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永東:做律師的十大痛苦

三年前,筆者因為職業的倦怠和苦悶,完全出於苦中作樂的心態,寫了一篇《做律師的十大樂趣》,羅列了學習、交友、辯論、成長、賺錢、思考、自由、角色、助人、挑戰十個方面。

結果,這篇文章在網上被許多公眾號轉發,“誤導”了很多人,尤其是一些涉世未深的年輕人,讓他們誤以為律師是多麼光鮮亮麗、有趣好玩的職業。筆者為此一直良心深感難安。

出於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心道義的考慮,我覺得有必要揭示律師職業的另一面,以這十七年的律界生涯,說一說做律師的痛苦,以正視聽。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奔波之苦

想經常體驗舟車勞頓、披星戴月的滋味嗎?來做律師吧。

這個職業不止有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的苟且。

做律師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法庭、看守所、客戶單位、案發現場……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個辦公的地方究竟在哪兒,你必須不斷地在不同的工作地點之間切換、奔波。

粗略估算,光每年的駕駛里程就長達三萬公里以上(這個數據在業內其實是根本上不了排行榜的),如果再算上飛機、高鐵、出租、共享單車以及步行的里程,至少在七八萬公里,妥妥地繞地球兩圈。

這種奔波勞碌之苦,每天都會給你渾身酸爽的感覺。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費神之苦

「過勞肥」和「過思禿」,是律師界的兩大常見特徵。

過勞肥是因為肉體的勞碌奔波,沒有時間鍛鍊,且飲食起居不規律所致。而過思禿則是因為思慮過度,每天絞盡腦汁所致。髮際線過早後移是常態,部分同仁乾脆剃個光頭,反倒給人一種聰明絕頂的印象。

費神還體現在需要不斷地學習。常常有人把律師跟醫生相比,然而醫生學習了心肝脾肺腎的方位圖之後,基本上可以用一輩子,因為這些器官的生長位置在有生之年基本上不會有太大變化。

律師可就苦逼了,學習的法律是三年一小改,五年一大修。每一次法律的修改,隨之而來的就是洋洋灑灑的解釋和釋義。腦細胞更新的速度,永遠趕不上法律更新的速度。

勞心費神之苦,每一根過早脫落的秀髮,都散發著你智慧的光芒。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焦慮之苦

沒有案子,焦慮案源,擔心收入;有了案子,焦慮案件的結果,擔心無法達到客戶的期望。

律師,似乎永遠活在無間道中,精神不得安寧。沒辦法,誰讓你身在體制外,追求所謂的自由呢?這就是自由的代價。

沒有人給你經濟的保障,也沒有人會為你代理的案件負責,一切全靠你自己。筆者在飽嘗焦慮之苦後,經過多年苦心鑽研,發明了一種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

沒有案子的時候,就告訴自己,太好了,終於有大把的時間享受生活了,呵呵。有案子的時候,就心裡想,太好了,終於可以賺點生活費了。

這種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法,對於緩解焦慮之苦還是有一定的療效。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分裂之苦

很多人聽到律師二字,常常羨慕加譏諷地說:“律師好啊,吃了原告吃被告。”

你以為這麼“好吃”的嗎?律師不僅僅是代理原被告身份轉化的問題(當然在同一個案子中同時代理原被告那是萬萬不可的),其實每天都要進行多次的身份轉化,隨著客戶的不同,客戶委託事項的不同,你的身份也要隨時切換。

一會兒代理A公司談判,一會兒接受B公司諮詢,一會兒處理C公司的合同,一會兒作為D的代理人出庭……

頻繁不斷的角色轉換,還能夠保持人格不分裂、精神不奔潰、不懷疑人生,這得需要多麼強大的內心啊!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競爭之苦

馬拉松比賽尚有終點,律師競爭之路永無止境,除非金盆洗手。

自從拿到執業證的那一天起,你就開始了努力奮鬥、力爭上游的漫漫人生路。你會發現這個行業裡有太多非常優秀的人,而更可怕的是,這些比你優秀的人往往比你更加努力。

所以你只有兩個選擇——要麼退出,要麼拼命。

客戶是最精明的消費者,他們只會選擇更優秀的律師來為他們服務。那些不思進取的、安逸懈怠的律師,只會被無情地淘汰。

所以,要想在這個行業裡立足和發展,你必須圍繞服務客戶和創收目標使出渾身解數,你必須跟瀟灑舒適的生活方式做最決絕的告別,你必須每天跟自己的懶惰的肉身和頹廢的意志做無情的搏鬥。

