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遭同学闷棍打头直挺挺倒地,学校称打人者未成年,已批评教育。对此你怎么评价?

闲云湖影日悠悠


初中生遭同学闷棍打头直挺挺倒地,学校称打人者未成年,已批评教育。对此你怎么评价?其实,像这样的事情或者比这个还要严重的事情这些年屡有发生。有些青少年犯罪的手段残忍和主观恶性之深常常令人吃惊。那么,是不是应该对未成年人犯罪严厉惩处,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以情感感化为辅呢?对这个问题,网络上有很多讨论,大家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1、哪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你有什么权利侵犯其他同学?

就青少年犯罪来说,所侵犯的大多是和他们同样年龄的孩子。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你知道父母疼你就应该知道别人的父母也一样疼自己的孩子。当你伸出罪恶之手去侵害他人的时候,应该知道他人的父母绝不容许你伤害他们的孩子。如果依据法律追究你的责任能够解人家的心头之气,估计你承受法律制裁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你受到法律制裁仍不能解人家父母的心头只恨,估计寻仇报私刑避免不了。

2、使你疼痛的,必回让你畏惧?

记得有一个小视频,说的是日本一所小学的班主任。给孩子们讲法律,一个孩子提问,说:老师,听说你因为对一个学生动用暴力,遭到学校停职检查,有没有这回事?老师很严肃的说:有,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对那个孩子使用暴力吗?因为他对其他孩子使用暴力,遭到对方家长来讨回公道。而,做坏事的孩子仍然不知悔改。我只有让他知道他的暴力会让被欺负的孩子身体疼痛。而,让他知道这个道理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他体会被人打的疼痛。他才会畏惧!

3、严刑峻法能够拯救这些小小的恶魔吗?

其实,人类历史就是不断同犯罪作斗争的历史。从汉谟拉比法典到秦律再到人权法案,一直到现在的法律制度。无不对犯罪分子规定了极刑一直到罚款的各种刑罚。但是,犯罪并没有在人类社会绝迹。倒是犯罪分子不断变换花样,不断突破人类残忍的底线。古人说,禽兽不如。其实,这样来形容有些人还算是对他们太尊重了。由此可知,严刑峻法并不能让犯罪消失,以暴制暴也不能减少犯罪。

4、对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应该怎么办?

其实,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怀孕期妇女犯罪都有照顾政策。这些是不是助长了未成年人犯罪不得而知。但是,这些年一直有专家学者和老百姓提出加重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其实,真正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恐怕还不在法律的严惩。也不完全在学校,归根结底,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家庭。一些家长的溺爱孩子和教育失当或放任自流才是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因。


聚焦三农热点说


儿子高二的时候,和同学发生了摩擦,回来特别生气,问我家里的大扳手在哪里,当时我不知道他要干嘛。就告诉了他。后来从儿子的谈话中知道,原来他要用扳手去打同学,他说了很多原因,我当然是要劝他的,这个事情不能做。第二天学校里面搞活动,我送他去学校的时候,就检查了一下他的书包,果然扳手在里面,用报纸包好了。我送他到了学校门口,他下车了,我说你等一会:我知道你书包里有扳手,你要去打同学,我没有拿出来,但是我要提醒你,你现在带了这个扳手到学校,已经是违反了校规,如果你这一记要是打下去,你虽然出了气,不过等待你的就是开除学籍,你的人生要为这一记下去买单,你的同学就在医院,我们全家将受到自己和来自各方面的谴责,和不知道到多少的医药费。你和你同学辛苦那么多年等来的高考,就此和你们再见。所以你自己想清楚,如果你不想清楚,我今天阻止你,你以后还会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做这种事。儿子看了我一眼走了。其实我当时后悔啊,为啥要讲道理,直接拿出来不就好了么,现在他这么一走,我只能马上打电话给他的老师了,我在那里看着他走远,还好没过多久他发消息给我,说把扳手放在路边的草丛里,让我去拿,这个时候我总算松了一口气。后来回来他说其实是自己太冲动了,以后绝对不能用那么极端,粗暴方式去解决事情,这样只会害人害己。


chris30964481


法律保护未成年,但前提是未成年不触犯法律。现在成了未成年的护身符了!

校方是一个尴尬的存在,他没有惩戒权,所能做到的也只能是批评教育!我们每天面对铺天盖地的校园霸凌,难道就只能靠舆论的谴责和教育对抗罪恶?然后让这些数字上未成年的坏人回家,各找各妈,让爹妈去情感教育?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强制纠正?



