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上吸菸“過把癮”後果很嚴重

出門在外,舟車勞頓,如果出行途中遇到不文明的人和“霸位”等行為舉止,確實是一件鬧心的事情。

《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從去年12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我國第一部鐵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全文共6章54條,分別從總則、鐵路安全責任、鐵路線路安全、鐵路建設與運營安全、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六個方面,對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鐵路安全管理活動進行了規範。該條例適用於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鐵路安全管理活動,其中包括了江湛鐵路等。《條例》明確規定了——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不得有打罵、侮辱車站和列車工作人員等行為。

湛江是重要的區域性鐵路樞紐中心城市之一,《條例》和廣大湛江市民也息息相關。以下是該《條例》部分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旅客不得打罵、侮辱車站和列車工作人員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列車、車站等場所公告旅客、列車工作人員以及其他進站人員遵守的安全管理規定,在列車晚點、停運時應當及時向旅客通報信息、說明情況並採取有效應對措施。

旅客及其他進站人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接受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列車實施的安全檢查,配合鐵路運輸企業依法採取處置措施,不得有打罵、侮辱車站和列車工作人員等行為。

■旅客應按票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並公開紙質、電子車票的使用規則。

無有效車票、車票所記載身份信息與本人真實身份信息不符的,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

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

■在禁止吸菸的列車上、列車的禁菸區域內,不得吸菸或者能夠產生煙霧的香菸替代品

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一)圍堵列車、阻礙發車,或者採取強行登乘、拒絕下車等方式影響列車運行;(二)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遺棄障礙物或者在鐵路線路上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三)向運行中的列車拋擲影響行車安全的物品;(四)在禁止吸菸的列車上、列車的禁菸區域內吸菸或者能夠產生煙霧的香菸替代品;(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建立健全鐵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並按照規定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鐵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對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以及嚴重違反鐵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失信行為進行記錄,並按照規定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法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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