不给复印)可以给你复印男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

其次,需要男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信息:如果民政局没有调取到,根据你调取的结婚登记信息上面体现的男方的身份证号码,可以委托律师(只有律师可以)到公安部门调取男方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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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分居证明:可以到你分居三年居住地的街道办、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叫他们为你出具《分居证明》,当然,如果有租房证明等材料共同证明分居3年以上的事实,就更好了。

最后,都准备好了,根据双方婚姻情况、对方过错情况,根据能证明对方过错导致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书写好《民事起诉状》(三份),然后,交到法院,起诉立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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