我上高中时,也遭受过校园霸凌!班级里有个男生处处与我为敌!上课在我后面,故意踢我凳子,影响我学习!下课拦住我,不让我去厕所!去食堂打饭,往我饭盆扔东西!处处欺负我!无论我找老师还是校长,都没能改变这个局面!终于在一次晚自习,我作为小组长收作业的时候,他的辱骂引爆了我积压许久的怒火,我抄起板凳,狂叫着,疯狂的向他身上头上砸下去,直到他趴到地上!我才扔下凳子,瘫坐在地上!班里安静得只能听到我的呼吸!最后他脸上缝了三针,我俩一人停课两周!每个人都知道我是被逼无奈,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帮我解决问题!最后还是靠我自己结束了这噩梦!我爸把我接回家,也没有骂我!从那起,再没人敢欺负我!你的退让只会让别人认为是软弱!



【感谢阅读,欢迎大家留言评论发表意见,关注我,一起交流】

美护悠然


特地搜了一下视频,看了一下简短的报道内容,寥寥数语,学校也说的轻描淡写,可是蕴藏着很大的社会隐患啊!

3月25日,云南弥渡县一初中生被两名学生殴打,并被棍子击中后脑勺直挺挺的倒地。今天,当地教育体育局发布公告称:由于三名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学校对打人者进行了批评教育。被打学生身体无大碍,已回学校上课,双方学生及家长已达成协议。

1.学校不应该做未成年人违法的包庇者。很多学校一旦发生一些校园欺凌或者是伤人事件,基本都是倾向于内部处理,说白了是怕影响学校的声誉,影响校长的提拔。因此很多恶性事件都被内部消化了。

2.学生之间的吵架应该仅限于打打闹闹,而不是恶意伤人。恶意伤人属于形式范畴而不是民事范畴。对于持有凶器,不顾损伤后果的行为,应该及时报案,由法律去处理去执行。

3.对于这种恶性事件,学校采用的仅仅是息事宁人的做法。所谓的“教育”能有什么成果?能够让行凶者意识到并深刻反省自身的后果吗?恐怕不可能!对于这些孩子而言,未来在学校只能是拥有更加横行霸道的资本。

4.为什么初中生敢于持有凶器伤人,就是因为知道未成年人杀人也不能入刑。所以,做事根本不需要去计较任何后果!伤人者父母在这个事件中又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溺爱才是导致该事件的根本。

5.学校和相关单位在这次事件中的定位是什么?仅仅是和稀泥,希望尽快把这个事情解决了。全然不顾任何法律和社会影响。对于当事人父母是不是有什么不正常的压力,我们不得而知。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管是不是入刑,都应该由执法机关来进行依法决定,而不是学校私下进行所谓教育和调解。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一大公害,不管是学校,社会,还是同龄人,这都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尽快立法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已经成为重中之重。




如果认同作者观点请赞并关注,我们会有更多的共鸣。


说天评地盐城哥


看到这这则消息,大家可能都会觉得非常愤怒!因为“孩子”的无知,也因为校方的处理办法!先和大家回顾下事情的始末:事发云南弥渡县打人者和被打者都是在校中学生,十三四的年纪,庆幸被打的孩子没有大碍,双方和解,打人者只受到批评教育的惩罚!


18年类似校园事件:延安吴起县6名高二女生用刀威逼学妹脱衣服集体猥亵。重庆女生因太邋遢被五名同学打成十级伤残,安徽怀远县初中副班长逼迫同学喝尿,西安某校女生被五名同学殴打,以致见到生人就会蜷缩起来大喊别打我!如果这些错误都因一句还是未成年人,还是孩子,几句批评就逃过惩罚。那么可想以后到了社会会是多么的肆无忌惮!到底是学校教育出了问题?还是过于温柔的处罚方式放纵了不当的行为!如果可以,让欺凌者尝尝被欺凌的滋味和后果,还会不会如此蛮横!


如果自己的孩子在被校园欺凌伤害,一定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当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者个人尊严受到侮辱。马上联系家长或者在校负责人,更严重可以直接报警!不用害怕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无知者的护身符!它同样可以保护每一个受到伤害的弱者!如果情况紧急,马上逃跑或者奋力抵抗!以免受到更大的伤害,否则幸运时可能是身体没有大碍,不幸时可能就是生命危险或者下半生的遗憾!而施暴者很大可能只是批评教育!

看到如此恶毒行为,实在愤怒!话语偏激之处请大家批评!


