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遷到城市後,還能享受農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嗎?

生活雜談號


農村戶口遷到城市後,還能享受農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嗎?

通常來說,城市戶口是不應該再擁有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和耕地承包權的。但是,由於戶口的遷移關係和遷移時間所決定,這個問題又不是簡單的一句話的事情,所以我們應該區分不同情況來分析。

第一種情況,如果家庭戶中有一人或兩人戶口遷入城市,但家庭戶在農村還有人口,那麼,不影響其有農村的宅基地使用和本輪承包期耕地的承包使用。

因為大家都知道,農村的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的,現在原則上一戶一宅,你個人把戶口遷入城市,而農村的父母或其他人還在農村立戶,那麼農村的宅基地當然可以繼續使用。這一點,只要農村你的親人還在,這宅基地會無限期使用。而農村的土地承包,也是以戶為單位的,家庭聯產承包,不管是誰籤的合同,都是該家庭戶集體承包。你在承包期內將戶口遷入城市,但承包期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發包方不可隨意調整土地,所以,該承包期內,你在農村承包的土地,仍有你家人耕種使用。

第二種情況,舉家遷入小城鎮,而不是遷入設區的大城市。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這種情況,在本承包期內,發包方應該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也就是說,如果你舉家把戶口遷入縣級以下的城鎮,雖然轉為城鎮戶口,但是,因為國家鼓勵城鎮化,所以在本承包期內,允許你繼承保留土地承包權,而你的宅基地,上面有你在農村時所蓋的房屋,屬於私有財產,當然可以繼續使用。而使用時限,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第三種情況,你舉家遷入設區的城市,轉為非農業人口。根據土地承包法規定,你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當然要對你的投入給予相應的補償。因為設區的城市不同於小城鎮,一般離農村較遠,遷入後就不再方便回農村繼續耕種土地,並且你成為非農業人口,不再享受農村土地承包權,所以即使在承包期內,也沒有耕地的承包權了。而在農村的宅基地,因為你的房屋還在,暫時不會被收回,仍然是你家的私有財產。但是因為你轉主非農業人口,不應該再享受農村的宅基地,所以,你的房屋不允許翻建,待房屋自然倒塌消失使用價值時,村集體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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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遷到城市後,還能享受農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嗎?

農村戶口和“農轉非”也是三農裡比較火熱的話題。因為現在的農業戶口比以前吃香了,耕地和宅基地都確權了,而且還有一些其他的關於農業戶口的政策。那麼對於農村戶口遷出後,還能享受宅基地和耕地的權益嗎?

1、耕地。耕地在農村是農民生活的根本,而且農民承包的土地是和農村戶口相關聯的。是在1997年的第二輪土地發包時,具有本村戶口的村民,以戶為單位承包的耕地,承包期30年。

如果是在《土地承包法》未修訂之前以及耕地未確權之前。特別是在5年前的時候,如果您的農村戶口遷出到城市,那麼您承包的耕地是可以被村委會收回的。並且這也符合《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的相關司法解釋。如果拒不交回土地,村委會可以強制收回您承包的耕地的。

但是在2018年底,新修訂的《土地承包法》有對這一條款做出了修改,即便是您的戶口遷入設區的城市,您仍然可以憑自己的意願來保留承包期內剩餘的土地經營權和使用權;如果不想保留的話,村委會可以依法、有序的引導您有償出讓耕地的承包權、經營權,特別是耕地確權之後,對於這類進城務工、孩子求學等需要遷出戶口的農民的權益有了進一步的保障。

2、宅基地。宅基地的性質也是比較特殊的。雖然說只能是本村戶口的村民才有申請和使用的權利。但是由於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特殊屬性。雖然戶口遷出後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在法律上已經終止,但是對地上房屋的所有權還存在。因此,也可以說是因為地上房屋的特殊屬性從而仍然保留名義上的宅基地使用權。



只不過在這種情況下,您的房屋只能修繕。不能進行翻建、新建,因為《宅基地使用證》已經作廢了。沒有相應的證件去滿足申請翻建或者新建的申請條件的。直到房屋倒塌,您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徹底終止。但是您也可以通過村委會將房子出售一併轉讓宅基地,來提高集體土地的利用率。但是這個決定權在您不在村委會。這也是滿足《物權法》的相關司法解釋的。

因此,對於題主提出來的這個問題需要從《物權法》、《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條文來解釋以及保障自己應有的權益。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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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裡的把戶口遷到城市後是否還可以享受農村的宅基地個耕地?