競爭之苦,苦海無邊。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負面之苦

指望人家遇到好事想起你律師?省省吧。誰沒事兒找律師玩,張嘴案例,閉嘴法條,毫無情趣。人家是攤上事兒了才來找你消災解難的。

想讓當事人給你來點正能量嗎?開什麼玩笑!企業運營健康,家庭幸福美滿,旅途平安順利,這些美好的事情,是不會跟律師分享的。

律師們每天面對的都是欠債不還、婚姻破裂、交通事故、刑事兇案等等這些人間悲劇。這些負面的信息,每天都在潛移默化中影響你的心情。

沒有助人為樂的心胸,沒有悲天憫人的情懷,沒有傳銷般的正能量,這可就真成了難以承受之苦。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爭鬥之苦

談判,調解,訴請,抗辯,律師總是在對抗和博弈的狀態下開展工作。

這就意味著律師不論是為了預防風險,還是為了爭取利益,都總是站在人性本惡的角度考慮問題。哪怕是審查合同,也千萬不能把對方想象成什麼好人,否則就會留下漏洞。

楊瀾女士曾經說過,律師是幸福感最低的職業,因為他們總是以最壞的設想揣測別人。而其實更悲劇的是,對方律師也總是以最壞的設想來揣測你。

所以某些案件就會象《三體》中所描述的“猜疑鏈”一樣,朝著無法控制的局面發展,雙方鬥得苦不堪言,卻又不知如何終結。

律師深陷其中,也無法自拔,嗚呼哀哉!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無奈之苦

當事人委託律師,傾注了極大的信任和期望,期待通過律師的智慧和才能,能夠幫助自己走出困境,權益獲得維護。

然而當你以清醒的頭腦認清現實之後,就會發現,在當前的環境中,律師的作用實在有限,正如某位律界大咖所言:“非官非商非主流”。

在這個幾千年權力至上、人情為王的國度,法治這種舶來品也才僅僅是“小荷才露尖尖角”,雖然“早有蜻蜓立上頭”,但力量尚弱小單薄,遠不足以閒庭信步。

在法律離形成全民信仰還有相當遙遠的距離之前,對於很多案件的結果,律師不得不面對這種“我欲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的無奈之苦。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茫然之苦

律師代理當事人的委託事務時,往往方向明確,訴求清晰。但面臨自身的職業規劃和選擇,卻猶如站在了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茫然不知所措。

是單打獨鬥還是加入團隊?

是走專業化還是繼續喝“萬金油”?

是走公司制還是繼續提成制?

是內生髮展還是合併擴張?

……似乎每一條路都有很多理由,但走每一條路又都舉步維艱,困難重重。這種茫然之苦來自於律師業本身的複雜性,是每個律師都無法逃避的宿命。

都說律師具有哲學家的氣質,可能部分源於律師經常要發出哲學三問:“我是誰,我來自何方,我將去往何處?”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無能之苦

“人的一切痛苦,本質上都是對自己的無能的憤怒。”

從這個意義上說,無能之苦,才是律師職業的終極之苦。

很多人當律師的初心,是為了行走江湖,匡扶正義,成為一個律師之俠。結果最後,發現自己只不過是一個賣刀的。

歸根結底,所有的痛苦都是因為智慧尚欠,勇氣不足,仁愛不夠。找到了終極之苦,也就找到了解決所有痛苦的終極之道,即修煉和成長。

所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仁者無憂。在痛苦中成長,在痛苦中收穫,成為一個不惑、不懼、不憂之人,是離苦得樂的不二法門。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律師,就是這樣一個說多了都是淚的職業。

眾生皆苦,律師又豈能倖免?加上律師又是為了解決別人的苦而存在的職業,這種苦又多了更深一層的悲情。

如果你有一個律師朋友,你能夠請他吃一頓飯,喝一場酒,然後看著他的眼睛,真誠地說上一句——“你也不容易啊”,他一定會有撲到你懷裡大哭一場的衝動,然後把你引以為終身知己。

羅曼羅蘭說,「真正的英雄,就是認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同理可證,作為一名律師,如果你已經很清醒地認識到了律師職業的苦楚,甚至飽嘗了這些苦楚,卻依然眼含淚花,摸著良心微笑著說:“我真的很熱愛律師職業。”那麼,恭喜你,你就是真正的律界英雄!

最後,一首筆者很喜歡的《無間道》的歌詞,與所有在痛苦中努力前行的律師同仁們共勉:

杨永东: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我不願意結束/我還沒有結束/無止境的旅途

看著我沒停下的腳步/已經忘了身在何處

誰能改變人生的長度/誰知道永恆有多麼恐怖

誰瞭解生存往往比命運還殘酷/只是沒有人願意認輸

我們都在不斷趕路/忘記了出路/在失望中追求偶爾的滿足

我們都在夢中解脫清醒的苦/流浪在燈火闌珊處

去不到終點/回到原點/享受那走不完的路

作者楊永東,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現任浙江海泰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 浙江海泰(杭州灣新區)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訴爭法律部負責人,江廈智庫高級研究員,擅長處理民商事爭議及企業法律事務。曾成功代理了一批涉及標的巨大,有重大影響的金融、建築、房產、商事案件,同時擔任多家政府單位和企業的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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