Viki


如果伤势严重,想都不用想直接法庭,什么时候恢复没有后遗症,什么时候放过你,无法恢复留有后遗症就赔偿一辈子!所以未满十四岁的罪犯虽然躲得过刑法,但如果家长懂法懂得搜集其斑斑劣迹的证据,未满14全家都可能要为其暴行付出惨重代价,无法翻身。


校园暴力一旦发生基本只能善后,作为有正能量的家长和负责任的学校,对于校园欺凌决不能手软。

像提问中的这种情况,甩锅式的回复明显学校本身存在严重问题,说话感觉没有经常给学生和家长进行预防为主的行为责任警示教育,更没有拿出能够让学生和家长有畏惧感的震慑性措施,例如开除学籍(若不能开除学籍,有必要对施暴者进行惩戒式停课隔离反省,该赔的赔,直至赔偿康复结束)、对施暴人实施全校警示级别的罪犯指纹录入见证、在电子档案里备注恶劣行径及社会危害性以通报各个学校谨慎接收等跟随其一生的标签!所以才让这种极其恶劣的事件有发生的机会!


有正能量的家长一定要懂法,不要被所谓的未成年不担责忽悠而蒙逼双眼,施暴者的监护人、怂恿者、甚至接触的每一个人、环境都极有可能被纳入到制裁的范围,前提是你作为家长一定要懂,要会追责!决不能放过施暴者和撇开产生这个事件的学校风气环境,校园的教育风气和制度是决定恶劣事件能否发生、学生敢不敢动手的关键因素,所以两者绝对不能放过!否则会自己吃亏!一定要有“自己捧在手里的宝贝,岂能被这种歪风和垃圾学校吞了”的魄力。

学校若还不重视,不积极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受害者事宜,不积极预防制止,不积极教育警示震慑,任其发生甩锅了事,那校园完全可以成为大逃杀的练兵场。对于这类学校,也就怪不得家长们的愤怒了。




椰子油香皂


初中生遭同学闷棍打头直挺挺倒地,学校称打人者未成年,已批评教育。显然这做法有些过于轻率了。

虽然未成年人做一些有违法律法规的事情,学校和社会只有批评教育的权利,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但是批评教育也要根据事件的严重性来区分对待,而对于未成年人肇事者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虽然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对受害者一些经济上的补偿还是应该有的。

该事件中,初中生遭同学闷棍打头,直挺挺倒地,此事性质非常恶劣,严重威胁到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权,而此次受害者虽然没有大伤,但只是侥幸,如果不追究肇事未成年学生的责任,那么他就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恶劣性,就不会避免下一次恶性事件的发生。因此,学校有权协助对方家长追究肇事学生责任的义务,起码要对受害学生做个脑CT,并在物质上做一些合理的补偿,以儆效尤。学校仅对学生批评教育,确实令大众不满。

目前,未年人犯罪逐年增多,而且向低龄化发展,例如前些日子,十二三岁的两孩子持刀弑母事件,还有多起校园暴力事件的曝光,都说明我们对未成年的安全教育和法律教育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敷衍了事,出了事更不能轻描淡写的放过。

那么,对待校园暴力,有关部门应该怎样对待,才能有效杜绝校园暴力行为呢?

一、对校园暴力的治理,应该给予学校充分的惩戒权,真正做到学校教育对“校园暴力”的零容忍,实现对学生的安全保护。

即使在法律上,未成年学生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学校违反校规校纪,伤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应以校方的身份追究该生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让行为不当的学生接受教训,才会保护大多数遵纪守法的学生,才能令校园这片净土更安全放心。也可以进一步阻止一些行为恶劣的学生往更恶劣的方向发展。


对校园暴力的零容忍,是教育部门大力支持了,也已达成教育界的共识,只有切实实施对校园暴力行为的惩戒,才能阻止校园暴力的进一步发展。

二、建立专门管理违法违纪有暴力行为的未成年场所,对这类学生进行专门的管理和教育。

目前,因为不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造成一些有严重犯罪行为的未年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依然向往常一样回到学校学习,这是未成年犯罪行为的极大的纵容。因为要想让未成年暴力行为受到震慑,那么建立一个专门管理问题学生的惩戒场所是当务之急。


三、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法律法规,在管理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时,实现“有法可依”。否则一切惩戒都成无源之水,很难执行。

总之,随着未成年犯罪的案例的增加,人们期盼着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让学校及警方在处理未成年暴力犯罪行为时“有法可依”工,期盼学校、社会都能依法出手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一定的惩戒,这样才能有效阻止类似未成年暴力行为的攀升。


指尖教育帝国


学校对打人者进行了"批评教育",这话没毛病!要不学校还能说啥?