可以明確的說,在目前的政策下,農村居民把戶口遷入城市,他是可以繼續享受他的宅基地和耕地的。



首先我們說宅基地

都知道宅基地不能做他用,只能夠蓋房子。並且農村的宅基地是村集體有所有權,村民只有使用權。說簡單點就是宅基地是村集體給你用,但宅基地卻不是你的。

在農村蓋了房子後,房子是屬於私人財產。不管你人在哪裡,房子永遠都是你的。因房子是我們的,宅基地是集體的,這不可能因為我們進城了就要把宅基地還給村集體,房子帶走吧?房子它是不可能脫離宅基地而成為空中樓閣的,這也不現實。

而且我國宅基地使用是有一個“房地一體”原則,也就是誰擁有房子所有權,那他就有了對應的宅基地使用權。


所以,戶口在哪裡對自己有房子的宅基地沒有任何影響。

再說承包的耕地

農村土地承包主要實行的是家庭承包。承包耕地後基本就是保持三十年不變。在以前農村戶口遷入城市確實是需要放棄農村土地的,不過在2015年後,農村居民戶口遷入城市是不需要放棄農村承包的土地的。

所以,綜合上面所說,現在農村居民如果想把戶口遷入城市,你是不用擔心自己承包的土地是會被收回去的。也不用擔心自己的宅基地不可用。只要房子在,你就可以一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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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觀點:如果只是遷往小城鎮(縣級以下城鎮)落戶,可以享受;如果遷往設區市,不能享受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還是自己的,可以繼續居住。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明文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依照這條法律規定,如果你只是將戶口遷入縣城或縣城以下的小城鎮,可以保留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可以將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至於宅基地,村集體也無權收回,還可以繼續使用。不過,你已經不再村裡居住,可以將宅基地和房屋流轉出去,或轉讓給本居民組成員。

如果你將戶口遷入設區市,就是地級以上城市,轉為非農戶,那麼,你的承包地和草地應該交回村集體,但你可以向村集體要求支付你在承包地或草地經營過程中用於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投入。如果有林地,承包期內可以繼續使用。

至於宅基地,因為你已經遷入設區市,併成為非農戶,宅基地使用權也應該交回村集體,但宅基地上的房屋還是你的,地隨房走,所以,你可以將房屋出租。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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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這個問題,關鍵在於對相關法律、法規、意見的理解。

涉及到農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的法律(泛指),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及《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中的相關表述。其中《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還處於審議階段,涉及到關鍵問題的法律條款沒有最終確定。

1、《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如果是在小城鎮落戶,可以保留承包經營權;全家戶口遷入設區的市,“應當”交回承包耕地、草地。

2、戶籍制度改革意見中的表述

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引導農業轉移人口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進城落戶農民是否有償退出“三權”,應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開展試點。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這段話要分三方面來把握:

1)引導農業轉移人口,依法、自願、有償、有序"流轉"經營權。

“流轉”跟“退出”承包經營權,是兩個概念。引導流轉,是通過流轉方式,把耕地使用權讓與給農業經營者,避免閒置、低效使用。

2)已落戶農民是否有償“退出”經營權等三權,目前仍在試點。

也就是說,尚無定論。

3)現階段,對準備進城落戶的農民,有關部門不得以“退出”三權作為前置條件。

提問題的朋友,已進城落戶,你的耕地、宅基地能否保留,長期來看取決於國家將來的正式法律、政策文件,特別是《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在政策出臺之前,如果你所在農村不屬於“試點”地區,相關部門不會要求你退出的。即便你處於試點地區,退出也是有償的。


聲明:以上僅出於個人理解,只供參考。


本人在持續研究農村土地相關政策、動向,大家可以關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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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現在已經取消了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的說法,但農村戶口和非農戶口還是有著很大的區別。最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方面,二是在土地關係方面。

我們都知道,城鎮人在醫療、教育、養老保險等社會福利保障方面更具有優勢,是農村戶口完全無法比擬的。當然,農村也有農村的優勢,那就是在土地關係方面,農民可以擁有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地,這是城市人根本不敢想象的,也是不可能擁有。




這裡問主問到農村戶口遷到城市以後,還能擁有以前的宅基地和耕地嗎?明顯的告訴你,不可能了。你將戶口遷移到城市後,就代表著你已經是非農戶口了,根據上面的內容可以知道,非農戶口是不可能擁有宅基地和承包地,所以你無法繼續這些東西。而你父母的房產你可以繼承,但不能進行翻新重建等改變現狀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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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首先你要明白宅基地、耕地是什麼,及宅基地和耕地所有權是誰的,你就知道能不能知道還能享受這些。

宅基地是在農村的人用於自建房及附屬建築物如:廁所、庭院等而使用的土地,宅基地所有權是村集體,而且使用權不得隨意轉讓與其他人,否則不具備法律效力。這裡說的很明白了,必須是農村人,也就是說要是農村戶口才有村集體的宅基地使用權,你把戶口遷往城市就是非農業戶口也就不能使用宅基地。但是有些宅基地上已經有房子了,那房子所有權是個人的,所以你有使用房子的權利。但是不能修繕及改動。

這裡所說的耕地,就是我們農村的承包地,承包地的所有權也是屬於村集體。由村集體承包劃分給農民自己耕種、管理、負責,也是不能隨意買賣,或者作為其它用途。雖說現在承包地30年產權不動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你把戶口遷移出去,就要把耕地權益放棄。



這也說的很明白了,耕地只是承包或者劃分給你使用,並不是就是你的,所有權在村集體,你既然不是村集體人員,自然不能享受村集體的耕地。

想要享受村集體資產的必須是村集體人員,也就是說必須是村集體戶口,沒有村集體戶口就不能享受村集體資產。說白了就是給你用不收你錢,但是這個東西並不是你的。



以上是小曉個人意見,有補充及不同意見請留言討論,贊同小曉觀點請點贊、評論、轉發,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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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曉農民


農村戶口遷到城市後,還能享受農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嗎?


農村戶口遷出,按照當前的政策,是還能夠繼續承包原承包地和使用宅基地的。

題主的這個問題也是大多數人關心的問題,現在許多農村戶口為了生活方便,把戶口遷入了城市,在村裡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作為其在農村唯一的財產,大家也都比較關心會如何處置,就這個問題,我分兩個方面做一個解釋。



一、戶口遷出後,承包地如何處理。新修訂的土地法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按照新法規定,不能以農戶進城落戶為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簡單的說,就是在承包期內,農戶進城落戶的,村集體不能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在承包到期後,村集體可以收回其土地承包給其他集體成員。按照我國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的政策,承包期在2057年左右才到期,在這之前,農戶是自願經營土地,還是把土地流轉給別人耕種,就看自己的意願了。不管農戶戶口有沒有遷出、如果出現棄耕兩年以上、絕戶、農戶自願退出等情況,村上就有權收回你的土地。



二、戶口遷出後,宅基地該如何處理。按照相關規定,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才有資格享受,戶口遷出以後,就失去了宅基地使用資格,但是農戶在戶口遷出之前,在自家宅基地上面建設的房屋,不管戶口遷往何處,都是村民自己的私人財產,就得按照地隨房走原則處理,繼續使用宅基地。所以,對於戶口已經遷出的,只要保證房屋還有居住功能,沒有倒塌,就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


綜上所述,對於戶口遷出的農戶,其在村裡的承包地承包期沒有到,村上是不能收回的,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沒有倒塌,村上是不能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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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到城市後,說明你已經不具備享受集體土地政策的資格,因為你的戶口已經遷出去。這種情況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在前些年,因為農村條件不好,許多人拼命的往城市擠,一旦在城市立足,便馬上將戶口遷出。但往往家庭成員去世或者遇到拆遷時,許多戶口遷出的人會出來主張權利,以下是我的解答:

先說說宅基地,宅基地是需要具有農村集體經濟成員資格才能申請的,說白了,就是必須是農村戶口,一旦農村戶口遷出,說明的資格已經滅失,宅基地是不在繼承法的調整範圍之內的,因此宅基地是不能夠繼承的。不過好消息是,宅基地沒有資格繼承。雖然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上面的建築物是在繼承法調整範圍之內的,因此,如果父母去世,並且生前沒有相關遺囑指定繼承人,那麼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繼承宅基地上面的建築物。雖然宅基地不是你的,但是你作為繼承成,已經取得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所有權,也就是說房屋是你的合法財產,同樣是不受侵犯的。既然房屋沒有拆除,那麼宅基地在實際意義上還是你在使用。

其次是對於耕地,中國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以戶為單位承包的(和宅基地一樣的道理),因此,不會涉及繼承的問題(不受繼承法調整範圍),當“戶”中某個家庭成員去世,也不影響這個“戶”的承包經營權,如果這個“戶”的所有成員都已經去世或者戶口全部遷出,那麼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就隨之滅失,土地經營權收歸集體。按照題目來看,戶口遷出農村,那麼說明你已經不在這個“戶”的範圍內,說明你是不具備這個資格的。不過,雖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不具備,但是土地上面的收益你是可以合法繼承的。另外補充一點,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條作了規定,家庭承包的林地,繼承人申請在承包期限內繼續承包,應該予以支持。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請諮詢有關部門!


Power泡兒


直接回答你!

農村戶口遷到城市,能享受宅基地和耕地

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就不給你複製粘貼了。

說幾點注意的吧。

1.宅基地,在戶主死之後,使用權就不屬於你家了,屬於暫時借你的性質,因為房子是你家的,可以繼承,但是不能翻蓋了。


2.耕地,可以包出去,也可以自己種。只要別連續兩年不種地就行,不然會被收回。

所以,兄弟,放心,都是你的,誰也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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