有人认为,应当把刑事责任的年龄放低到十二岁,可若是十岁小孩做出伤天害理的事,岂不又要把年龄继续降低?如此推算,放到三岁就比较合适。

我的建议是,未成人可以免于刑责,但还必须附带两个惩戒:

一、遣送到"工读学校"就读。去年看了一个文件,说要严厉打击校园欺凌,重新恢复"工读学校",可后来就没下文了,或许重建工读学校有很大难度,但我认为势在必行。杀人的学生,还能回到教室里正常上课,确实保障了他的受教育权,那么师生的生命健康权谁来保障?孰大孰小,有关 还真分不清。

二、家长的监护、教育不到位,须负连带责任。"子不教,父之过",伤人、杀人赔钱了事,非但不能平息类似事情,反而助长了其"有法可依"的嚣张气焰,既然未成年子女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父母管教缺失,应当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哪怕是只判几个月、几年,哪怕是缓刑,又或者只是行政拘留,都能对整个社会起到警戒作用。

未成年人的"不懂事",不能作为免责的金牌,要让其痛知违法的后果,决不能轻描淡写地一赔了之!


幽幽南山客


对于这样的事可能学校也只鞥批评教育,校园暴力、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3月25日,云南某中学七年级学生奎某因琐事在校内遭两名学生殴打,并被其中一名学生一棍子击中后脑勺直挺挺倒地。当地教育体育局通报称,因三人均未成年,学校对打人者进行了批评教育。

不知被打倒的学生伤势如何,头颅内部是否受到严重内伤。如果伤势构成伤残等级,按照成年人的犯罪标准,这种不计后果的打人行为便涉嫌故意伤害,将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由于其未成年,轻松的躲过了本该受到的法律惩处。如今的学生,仅仅进行简单的批评教育,是否能够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悔改,说实话,这样的几率并不大。

如今的学生聪明的很,都知道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自己,所以才会在校园暴力中不计后果的欺凌他人。那么,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打人者本身未成年,但是他的监护人成年了。既然不能用法律来惩罚打人者,就应该让他的监护人代为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一来,学生们的家长才会对他们进行严加管教,不至于放任自流,任由他们在学校欺凌他人。

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是保护那些欺凌者,更应该保护那些被欺凌者,他们同样是未成年人,他们的自身权益更不应该被随意侵犯。

现在的小孩都成熟早,不能再用七八十年代对未成年人的认知来衡量现在的未成年人。需要依据当今孩子的实际综合成熟度,来确定未成年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标准。

虽然学校没有任何对学生的处罚权,但是如此恶略的故意伤人行为,只进行简单的批评教育,显然起不到让其改邪归正的作用,只有可能使其欺凌行为更加肆无忌惮。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到底给如何正确应对,值得每一个人深思。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龍族社


校园暴力已经成为人们不得不重视和关注的教育问题,时刻牵动着每一位家长的心。我们强烈谴责校园暴力,我们期待每一位孩子都能在安全的校园里欢乐学习!

随着一例又一例校园暴力事件的爆出,也一次又一次拨动着人们脆弱的神经,让人触目惊心。辱骂、打耳光、脚踹、脱衣服、逼迫下跪、录视频……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这些暴力的行径,使得被伤害的孩子们心灵上蒙上了深重的灰尘和阴影……

学生发生矛盾很正常,但学校处理问题的态度更重要、影响更深远。如果只是想息事宁人、减少负面影响,那只是在逃避问题,是无能的表现,下次还可能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情……



回到题中的事例:初中生被同学拿棍打头闷倒在地,此行为此性质是多么的恶劣!小小年纪对自己的同学竟敢下如此狠手,长大了岂不要杀人放火?

而让人更可气更可恨的是学校说打人者是未成年,已批评教育!这难道就是学校对于校园暴力的态度吗?这可不可以理解为是对校园暴力的纵容呢?作为学校连学生的安全都保证不了,那是不是严重的失职呢?对于这学校对此案中的校园暴力的处理方法,小编真是不敢苟同……



校园暴力事件真的需要想办法认真而且必须解决了!未成年保护法也真的应该重新修订了!

最后有一疑问一直让小编百思不得其解:未成年保护法到底是在保护谁?谁能给我解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